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地方性规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领导组织实施全州公安机关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指导、查处全州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组织指挥和直接参与各县(市)公安机关处置重特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及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等工作。
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和地方党委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和交流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负责全州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组织公安科研项目立项、鉴定评审和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负责全州公安机关技术侦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推广和应用,加强网络舆情的研判和引导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德宏州公安机关秉持着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在省公安厅和德宏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以赴守边境、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的征程上稳步前行,用坚实的步伐踏出平安的韵律,以无畏的勇气和坚定的信念书写着平安德宏的壮丽篇章。
维护边境安全筑牢坚实国门防线边境安全维护体系趋向稳固。德宏公安坚持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人民战争+科技手段”的管边治边理念,聚焦跨境违法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三防”融合应用,制定巡查宣防打援督工作制度并强力推进落实,深入开展系列专项行动,通过加强情报研判、跨境警务合作以及与各部门的协同作战,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取得重大战果,有力维护了边境安全稳定。在打击违法犯罪的战场,德宏公安利剑出鞘、精准发力,精心部署、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一系列重大案件,斩断了多条跨境犯罪链条,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2024年,破获偷渡、电诈、跨境赌博、贩毒、走私等“五类”跨境违法犯罪案件数、抓获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2.1%、53.24%。
营造和谐环境有力守护万家安宁社会稳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德宏公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州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理念,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依法严打突出违法犯罪,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夏季行动”“清源断流”“利剑护蕾”“昆仑”等专项行动,加大风险隐患排治力度,边疆治理现代化能力稳步提高。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力度,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无论是繁华的城镇街道,还是偏远的乡村角落,都有那一抹藏蓝在坚守,为万家灯火保驾护航。2024年,全州刑事案件、传统侵财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9.19%、22.31%;德宏公安破获毒品刑事案件数、缴毒数同比分别下降15.2%、49.5%,现有吸毒人员、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生活污水毒情监测值降至禁毒人民战争开展以来最低,州内毒情形势持续好转;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700余起,化解率达97.8%;制定外国人管理服务“十六项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并取得明显成效,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1.9%,为群众出行创造了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环境;圆满完成一系列重大安保维稳任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安全就在身边。
以人民为中心高效助推经济发展。德宏公安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户籍办理、出入境服务、交通管理等方面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深化“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和户籍制度改革,全州设置19个综窗、2个示范单位,并延伸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57项户籍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创新“互联网+车驾管业务”等改革举措,研究出台便民利企举措30余项,减少提交办证材料169万余份,减免办证费用672余万元,边疆社会治理成果惠及各族群众。积极推进科技强警战略,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深度融入公安工作的各个环节。智慧警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实现了对各类治安要素的精准掌控和快速处置,大大提升了警务工作的效能和精准度。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公安民警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广大民警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毫不退缩,冲锋在前,展现出了顽强的意志和过硬的作风。他们舍小家、为大家,用自己的辛勤付出换来了德宏边疆的和谐稳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衷心拥护。2024年,德宏公安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坚守初心,在拼搏与奋斗中收获荣耀。新的征程上,德宏公安将继续秉承忠诚、担当、奉献的精神,以更加坚定的步伐、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伟大事业中,按照省公安厅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紧扣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立足德宏实际,积极主动服务和融入改革发展大局,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为德宏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不懈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德宏实践提供坚强安全保障,续写德宏公安的辉煌篇章。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240,663,309.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120,328.15元,占总收入的98.9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542,981.45元,占总收入的1.0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995,188.12元,增长12.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918,887.71元,增长12.75%;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923699.59元,下降26.6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项目资金达到支付条件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人员的变动工资、社保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240,941,791.04元。其中:基本支出95,691,211.66元,占总支出的39.72%;项目支出145,250,579.38元,占总支出的60.28%;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422,869.43元,增长12.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57,079.06元,增长2.97%;项目支出增加23,665,790.37元,增长19.46%;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较上年项目资金达到支付条件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人员的变动工资、社保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691,211.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091,064.22元,占基本支出的92.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00,147.44元,占基本支出的7.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250,579.38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反恐怖工作项目支出270,000.00元,主要用于反恐怖工作开支;
2.单位自有资金项目支出2,821,462.89元,主要用于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辅警人员经费以及日常运转等各项工作;
3.非税收入专项补助项目支出3,468,562.5元,主要用于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辅警人员经费以及日常运转等各项工作;
4.基层党组织经费26,655.84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工作及活动的经费支出;
其他项目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120,328.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3%。与上年相比增加26,918,887.71元,增长12.75%,完成年初预算的200.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10,87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留置看护辅警人员经费、党组织工作及活动的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数差异主要原因党组织工作经费及留置看护辅警人员经费不纳入我部门预算;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17,025,41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4%,完成年初预算的212.80%。主要用于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日常运转开支等各项工作。造成预决算数差异主要原因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州本级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56,244.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民警、职工、辅警社会保险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勤人员奖励金。造成预决算数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20,39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4%。主要用于在职民警、职工、辅警医疗保险缴纳,戒毒所重大传染病防治防控(艾滋病、肺结核等防治防控);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07,4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完成年初预算的98.80%。主要用于在职民警、职工、辅警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数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3,200.00元,决算为1,780,672.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8,482.54元,增长25.2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200.00元,无决算支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00.00元,决算为777,278.1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65%,完成年初预算的89.3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0元,决算为971,481.0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56%,完成年初预算的74.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31,91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9%,完成年初预算的29.0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1,878.11元,增长63.5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1,771.43元,增长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167.00元,下降32.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913.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167.00元,下降32.2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3,200.00元,支出决算为1,780,672.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8,482.54元,增长25.2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200.00元,无决算支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00.00元,决算为777,278.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0元,决算为971,481.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31,9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做到一分一厘都不乱花,坚决压缩非必要非急需不合理开支,从严管控一般性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购置公务用车通过审减最终采购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坚决压缩非必要非急需不合理开支,从严管控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坚决压缩非必要非急需不合理开支,从严管控一般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01,878.11元,增长63.5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1,771.43元,增长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167.00元,下降32.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913.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167.00元,下降32.2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做到一分一厘都不乱花,坚决压缩非必要非急需不合理开支,从严管控一般性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较去年多购置1辆车,所采车辆型号不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部分车辆较老,导致维修费增多。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年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坚决压缩非必要非急需不合理开支,从严管控一般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数,无累计人次。
2.购置车辆3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执法执勤用车报废,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52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安排考察调研业务工作发生35批次共计接待152人次的接待支出。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次数,无接待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00,147.44元,比上年增加771,847.08元,增长11.30%,主要原因是增加办案业务支出差旅费及零星修缮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水电、印刷、差旅、零星维修(维护)、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基本开支、投牢押解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资产总额313,541,716.20元,其中,流动资产77,718,477.84元,固定资产212,679,908.7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97,339.90元,无形资产22,845,989.75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5,936,157.1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501,217.65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数,无账面原值;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1,664,300.00元;无报废报损资产数,无账面原值,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7,150.00元;出租房屋14,138.71平方米,账面原值54,805,763.9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30,964.3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33,942.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86,6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187,9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59,312.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41,034.4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23,671.4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部分工作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为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依法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附件: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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