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关于杨永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德政办党组字〔2015〕27号)文件精神,经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2015年8月27日研究,决定:
侬燕明 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芒市管理部副主任,试用期1年。
丁 好 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梁河管理部副主任,试用期1年。
杨发逵 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盈江管理部副主任,试用期1年。
张 蕾 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科员。
刘 源 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芒市管理部副主任科员。
201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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