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敌敌畏、氧乐果、甲胺磷、氯吡脲、镉(以Cd计)、铅(以Pb计)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芒市三棵树商贸有限公司新玩厂店销售的1批姜,铅(以Pb计)超标。
2.芒市大尔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猕猴桃,氯吡脲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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