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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浏览量:19669   作者:  日期:2019/9/12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42401000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州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依法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报告制度,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执业药师注册登记工作。参与制定地方增补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相关监督管理办法。

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承担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承担德宏州人民政府以及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为主线,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为目标,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全年全州未发生一般性食品安全事件,保持食品药品安全稳定向好的良好态势。

  1. 食品药品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重点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减证便民、“放管服”等深化改革工作二是加强法制学习教育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和监管服务对象培训四是加大稽查办案力度。截至2018年12月,全州办结食品药品案件1023件。涉案金额3664万元,罚没4144万元。查获涉案食糖2152吨、大米7821吨、玉米4443吨、冻牛肉6吨、农副产品74吨、预包装食品1132 件、肉干2吨、药品483件,化妆品409件。移交司法机关3起,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食品药品突出问题整治取得新成效。重点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问题疫苗、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婴幼儿配方乳粉、枸杞、茶叶、酒类、食用植物油、白糖、食品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餐饮环节过桥米线质量、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等重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节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开展白酒小作坊及散装白酒专项整治。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及散装白酒检查覆盖率100%三是开展春季、秋季入学及中高考期间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四是开展旅游市场食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五是加强对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强化村集体聚餐、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红白喜事、“年夜饭”餐饮服务单位、政府定点接待单位和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车站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检查,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截至12月,全州共完成“2018年德宏州两会”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83起,保障就餐人员19万人次。自办宴席审核备案3884起,保障就餐人数130万余人次。六是加强白糖市场整治。针对我州境外食糖大量涌入的现状,重点开展德宏州食糖市场专项整治。七是开展问题疫苗专项排查。卫计委等部门组织开展全州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疫苗)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同时,局还组织开展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净网2018”、中药材、医疗器械、特殊化妆品等整治行动。2018年全州共出动执法员780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80辆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2000个,超市580个,集贸市场480个,涉药单位1870家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7家次,疫苗接种单位126家次,化妆品企业350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210家次,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656家次,规范食品经营台账880户,下发整改通知书240户,全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3.食品全产业链监管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全州共有12个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建设了快速检测实验室,进一步提升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二是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年共排查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生产、药品流通、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管理环节及野生菌防控等10个环节存在68个安全隐患。三是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各县市加大对网络订餐餐饮单位集中整治,核查线上线下餐饮单位821家,下达整改通知书68份,平台主动下线不合格网络餐饮店226户,约谈平台主体25家。四是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得到发挥。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2017年全省食品药品目标责任考核中取得全省A级第二名的好成绩。

    4.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二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和“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工作。三是加强“四项监测”工作。

    5.食品药品抽检监测取得新成效。一是切实抓好全州食用农产品和“四品一械”监督抽检工作。2018年,全州完成食品国家级们品抽样 480批次,完成99.6%,合格率98.5%;完成食品省级抽样502批次,完成100.40%,合格率98.41%;完成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1451批次,完成100.8%,合格率98.6%;完成州级抽检月饼30批次,合格率96.7%;抽检“五毛食品”30批次,合格率80%。餐饮服务环节共抽取样品138批次,合格样品比例99.3%。完成药品抽样208批次,合格率93%。其中:监督抽验114批次,合格率88%;基本药物抽验94批次,合格率为100%。医疗器械完成抽样24批次;化妆品国家监督抽检31批次。并对国家总局通报及抽检不合格进行核查处置。

    6.食品药品“互联网+”监管取得新成效。一是积极推进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推广应用,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及相关信息顺向追踪和逆向回溯。2018年全州开通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用户1481户,商户注册使用714户,商品备案总数2731个。二是重点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在全州城区学校食堂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建立视频厨房。通过网络运用,明厨亮灶工程实现人防到技防的升级。2018年全州餐饮服单位共打造明厨亮灶2504占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小型餐馆和学校食堂总数3421户)的73%。餐饮服务环节进入食品安全监管网322户。三是完成州级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

    7.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取得新成效。一是全面落实德宏州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强化监管工作保障力度。通过德宏州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争取中央、省、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1048万元。二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加快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四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等媒体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实现多渠道、多元化宣传格局,引导公众关注食品安全。四是及时发布预警公告。加强毒性野生菌、醇基燃料等容易误食中毒的预警宣传,提高公众事前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五是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调查核实和处理相关投诉举报。

    8.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全面加强干部学习教育。是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三是持之以恒反四风四风四是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五是全面抓好综治信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和老干部等工作落实。

    9.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效。紧盯脱贫、增收、摘帽目标,稳步推进核桃林村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全力推动产业帮扶二是全面推进健康扶贫三是全方位落实民生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分别是: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1833.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6.86万元,占总收入的99.6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万元,占总收入的0.38%。与上年对比增加255.42万元,增幅16.18%主要原因为人员调资及中央、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其他收入较2017年增加7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为2018年省局直拨我局防治艾滋病工作经费。

     

年度

收入总计

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

2018年

1833.86

1826.86

7

2017

1578.44

1578.44

 

比重

 

99.62%

0.38%

+-

255.42

248.42

7

%

16.18%

15.74%

100%

图片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207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02万元,占总支出的60.26%;项目支出823.79万元,占总支出的39.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29.73万元,17.17%,一是我局认真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二是2017年州食药检所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竣工,基本建设支出减少。

 

年度

支出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8年

2072.81

1249.02

823.79

2017年

2502.54

1111.02

1391.52

+-

-429.73

138

-567.73

%

-17.17%

12.42%

-40.8%

图片2    

 

(一)基本支出情况

图片3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9.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3.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7.73万元,一是我局认真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二是2017年州食药检所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竣工,基本建设支出减少。

图片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上年对比减少429.18万元,减幅17.22%,主要原因一是我局认真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二是2017年州食药检所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竣工,基本建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主要用于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励金、省级文明单位奖励金、打私办案专项支出及党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及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2%。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及四品一械监督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和工资福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全部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图片5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占比分布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56万元,支出决算为37.68万元,完成预算的119.3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2.88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14万元,完成预算的9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完成预算的61.5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中没有安排因共出国(境)费用,但决算支出为12.88万元,预决算差异较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95万元下降13.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2万元,增幅67.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66万元,降34.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9万元,减幅22.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局认真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88万元,占34.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4万元,占42.84%;公务接待费支出8.66万元,占22.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88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3人次。开展内容为:德宏州人民政府、州政府外事办审核批准赴印度、德国、希腊开展食品药品交流合作出访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保障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监管执法检查、监督抽检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食安办同各级相关单位之间为了完成各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所需的会议、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接待监管工作开展过程中对口业务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69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人员调资,相应缴纳工会经费较2017年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水电费、报刊杂志费、邮电费、车辆保险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下属单位资产总额3189.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9.85万元,固定资产3009.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79.4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6项,账面原值104.3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89.13

 

179.85

 

3009.28

 

990.82

 

215.97

 

 

1802.4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42401111


  [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20190912084539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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