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德政办发〔2017〕37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8〕40号)要求,由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的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已在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dh.gov.cn/gsj)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德宏州芒市大街16号,邮编:678400,电话:0692-2210761、0692-2121147)。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在中共德宏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委办、州政府办的具体领导指导下,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8〕40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质量监督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较好成效,较好地为我州质监事业发展提供服务。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2018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制定并下发了《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并在目标责任细化表内有固定分值;制定印发《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要点分工任务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强化网站日常监测管理,推进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及时更新门户网站的公开内容;进一步畅通网站、微信等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年度报告、最新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布的及时性、主动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较好地满足了广大群众获取相关信息的需求。
(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组织推进情况。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提供坚强有力组织保障,根据人事调整情况,重新调整了德宏州质监局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局办公室,安排1名办公室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年初党组会上明确专项工作经费,不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2.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除了通过“德宏州质监局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发布政府信息外,以官方微信公众号“德宏质监”、政风行风热线、做客云南广播电视台、“德宏热线”、现场宣传咨询、媒体、报社等形式,现场答疑解惑,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第一时间发布质监政策变动、服务新举措及作亮点成就等,打造质监政务新媒体优质品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州质监局按照促进依法行政、切实服务公众的原则,对近年来开展各项工作产生的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在公开的方式上我们在开拓创新、注重实效上下功夫,截至12月底,我局在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条,内容涉及组织机构、法规规章、质量强州、产品质量监管、抽检抽查、“双随机、一公开”、财务、人事等内容以及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其中:规范性文件1件。
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为:通过质监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24条,通过德宏质监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62条,以德宏质监要情、德宏质监简报等方式公开信息137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州质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三个栏目:执法信息、抽检信息、通知公告。内容主要有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公开、质量提升行动信息公开、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质监执法信息公开以及及时发布重特大预警及安全提示信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等内容。2018年,执法信息公开13条,抽检信息公开8条,通知公告47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情况
(一)规范服务事项
1. 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省局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州质监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2. 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对服务事项进行统一编码、统一管理、分类提供,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3. 健全制度规范。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制度规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二)优化服务流程
1.针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办事难的问题,优先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2.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提供实时在线的咨询服务。
3.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三)公开服务信息
1.在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
2.完善办事指南。规范和完善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州质监局未收到建议提案,无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一)加强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每年的“德宏热线”上线的机会,主动回应关切。运用门户网站进行宣传,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健全涉及质监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
(二)严格政策文件解读源头控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18年,对《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三)认真做好信访、提案、舆情回应工作。2018年未收到“云南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件以及州政府办转来的有关舆情处置的通知。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做好舆情收集及分析, 2018年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州质监局无依申请公开办理件。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置程序,方便群众关于质量问题的咨询,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制定了《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置程序的通知》和《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对适宜公开的信息,积极与德宏广播电视台、德宏团结报、德宏网、云南经济日报等媒体合作向社会公开;利用“德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德宏质监信息公开专栏”“德宏质监”微信公众号等全方位公开信息;利用公共资源开展质量宣传工作,做好电梯口的宣传、城区主干道的宣传;做好重要节点、民族节日的宣传,充分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世界标准日、“12·4”法治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质监职能、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州质监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逐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公开发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上明确了随机抽查事项的法律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更新完善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目前所有执法人员统一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更新完善了企业名录库。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机制。
1.“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 。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2.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 。落实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征集民意及时收集信息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落实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 。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及公众的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暂未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三)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通过上线云南广播电视台,德宏热线,值守96128热线、12365诉求平台等渠道及时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主动解释政策,传递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近年来,在州政府网管中心的关心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与新时期公众的新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网页建设过程中,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支撑不到位,在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全面性、及时性以及公开形式多样性等方面还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一)提升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完善制度修订,将“五公开”即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对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的意见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积极做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既要依据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和保密事项范围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审查,也要对是否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进行甄别鉴定。
(二)提高信息化集中化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完善“重点领域公开”栏目,方便公众及时获取信息。同时充分利用“德宏质监”微信公众号等新平台,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加强12365投诉举报热线和96128政务服务专线管理,积极开展局长接线日、在线访谈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加强监督考核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科室,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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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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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6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1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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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4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2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7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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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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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5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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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
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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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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