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5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一、本期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糕点,抽检依据:抽检依据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含第1号修改单),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产品明示标准,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氧乐果、克百威、甲胺磷、水胺硫磷,。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4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芒市兴昌农贸市场 余彦花销售的,标称样品来源于本地的1批茄子,镉(以Cd计)超标。
2.广信农贸市场 段维江销售的,标称样品来源为腾冲的1批茄子,镉(以Cd计)超标。
3.街坡农贸市场 张玉所保销售的,标称样品来源为本地的1批茄子,镉(以Cd计)超标。
4.德宏州宏达有限责任公司五棵树超市销售的,标称为云南大不同民族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鲜花饼(玫瑰花),酸价(以脂肪计)超标。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第52期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10月29日-食用农产品、糕点]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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