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1201000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公安局是德宏州人民政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及领导指挥机关,又是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地方性规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领导组织实施全州公安机关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查工作,指导、查处全州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组织指挥和直接参与各县(市)公安机关处置重特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及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等工作。
3.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和地方党委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和交流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4.负责全州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5.组织公安科研项目立项、鉴定评审和科技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全州公安机关技术侦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推广和应用,加强网络舆情的研判和引导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6.负责全州公安信访工作,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
7.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全州看守所、拘留所、戒毒康复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8.负责管理全州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德宏居留、旅行有关工作;负责全州涉外事(案)件管理和涉外会谈、会务、联络等公安外事工作。组织指挥全州公安机关和公安现役部队同国内外警方、国际警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9.负责组织开展全州反恐怖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处置全州暴力、恐怖事件;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暴乱、骚乱等事件。
10.组织开展全州巡逻防控业务工作;制定、调整、规划全州公安巡逻警力的布置。
11.依法管理全州社会治安秩序,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州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治安防范、安全保卫;组织指导全州保安队伍建设,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侦查和处置治安案件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查处危害校园安全的案(事)件和指导校园安保工作,负责防范查处打击境外枪弹流入的案件。
12.负责查处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措施;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巡逻、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企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3.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4.负责维护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实施交通安全指挥管理,查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15.领导和指挥驻德宏武警部队执行监所安全、应急处突、抢险救灾、重点目标守卫、重大勤务对象的警卫等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
16.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推进“134”工作部署 让更多边疆治理成果惠及各族群众。2023年,德宏州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目标和省公安厅党委“三安三服务三支撑”目标任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推进“134”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守边境、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有力服务保障德宏边疆治理现代化标杆建设取得新进展。
2023年以来,德宏公安立足主责主业,牢牢把握“如何把边境管住、管好与管活”深刻内涵,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维护边疆社会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德宏州刑事警情较2019年下降55.80%,刑事破案率较2019年上升89.80%,现行命案实现全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保持“两降两升”,诈骗预警见面劝阻率由38.80%跃升至93.50%,预警后被骗率从最高时44.30%降至目前的0.20%,紧急止付涉诈资金4.88亿元,最大限度避免群众被骗。
坚持“人民战争+科技赋能”管边治边理念。巩固完善强边固防机制,持续深化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融合应用,创新“沿边党建带+边境治理”“警网融合”等边境治理模式,侦破跨境违法犯罪案件3286起、抓获5473人(同比分别上升64.10%、1.1倍),打掉团伙237个、抓获团伙成员1143人(同比分别上升1.9倍、1.2倍),成功破获一批偷越国边境大要案,一批边境地区治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严厉打击震慑了偷渡、毒品、走私等跨境违法犯罪,边境管控格局持续稳固,有力维护了边疆地区长治久安。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调整全州98个“1、3、5”分钟双快站点,部署街面10个武装处突单元,设置16个站点卡点、29个警务岗亭,持续强化社会面巡防管控,严格执行“双快”警务机制,“夏季行动”挂牌整治如期摘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2272个,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率保持在92.00%以上,圆满完成节假日等重大安保任务。
坚持“快破案不如不发案,多追赃不如不被骗”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实体化运作反诈中心,致力创新战法、强化合成作战、突出科技支撑,强力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案攻坚、专项打击和预警防范,组建宣传团队100余支,开展线下反诈巡回宣讲500余场次,制作发布反诈小视频130余个、反诈宣传手册30余万份、公益短信500余万条,侦破电诈案件560起、抓获783人(同比上升26.70%、70.20%),紧急止付涉案银行账户3.4万个、冻结涉案资金5,128.93万元、返还群众损失403.90万元,电诈案件逐月降控成效明显,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推进户籍制度和“放管服”改革。探索推进“互联网+车驾管业务”模式,研究出台服务边民生产生活需求、便民利企举措30余项,设置交通便民服务站点33个,服务群众半径缩短到3公里内,57项户籍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办理各类户政业务16.5万余件,减少提交办证材料242.5万余份,减免办证费用950万余元,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更可持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机构设置情况不予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本级);
2.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
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看守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999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47.19万元,占总收入的98.1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48.10万元,占总收入的1.8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537.56万元,下降49.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487.62万元,下降50.03%;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减少49.94万元,下降8.3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项目资金支付,人员的变动工资、社保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015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8.29万元,占总支出的50.26%;项目支出14998.76万元,占总支出的49.7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423.94万元,下降49.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6.30万元,增长1.31%;项目支出减少29620.24万元,下降66.38%;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较上年项目资金减少以及人员的变动工资、社保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58.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63.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4.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98.7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629.8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反恐怖工作项目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反恐怖工作开支;
2.单位自有资金项目支出708.39万元,主要用于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辅警人员经费以及日常运转等各项工作;
3.留置场所专业看护队伍被装经费项目支出43.4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留置场所辅警被服;
4.非税收入专项补助项目支出2118.99万元,主要用于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辅警人员经费以及日常运转等各项工作;
5.基层党组织经费19.62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工作及活动的经费支出;
6.应急值守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配置经费项目支出4.6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值守视频会议系统购置;
7.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项目支出0.6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维修(护)费;
8.看守所内卫勤务保障项目支出12.42万元,主要用于武警执勤中队维修(护)费开支;
9.交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项目支出21.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开支。
其他项目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4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5%。与上年相比减少29505.90万元,下降50.0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技防项目资金减少以及人员的变动工资、社保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留置看护辅警人员经费、党组织工作及活动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2552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8%。主要用于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日常运转开支等各项工作;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民警、职工、辅警社会保险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勤人员奖励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5.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主要用于在职民警、职工、辅警医疗保险缴纳,戒毒所重大传染病防治防控(艾滋病、肺结核等防治防控);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6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维修(护)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在职民警、职工、辅警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797.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公安工作信息化网络构建运维等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8.60万元,决算为27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万元,决算为84.9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16%,完成年初预算的56.6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万元,决算为182.6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00%,完成年初预算的89.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0万元,决算为5.0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5%,完成年初预算的27.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8.6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万元,决算为8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6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万元,决算为18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0万元,决算为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其中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比预算数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维修费实际发生数比预算数较小,本年公务接待批次比预算时大幅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2.37万元,增长43.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5.52万元,增长71.9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2.64万元,增长30.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1万元,增长513.4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购买执法执勤用车,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5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更换执法执勤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排开展考察调研业务工作发生65批次共计接待388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3.50万元,比上年增加62.18万元,增长5.50%,主要原因是交通警察支队新组建成立的高速大队投入运行,人员装备,和公路管理均有增加以及戒毒康复所优化体系等导致相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水电、印刷、差旅、零星维修(维护)、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基本开支、投牢押解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资产总额100650.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26.56万元,固定资产23812.8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72740.41万元,无形资产2370.6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832.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9.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01.25平方米,账面原值30.31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92项,账面原值798.3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14138.71平方米,账面原值5480.5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3.8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2.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4.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6.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2.1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2.2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部分工作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为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依法不予公开。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附件: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4033330173]
[附件: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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