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
张蓉华、焦艾、王胜范等三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做好摩托车、电动车禁止上人行道的提案》(第146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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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临时停放行为,全州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城建部门,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在各县市城区道路区划了摩托车、电动车专用停车泊位,供驾驶人免费使用。截至目前,全州设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车泊位31396个(其中:芒市城区8782个、瑞丽市城区17593个、陇川县城区421个、盈江县城区1300个、梁河城区3300个)。存在问题:一是城市基础建设滞后,部分人行道较窄,未规划停车位,致使临街商户、住户、群众无序停放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学校周边无固定停车场,停车资源紧缺,导致家长接送孩子时还存在乱停乱放的情况。三是驾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停放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要求停放在泊车位上,特别是共享单车,随意停放的现象较为突出。四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泊车位根据城市交通流量变化,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导,住建部门具体进行调整施划,但由于近几年地方财政困难,以致未能及时对城市基础设施及泊车位进行规划建设。
二、下步工作措施
收到代表建议后,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下步将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抓好落实。
(一)强化科学预算,争取地方支持。及时与住建部门沟通协调,对五县市城区泊车位进行调整规划,争取列入各县市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二)强化协调联动,提升管理质效。针对学校周边无固定停车场的情况,一是及时增派警力做好学校周边交通疏导及护学岗工作,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平稳有序。二是向当地党委政府建议,争取在学校周边建设立体式智能停车场。三是协调住建部门在学校周边规划摩托车泊车位。四是加强与教育局、学校的联动,倡导家长接送孩子尽量拼车出行,停放车辆时严格按照指示标线进行停放。
(三)强化齐抓共管,共驻共建平安路。针对各县市城区摩托车乱停乱放的情况,一是及时安排城区警力加强巡逻,做到现场教育和动态整治相结合。二是及时协同城管部门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为契机,加强对城市道路及人行道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三是加强对摩托车违法现象的整治,结合上级公安机关第四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州无证驾驶摩托车、摩托车超速、超载及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违停现象专项整治,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全州共查处摩托车违法数31969起,违停教育41350人次,36200辆次。通过强有力的惩治,进一步遏制了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现象。
感谢你们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公安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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