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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4156   作者:德宏州公安局  日期:2025/6/25

对州十六届人大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环境的建议》(第8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2025年州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精神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德宏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公安交管工作的具体实践,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建议办理工作部署会,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有序推进建议办理工作,高标准完成建议办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芒市主城区部分重点路段人车无法有效分流、车辆乱停乱放得不到全面整治、重点区域交通设施不够人性化等问题的存在,导致交通拥堵,交通安全风险高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针对芒市主城区路网结构不合理,交通信息化滞后,管理工作不到位,路面规划设置不科学等问题,需优化路网布局,挖掘停车资源,根据车流变化对拥堵路段分流管控;采取“监控+巡逻”模式严查车辆乱停乱放,并科学规划交通设施,以此缓解拥堵,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与幸福感。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一)关于建议在芒市主城区医院(州医院前后门)、学校及闹市区(财富广场等)周边规范设计搭建人行天桥,实行人车分流,减少交通拥堵,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当前芒市城区的主要路口,包括建议中提到的医院(州医院前后门)、学校及闹市区(财富广场)等在高峰时段,交通信号灯的每个过街周期都能保证人流正常通行。同时在节假日、高峰时段等重要时间节点属地芒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有针对性地组织警力进行现场疏导维护,进一步保障通行需求二是修建人行过街天桥最低过街净空高度需要6米,上下天桥的通道需要在人行道上设置,占用30—40平方米的人行道,加之,修建人行天桥如果不保留人行横道,不便于老年人群体和少数的残疾人过街;但如果保留了地面人行横道,多数人群会选择便捷和较短的路径通行,人行天桥作用得不到体现三是2020年的政协会议期间,有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在芒市城区修建人行过街天桥的提案,当时州政协召集了芒市住建、公安交管、交通局等部门及政协委员和社区代表,对修建人行天桥事项进行了专门的讨论和意见征求,结论为暂不适宜修建。四是人行天桥的规划建设问题属于城市建设的范畴,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提出科学可行的意见建议,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改善道路交通环境。

(二)关于建议加大芒市主城区道路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整治。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全面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因地制宜,科学施策,聚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问题多发、矛盾突出的现象,公安交管部门在城区认真组织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根据城区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的具体情况,对车辆乱停乱放较为严重的点位进行调查排摸,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严厉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芒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芒市城区农垦路全线南蚌路目瑙纵歌路团结大街及延长线、广腊亮街仙池路勇罕街芒罕路勐焕路等道路设置交通严管街采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移动执法终端设备抓拍和现场执法等方式,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建立常态管理工作机制,安排交巡警在护学岗结束后,严格按照九宫格划分区域加强巡逻管控力度,严格执行“135”分钟快反工作机制,主动挂靠警情、提高管事率,对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同时安排警力在警摩巡逻过程中对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并教育,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环境。三是充分利用媒体广播、微信、宣传单等方式,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整治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进一步增强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严禁乱停乱放的主题宣传、源头宣传、劝导提示,组织宣传小分队,按照七进(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村寨、进学校、进家庭、进驾校)工作要求,针对不同群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参与到道路交通管理中来2024年以来,芒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共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3.5万余,确保了城区各条道路的安全、畅通、有序。

(三)关于对交通违章重点区域开展现场调研分析,找出交通违章的成因,制定防范和优化措施(合理规划布局交通资源、扩宽改造转弯路面等)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芒市作为两级政府所在地和德宏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建成区面积21平方公里。近年来,随着芒市城市建设规模在不断扩大,受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基础建设相对滞后和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的影响,城区道路行车难问题日益凸显。芒市城区路网密度为5km/km2,低于8km/km2的国家标准,在主要路网以外,缺乏次干道、支路等配套路网的支撑,道路微循环通行不畅,主干道交通流集中,长期处于超饱和状态;城市环城路、过境通道尚未建成,过境车辆均需借道城市道路通行,加剧城市交通压力;城市丁字路等节点未打通连接,道路通达性不佳,局部区域交通拥堵凸显。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主干道交通流压力剧增,通行效率不高机非混行道路较多,非机动车、摩托车往往选择进入机动车道抢道行驶,导致通行不畅。

针对芒市当前的交通现状,一是进一步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以金塔大街为起点,进一步优化53个主要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管理工作。以金塔大街作为非机动车交通组织优化路口,取消非机动车前置等待区,新规划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道,引导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道路右转有序等待通行。同时中心城区主干道芒市大街和团结大街推广路口慢行一体化设计,拓展非机动车前置等候空间。通过此举措,上述路段的右转车辆通行效率由未设置前置等候区前的平均等待21.70秒降低为12.61秒,排队右转车辆由设置前的平均每30秒有5辆车等待,降低为平均每30秒有1辆车等待。二是科学设置机非隔离设施强化车辆混行管理。417在芒市大街沿线设置机非隔离栏减少摩托车、非机动车、机动车混行带来的通行相互干扰和因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等问题。针对机非混行现象较为突出的路口、路段,在组织警力上路引导的同时,启用卡口抓拍设备,以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行为进行抓拍的方式强化车辆混行管理,提升通行的连续性和安全性。三是强化警力路面管控。组织警力在人流车流密集的重点路口实施交通引导,在实际交通参与中加强引导教育。对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纠,规范行车秩序。同时加强路面巡逻喊话,及时对不按规定车道行车、超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喊话劝导。同时加强拓展实施一盔一带智能化管控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利用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在加强一盔一带管控的同时提高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和处罚率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今后工作中,公安交管部门将不忘初心,努力前行,全力确保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德宏州公安局          

202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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