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8批次食品抽检的通告
近期,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26批次、餐饮食品12批次、淀粉及其制品5批次、蜂产品9批次、蛋制品5批次、调味品1批次,共计58批次食品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盈江县永盛购物中心销售的郑佳旺牌卡芙哒面包(烘烤类)中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为g/kg/1.16/≤0.5,标准值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2.7/≤1,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者所在的盈江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开展调查,对经营者进行约谈,并依法进行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2月13日前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不合格)信息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糕点
(一)月饼
1.抽检依据
抽验依据是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是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那他霉素、三氯蔗糖、纽甜、阿斯巴甜等。
(二)糕点
1.抽检依据
抽验依据是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丙酸及其钠盐、纳他霉素、三氯蔗糖、纽甜、阿斯巴甜、大肠菌群、霉菌、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富马酸二甲酯等。
二、餐饮食品
(一)火锅调味料(自制)
1.抽检依据
抽验依据是《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
(二)酱卤肉、其他熟肉(自制)
1.抽检依据
抽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2年第10号)、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铬(以Cr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
三、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验依据是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果糖和葡萄糖、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氯霉素、双甲脒、氟胺氰菊酯、菌落总数、嗜渗酵母计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等。
四、蛋制品
(一) 抽检依据
抽验依据是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等。
五、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六、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Q/MMF 0002 S-2015《酱》、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黄曲霉毒素B1、碱性橙II、碱性橙21、碱性橙22、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附件: 第60期附件2(58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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