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水胺硫磷、噻虫嗪、吡虫啉、甲胺磷、镉(以Cd计)、铅(以Pb计)等指标。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宏兴市场 肖树仙销售的1批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
2、宏兴市场 肖树仙销售的1批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
3.芒市花影餐厅加工的1批次自主消毒杯子,大肠菌群超标。
4.芒市花影餐厅加工的1批次自主消毒小碗,大肠菌群超标。
5.芒市花影餐厅加工的1批次自主消毒盘子,大肠菌群超标。
6.芒市花影餐厅加工的1批次自主消毒筷子,大肠菌群超标。
7.芒市孟赞喊傣味饭庄加工的1批次自主消毒杯子,大肠菌群超标。
8.芒市孟赞喊傣味饭庄加工的1批次自主消毒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超标。
9.芒市孟赞喊傣味饭庄加工的1批次自主消毒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超标。
10.梁河县百大购物中心销售的1批姜,铅(以Pb计)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共通告不合格样品10批次。
[附件 附件第61期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10月29日-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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