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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宏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德宏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德双随机联发〔2020〕9号

浏览量:18188   作者:  日期:2020/10/9

德宏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2020年度

宏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州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编制口径和标准》(云双随机联发〔20193号)和《德宏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德双随机联发〔20208号)要求,德宏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26家成员单位联合编制了《2020年度德宏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州级联合抽查计划》),经州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编制抽查计划

    今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省级层面发布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时间较晚,给编制《州级联合抽查计划》带来了一定影响,完成2020年度联合抽查计划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县(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组织本级各成员单位在认领《州级联合抽查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监管工作重点,编制本级2020年度联合抽查计划。除本级无上级计划对应检查对象外,原则上联合抽查计划只增不减。各县(市)2020年度的联合抽查计划须于20201015日前完成,并通过本地区政务服务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报州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科学制定抽查方案

认真按照联合抽查计划安排,原则上县(市)级联合抽查的发起(牵头)和配合部门对应州级联合抽查的发起(牵头)和配合部门,州、县(市)两级联合抽查发起(牵头)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计划要求,主动协调配合部门,共同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抽查时间、抽查流程、结果处理等内容。级联合抽查发起(牵头)和配合部门要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指导好县(市)对应的部门,全面推进全州2020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任务顺利完成。 

三、全面完成抽查任务

州级发起(牵头)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县(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本级各成员单位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各项联合抽查计划必须在2020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

对于重点领域突发风险抽查事项、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涉及我州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暂未列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原则上由牵头部门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

四、统一公示抽查结果

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州、县(市)两级发起(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并向社会公示。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2020年开始,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综合指标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省、州政府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各县(市)、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指定单位(科室)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确保任务完成。

(二)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州级联合抽查计划由州联席会议办公室(州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编制,并督促指导实施。州级联合抽查计划通过德宏州政务服务网站向社会公示;县(市)级联合抽查计划编制工作由各县(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场监管局)统一安排,并督促指导实施落实。县(市)级联合抽查计划通过各地区政务服务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各县(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州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执行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州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州市场监管局)联系。联系人:寸 方志芬电话:0692-2116339邮箱:dsjxjk@163.com

 [附件: 2020年度德宏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德宏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09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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