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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公安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D3YN2024050160004)办理完成情况公示

浏览量:20649   作者:德宏州公安局  日期:2024/12/19

德宏州公安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D3YN2024050160004)办理完成情况公示

 

一、基本情况

202459日至20246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并于2024517日向云南省德宏州转交编号为D3YN2024050160004的群众举报件。举报内容为:德宏州瑞丽市姐岗路91号彩云城正大门内多家小吃摊夜间23:00至凌晨5:00营业,每天早上10点左右出入车辆鸣笛声较大,美丽穿服装店14:0015:00播放音乐,噪声扰民严重

二、办理情况

(一)坚持最高站位,压紧压实责任。

制定下发《德宏州公安局关于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成立德宏州公安局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李飞为组长,耿帮常务副局长、瞿生怀副书记、王宏彪委员为副组长,公安警令部、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环食药侦队、警卫支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食药侦支队,负责督察组对涉公安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及分工事项开展检查的统筹协调,衔接生态环境等外部单位,组织起草上报涉及公安机关有关情况报告、处理意见等,收集整理督察工作需要调阅的资料等工作

(二)坚持“群众满意”为标准,确保问题整改。

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李飞于531日率有关警种深入瑞丽彩云城,针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噪音问题开展实地核查。实地督导后,李飞副州长及时组织州生态环境局、州公安局和瑞丽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会议,听取了瑞丽市公安局关于彩云城噪声污染问题的办理情况,对下步工作提出了以群众满意为目标,高质量按时限办结的具体要求。州公安局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3次到瑞丽市公安局开展问题整改督导。瑞丽市公安局针对D3YN2024050160004举报件,一是对美丽穿服装店使用音响播放音乐扰民行为送达了《瑞丽市公安局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告知书》,并对店主进行了普法宣传,店主也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表示歉意,并自行停止了播放音乐,并承诺会考虑周边居民的感受,不在大音量播放音乐二是制定了《瑞丽市公安机关开展噪声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减少彩云城噪声扰民问题,安排民警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制止噪音扰民行为。通过对彩云城内及附近15名居民开展满意度调查,群众对该问题的处理满意度为100%

三、验收情况

按照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瑞丽市于20241127日完成了市级自查自验并通过验收。州公安局于20241212日组织有关警种到瑞丽市实地开展州级现场验收,通过查看现场、查阅台账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州级验收。

 

 

                              德宏州公安局

                            20241218

 

文章来源:德宏州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