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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11340   作者:  日期:2015/9/11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的职责。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德宏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领,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法,落实监管责任,顺利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大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1.体制改革推进到位,机构队伍建设取得重大发展。我州已全面完成机构组建、职能和人员移交,共划转编制86名,到位工作人员80人;瑞丽、陇川、盈江、梁河四县市成立了食品药品检验所,设17个事业编制;全州共设立14个乡镇监管所,聘请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492人,构建起了行政管理、监督执法、技术支撑、基层服务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

2.新职能行使到位,食品监管开局良好。一是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充分发挥。及时调整充实州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分解,州、县、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米线加工、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入境预包装食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等十个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13480户;检查学校食堂、餐饮单位2560家,下达监督意见书和整改通知书580份,查处食品安全案件37二是食品生产监管顺利推进。严格市场准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强化节日期间的肉制品、乳制品、大米、饮料、民族特色食品等产品的监督检查;定期对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监测,抽取样品16个,经检验全部合格;对全州米线加工小作坊及7家白酒生产企业产品进行抽样,抽取米线样品19个,经检验全部合格;白酒样品7个,不合格4个,不合格率57%。全年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42家次,食品加工小作坊19家。三是食品流通监管稳步展开。加强行政许可规范管理,统一标准,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进一步落实市场巡查制和片区监管责任制,对监管对象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基数清、底数明;加强督查指导,深入各县市对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六项制度的督促指导;加强节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专项整治,快速检测抽样食品17个品种共29个批次,现场责令下架或销毁过期食品242公斤,查扣不合格食品50公斤。全年共检查食品经营者19390户,各类市场814个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1031户,婴幼儿乳粉经营户812户。四是餐饮服务监管不断强化。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及节假日期间旅游景区、等级公路沿线、承办年夜饭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和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问题食品等事件的监督检查;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结合餐饮服务百千万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和动态量化公示力度。全州已完成15个省级示范县、街、店创建;新申报132 个省级示范店;对5062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动态量化评定和年度量化分级评定;开展风险监测,共抽检餐饮具、生活饮用水、蔬菜、餐饮单位自制饮料等共105个批次;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期间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共完成重点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92 起,出动执法人员 1120人次,保障就餐人员151446人次。全年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 6208 家次。

3.药械监管强化到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药品生产监管开展基本药物新增目录工艺核查专项检查,加强高风险品种及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48家次,稳步推进新办GMP;开展药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约谈安全风险系数较高的药品生产企业梁河民族制药有限公司负责人,指出和分析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落实特殊药品、易制毒及麻黄碱复方制剂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进口药材通关单审核发放工作,共发放有效通关单、抽样通知书45份,进口数量总计1108.66吨;做好抽样工作。完成药品注册委托抽样26批次,药包材抽样3批次,共计1100套(支)。二是强化药品市场整治。加强处方药销售、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及流通环节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完成基本药物抽验101批次;开展为期3个月的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专项检查,与公安机关配合立案查处小吃店无证经营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1起,没收药品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23;配合省局稽查局查处某药品零售企业违法经营含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案1起,货值金额3414.315万元;安排部署全州节假日药品市场检查工作,并开展州县联动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网络建设。继续巩固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药品电子监管运行平稳,截止1114,全州共有4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电子监管覆盖率达100﹪)、14家基本药物批发企业(电子监管覆盖率达93.3﹪)、224家药品零售企业、1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入网登记,开展药品核注核销及数据上传工作。

4.保化市场整治到位,生产经营行为不断规范。一是继续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和移送制度,规范广告发布秩序。二是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鱼肝油产品的行为,积极做好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验工作,共抽取保健食品50个批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取芳香类产品(香水类)10个批次,护肤类产品15个批次。

5.医疗器械监管履职到位,生产经营秩序不断规范。一是开展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培训1期。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医疗器械五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针对使用风险高、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品种和长期存在的监管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加强调研,对部分县市开展五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实地抽查17家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并印发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州五整治工作。全年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0家次、使用单位137家次。

6.严格行政许可,案件查办到位,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持续保持。一是严格执行准入标准,严把行政许可关。全州共办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药械经营许可2740份。二是举报和投诉工作落实到位。畅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共接到投诉举报16件,回复率为100%三是强化广告监测工作。共监测发现违法药品广告190条次,并及时移送工商管理部门。四是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截止20141030全州共查办案件162件,其中食品类90件,药品类40件,医疗器械类27件,化妆品类5件其中药品、医疗器械案件69起,涉及货值金额3700余万元。特别查处了国家食药监总局督办省食品药品稽查局移交的瑞丽新特药店非法经营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案件,并取缔了瑞丽新特药店。

7.检验检测工作落实到位,食品药品检测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开展自制饮料、餐饮具、水、蔬菜、大米等食品监督抽检105批次,不合格40批次,不合格率38%二是开展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30个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3.3%三是强化药品检测。抽样进口药材27批次;开展药品监督抽验144批次,已检验129批次,不合格28批次,不合格率21.7%。基本药物抽验101批次,现已检出34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为8.8%;四开展药品快速检测,运行快检车全年行程超过730公里,开展药品快速检测283批次,初筛未通过5批次,通过抽样检验,确定不合格3批次。三项监测工作出成效。截止20141114,全州共有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86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7份,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2506份,工作成效明显,顺利通过了国家地市级药物滥用监测示范项目的验收。是积极开展中药材标准研究工作。针对不同海拔中生长的鸡蛋花进行标本采集,共采集鸡蛋花药用树皮标本6份,为充实《云南省中药材标准》和为实验室建设提供重要资源起到重要作用。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总局关于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德宏州项目的《可行性调研报告》、初平面图的设计上报、专家评审等工作。提升检验综合实力。全力以赴筹备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上报实验室检测项目4大类共216项,食品类(2大类)共421个参数,产品类(1类)共114个参数。评审小组于1015—17日对进行了现场评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3人;在编实有车辆8辆。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算总收入51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8.19万元,占总收入的98.45%;其他收入

8.02万元,占总收入的1.55% 

部门决算总支出46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12万元,占总支出的64.69%;项目支出163.8万元,占总支出的35.3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12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78.4万元,增加35.36%。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划入工商、质监人员增加工资和公用支出以及调资等因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含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85.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州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80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67.99万元,减少29.33%,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为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见下图: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6.42%。与上年对比增加12.21万元,增加2.81%。主要是职能工作任务和跨年工作任务增加的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及财政发放节支奖;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15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9.72万元;州局机关人员工资、公用支出225.94万元;执法人员服装购置、业务用房改造、非税收入等支出59.5万元;药品安全监管支出10.75万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3.67万元;其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支出43.56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20.84万元,全部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0.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84万元。

2014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101.8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取消出国(境)团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减幅76.7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比2013年决算减少5.48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93万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75.63万元;运行维护费15.93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6.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5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4.84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4.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监管工作开展过程中对口业务单位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七、名词解释  

附表:《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 副本附件2:部门决算公开格式表样  [附件: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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