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甲胺磷、甲拌磷、氧乐果、克百威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3批次。
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酸价(以脂肪计)(KOH)、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批次。
3.调味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7批次。
4.豆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批次。
5.蜂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嗜渗酵母计数、地美硝唑、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果糖和葡萄糖、甲硝唑、菌落总数、蔗糖、霉菌计数、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洛硝达唑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8批次。
6.罐头,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商业无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批次。
7.肉制品,抽检依据:《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3批次。
8.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批次。
9.水产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3批次。
10.水果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4批次。
共通告合格样品34批次。
[附件: 第63期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1年11月29日-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肉制品、食用..]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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