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的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已在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德宏州芒市阔时路58号,邮编:678400,电话:0692-2121460)。
一、概述
2018年,在中共德宏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委办、州政府办的具体领导指导下,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职责,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各项工作制度,严格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强化学习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8年,我局通过网站、微信、新闻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064条,其中局网站503条、信息公开专栏364条、局微信45条,在德宏团结报、云南经济日报、云南政协报、德宏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5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工作。德宏州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涉及的11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552项行政处罚及18项其他行政权力的权责清单在网站进行公布。
2.加大工商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网站315投诉电话统计分析、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发布。发布12315指挥中心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12期;发布2018年度“州级诚信市场”企业复核公示;发布年度“平安市场”申报及复核公示;发布2016-2017年度州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以及内外资市场主体查询清单;发布资料及办事指南27条。
3.做好工作动态发布。公及时编写、发布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动态信息364条。
4.做好预决算公开及三公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在网站主动公开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度部门决算等信息。
5.做好其他信息发布。发布公开目录和指南18条,解读文件7条。
6.新闻媒体发布情况。云南经济日报36条、云南政协报25条、德宏广播电台62条,德宏团结报29条,德宏广播电台FM104.3制作《红盾在线》节目15期。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州政府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专栏、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德宏12315两个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与媒体的合作,积极主动加强与云南经济日报、云南政协报、德宏团结报、德宏广播电台、德宏电视台的合作响社会公开。三是组织开展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宣传周、国际禁毒宣传日等活动,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及时宣传监管成效,普及安全知识。三是在云南经济日报上推出《红盾在线》系列专题报道。采取省级媒体(云南经济日报)与州级媒体(德宏广播电台)联合宣传报道,在德宏广播电台开设专栏,每个月2期,首播一次,重播3次,每期节目时长约1个小时。栏目着重宣传工商工作动态、商事制度改革、改革开放40年工商机关的发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通过政府门户及部门网站发布国家局、省局政策文件解读信息7条。同时,局领导、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到FM104.3宣传工商政策法规、工商法律知识及政策解读等。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8年全年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州工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州工商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宣传与引导工作需进一步深化,在主动公开方面还应进一步加大力度,扩大公开信息的范围,增强网站在线服务功能,确保公众获取工商行政监管政府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便捷性。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为公众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二是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网站管理,增强网站服务功能,切实发挥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数据的统计期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2018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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