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公安局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6213   作者:  日期:2024/9/12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1200201000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暨幸福家园社区是由政府主导,公安机关组织实施的一个集衣、食、住、行、医、就业、教育、培训、学习、购物、消费、锻炼、娱乐于一体,充满人文关怀,人性化气息,功能齐备,环境优美,景色秀丽宜人的崭新禁毒机构,是德宏公安机关坚决践行社会管理创新理论,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管理创新事业的举措。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德宏州公安局党委坚强领导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总目标,以推动公安戒毒康复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锻造公安铁军为保证,实现了戒毒康复场所安全管理“零”事故,队伍管理“零”违纪、人员“零”减员,舆情“零”炒作,失泄密案(事)件“零”发生,全力维护戒毒康复场所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公安戒毒康复工作和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机构设置情况不予公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公安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2631.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1.57万元,占总收入的93.1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79.53万元,占总收入的6.8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33万元,增长0.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1.20万元,下降4.34%;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增加129.53万元,增长259.06%。本年度相比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为单位人员相比上年度减少,其他收入增加原因为2023年使用其他收入归还历年垫付款导致资金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273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8.59万元,占总支出的80.25%;项目支出541.06万元,占总支出的19.7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8.46万元,增长2.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2.53万元,下降7.67%;项目支出增加250.99万元,增长86.53%;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对比上年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为2023年我所非税及自有资金项目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8.5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7.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1.0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1.非税收入征管成本经费项目5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的办公费、咨询费及戒毒所居民种养殖项目开支。

2.单位资金安排保运转工作项目经费286.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的水电费、辅警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执法备勤食堂开支。

其他项目涉密,按规定不予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1.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8%。与上年相比减少111.20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为在所人员减少及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1968.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戒毒康复所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类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治防控(艾滋病、肺结核等防治防控);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所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0%主要原因为车辆年久老化,车辆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00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9万元,增长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29万元,增长6.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年久老化,车辆维修费增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0%主要原因为车辆年久老化,车辆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93万元,比上年增加20.56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为我所不断优化体系,政府机关运行经费也随之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资产总额5131.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5.54万元,固定资产3652.0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303.8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2.34万元(流动资产减少275.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1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1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八、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九、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十、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指反映政法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生活补助指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已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人犯的伙食费、药费等。

十一、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2045235924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12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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