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7214   作者:  日期:2018/9/1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宗旨职能:提供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技术支撑。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业务范围:负责辖区内食品(包含食用农产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洁净间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督的技术检验检测及其受理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委托检验检测和开展科研工作,为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等服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药品检验:按照要求,我所共承担药品检验任务200批次,其中监督抽验100批次,基本药物抽验100批次。我所实际完成药品检验任务205批次,其中监督抽验105批次,基本药物抽验100批次,圆满完成了本年度药品抽验任务,现将检验情况分析如下:

2017年共抽验药品205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为2.9%。其中监督抽验105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5.7%;基本药物抽验100批次,合格率为100%。

1)监督抽验105批次,全检74批次,全检率70.5%;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8%,其中化学药40批次,合格率为100%;中成药41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为2.4%;中药材及饮片24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为20.8%。经营单位81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为3.7%;使用单位20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为10%,生产单位4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为25%。

2)基本药物共抽验100批次,75个品种数,全检70批次,全检率70%;合格率为100%。其中化学药 72批次,50个品种数,全检49批次,合格率为100%;中成药28批次,25个品种数,全检21批次,合格率为100%。经营单位85批次,合格率为100%;使用单位14批次,合格率为100%,生产单位1批次,合格率为100%。

3)除以上指定任务外我所还承担医保药店及司法机构等的委托检验业务100余批次,以期更好的坚守全州人民安全用药防线。

2、食品检验:根据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任务的要求我所承担505批次的省级食品检验任务。在州局的大力支持和各县市局的全力配合下,截至11月20日,本年度省级食品实际抽样505批次,抽样环节涵盖我州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大环节,食品类别覆盖二十四大类食品品种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及微生物等安全性指标,结果如下: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为1.0%。

除以上指定检验任务外,我所还承担执法机构执法抽检及社会委托食品检验460余批次,样品种类多,检验项目侧重产品质量指标,以更好地为全州人民饮食安全把好质量关。

3、保健食品检验:根据州局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所对本州内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12批次辅助改善睡眠类保健食品进行风险监测(检测项目为:褪黑素、氯苯那敏、佐匹克隆、扎来普隆),检测结果显示:12份样品中有11份样品检出含有褪黑素,属处方中标示含有成分,认定为合格,其余成分均未检出。

4、化妆品检验:为准确评价我州行政区域内化妆品质量安全状况,不断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州局2017年保健食品和化妆品风险监测方案工作实施方案及我州化妆品生产经营实际,对州内15批次面膜类化妆品进行风险监测检验 

5、实验室资质认证项目情况:2017年申报的食品 541 个参数;产品 121 个;保健品食品 60 个;药品  162 个;医疗器械及洁净室(区)综合性能检测 15 个;化妆品157个的检测能力进行了认定评审。

6、基建项目情况:历时一年多德宏州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完成了设计、施工、土建终验、消防验收等结果为均为合格。二次装修工程已经完工验收,实验室仪器设备已经安装调试使用,预计2018年10月份完成该项目审计报告并资产交付使用。

7、2017年“四项监测”完成情况

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病例报告844份与2016年的799份同期相比增加了45份,增幅5.6%。

上报单位类别情况:根据报告单位情况,全州2017年共有94家单位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其中三级医疗单位一家,二级医疗机构上报单位有10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83家。

各县市上报完成情况:按照云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要求的2017年目标考核百万人口500份,应该完成任务数量是606份。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经完成844份,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数238份。新严比比例为33.3%(目标任务数为30%),严重比例为8.5%(目标任务数为8%)。

 (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病例共计198份,与2016年的187份同期相比增加了11份,增幅5.8%。2017年全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目标任务数是157份。

(3)药物滥用监测报告情况

 2017全州《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有效报表上报了1769份;(目标任务是1600份)。完成了2017年度目标任务。

(4)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云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部署和要求,今年比去年提高了目标任务数,目标任务数为36份。德宏州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积极努力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上报了53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度收入合计53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9.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 2016年度收入合计2320.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0.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中央安排预算内投资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能力建设经费1672.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11.8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度支出合计134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12万元,占总支出的32.11%;项目支出911.52万元,占总支出的67.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 2016年度支出合计137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61万元,占总支出的27.44%;项目支出1000.94万元,占总支出的72.56%;

主要原因分析:新增人员5人,项目支出主要是基本建设支出712.73万元、配套资金支出66.4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1.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增人员5人、调资因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1.52万元。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完成国抽、省抽、州抽检验验任务;基本建设工作。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德财社[2016]21号)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经费4,000.00元;

2、(德财社[2016]21号)药物滥用监测经费8,000.00元;

3、(德财社[2016]21号)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8,000.00元;

4、(德财社[2017]34号)提前下达2017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80,000.00元;

5、(德财社[2016]52号)实验大楼监控安装经费29,700.00元;

6、(德财社[2017]65号)检验能力建设经费50,000.00元;

7、(德财社[2017]68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50,000.00元;

8、(德财社[2017]71号)仪器检定及维护(修)费德财社[2017]71号30,000.00元;

9、(德财社[2016]50号)实验室改造经费83,587.00元;

10、(德财社[2016]190号)药品市场监督抽验73,985.93元;

11、(德财社[2017]64号)化妆品检验经费50,000.00元;

12、(德财社[2016]48号)食品及保健食品检验经费9,977.00元;

13、(德财社[2017]67号)食品及保健食品检验经费200,000.00元;

14(德财社[2017]69号)液相质谱仪维修经费72,000.00元;

15、(德财社[2017]111号)2017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350,000.00元;

16、(德财[2016]308号)州药检所食品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非税)104,223.00元;

17、(德财社[2017]66号)实验室资质认证经费100,000.00元;

18、(德财社[2017]110号)2017年省对下食品药品综合监管专项资金104,000.00元;

开展工作情况:

1、项目开支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实验室专用材料费等;

2、挂靠机构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四项监测”工作。

3、基本建设中发生的前期配套资金、土建主体工程、实验室装修工程、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2.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6.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支付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支出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检验检测、不良反应“四项监测”,食品安全检(监)能力建设项目。

具体指出如下:

事业单位离退休1.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10.00万元;药品事务31.73万元;  化妆品事务5.00万元;  食品安全事务833.97万元;事业运行363.03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0.40万元;住房公积金27.9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4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预算的8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38.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预算的27.7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党的八项制度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的方针政策,控制接待人数、批次。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93万元,增长4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92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3万元,增长2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2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因公出境人员1人,发生费用1.92万元;2、政府部门安排的“挂包帮”活动中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2万元,占19.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3万元,占46.88%;公务接待费支出3.44万元,占34.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2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德宏州人大常委会2人、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人、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食药检所1人到缅甸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流通、贸易情况业务交流活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检验检测、不良反应“四项监测”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督导工作、各县市送检人员、仪器维修维护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增5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检验检测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资产总额2256.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1.23万元,固定资产1995.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2.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3.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2项,账面原值104.3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核减固定资产报废152项、金额104.38万元,在账务处理时不小心重复减少了1次,导致与资产清查数据不一致,差异为104.38万元,2018年年初已经做了调整处理。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州级财政对事业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 附件: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