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德宏州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12345”工作思路为抓手,紧紧围绕依法治州、服务大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力以赴“防风险、稳边境、战疫情、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建队伍”,有力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维护了全州政治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现将2022年德宏州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一是坚持集体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常态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2年,州公安局共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第一议题”学习13次,举办全警政治轮训班2期,下发学习任务清单46期,购买指定教材配发至每位民警,并开展交流研讨,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二是制定州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重要举措细化落实分工方案,压紧压实职责,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累计向州委州政府、州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厅请示报告工作173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边境防控职能作用。历时8个多月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完成技防项目建设;始终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综合施策,聚力“查强固”“堵洞除患”专项行动,全省首支涉边犯罪侦查支队效能凸显,探索出一条以打击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的管边控边“德宏模式”,有力服务了疫情防控大局,维护了德宏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及时统筹组织州局各职能部门,梳理行政执法具体内容,完成公安机关清单编制上报工作,承接涉及的42个事项,及时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和警种业务特点,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编制。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对涉及的153项政务服务事项从18 个方面逐事逐项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五级十二同”的标准,减少60%证明材料、压缩60%办理时限,提升网办比例达90%;办理深度为三、四级的89个事项清单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或“零跑动”;完成“德宏州公安局”“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两个电子印章备案工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证明事项清理;认真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积极认领任务,落实清单化管理,注重分类施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深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推动“一单两库”系统建设和信息录入,完成州公安局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编制及修订任务;专门组织业务培训,制定部门抽查计划6个、联合抽查计划5个,先后出动检查人员25人次,抽查企业37户,发现存在安全隐患9个并积极推动落实整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着力户籍、出入境、车驾管和境外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持续推进“互联网+车管所”、户政改革、外国人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等工作;规范完善办事指南实施清单要素,实现州局依申请类服务事项与云南机构编制网权责清单的全面对接,推动服务与监督并行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全面推动“双公示”工作。认真落实行政管理信息归集报送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信息的归集应用;积极组织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操作培训,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及时录入;定期开展对照检查,下发工作通报,按时填制报表台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和工作留痕、有迹可查。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全面清理制度文件。严格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紧制度笼子,全面清理州公安局26个部门警种175个制度文件,重新修订完善114个,研究制定整治“两有一压”、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参股借贷等方面制度机制41项,推动形成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推动单位内控机制建设。从审批程序、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等方面规范建立管理制度27个,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全局范围内2019年8月至2022年10月间制定出台的制度文件,逐一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清理未发现有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条款和内容。加强联系协调机制建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运行,州检察院每周派驻员额检察官到州公安局案管中心值班,为办案部门提供业务咨询指导;制定出台州级法检公司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规范行刑衔接工作,与州市场监管局、州中院、州检察院联合出台《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于涉及规定范围内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五个法定程序。对提交局党委会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先期进行征求意见和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涉及财务事项要求警保、督察、法制部门全程列席监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公安建设中的参谋作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到重大行政决策活动中,先后开展合法性审查93件,深入落实法律风险预防和化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德宏州公安机关执法公示实施细则》《德宏州公安机关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定》《德宏州公安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强化案件审核监督;为执法执勤民警配发执法记录仪300余台,确保执法活动安全规范全过程录音录像;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年内全州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依托警综平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共计8396条;坚持刑事行政案件“三级五个环节”审核监督把关,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日常审核和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多措并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精心谋划推动全州41个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全州6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基础执法数据和视频数据与智慧法治平台完成汇聚;实体化运行执法监督管理中心,依托DS三合一平台、警综平台、智慧法治平台,对全州智慧法治平台信息触发、签收、处置反馈、接处警情况、案件评查问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情况进行巡查通报,形成日通报76期、周通报11期、月通报3期;深入推动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用,按月抽取案件开展执法质量网上巡查通报;以重点案件评查为核心,持续开展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持续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打击和防范两手并重,严格落实“四项机制”和“双快警务机制”,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命案侦防、“四个专项行动”、“百日行动”、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等专项工作,强化显性用警,有效提升社会面见警率、管事率和震慑力,实现了现行命案全破及违法犯罪同比七降的良好态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增强。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制定下发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宣传重点、步骤和计划,以“云南公安党旗红”主题活动暨“百名局长千名所长万名民警进社区”活动为契机,紧扣“110宣传日”“6·26禁毒日”等国家法律法规颁布日、宣传日,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8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册(单)60余万份、宣传海报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万余次,受教育群众20余万人次,“两微一端”关注量70余万人。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关键少数”监管。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紧盯公安机关 “关键少数”,依托政治部、机关纪委、督察等内部监督机构和工作机制,严格抓牢做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四必”制度的执行落实,从源头上加强对各部门“一把手”的管理监督。认真落实“谁分管、谁谈话”制度。年内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与班子成员和五县市公安局“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14人,对发现的不良苗头、倾向,采取谈话提醒、党委会检讨反思、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等方式,及时进行引导、管控,确保问题隐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提升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管理水平。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严禁违规宴请饮酒“六条规定”专项治理、公务用枪管理专项督察等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以党支部和党小组为单位开展警示教育400余场次,签订内部人员过问打探工作事承诺书2400余份,切实抓好“枪车酒赌毒密网”等队伍易发问题整,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托政务服务网,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着力回应社会各界关切期盼,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今年以来,通过德宏州政务公开网站累计发布信息363条;通过德宏长安网发布信息296条;在各级新闻媒体刊播稿件1180篇(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6133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州公安局共办理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9件(主办2件、协办7件),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共22件(主办4件、协办18件),内容涉及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等方面,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七)健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和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严格落实属地管控责任,健全“日常管控、敏感区域预警、区域拒出预警、每日研判”四项工作机制和“八控措施”,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工作,排查矛盾纠纷2118起、化解1973件。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持续开展公安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中央交办68件信访案件及公安部交办32件信访积案已全部办结。
(八)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抓实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年内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州公安局机关党组织共召开“三会一课”1591场次,州局党委书记讲党课3次。深入推进实战练兵。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练兵导向原则,年内组织开展最小作战单元训练比武、警衔晋升、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培训、查缉卡点现场培训等各类培训11期,共1129人次参训;大力推进每周一练、每月一训、每半年一考、每年一赛“四个一”岗位练兵制度,全面落实练兵责任,实现岗位练兵精准化,实战练兵常态化,确保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我州仍处于“疫情、边情、战情、警情”叠加交织的特殊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法治公安建设推动落实还不够有力有效。一是对常态化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机关整体效能和核心战斗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监督管理质效还未充分发挥。
(二)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基层警力与当前面临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接处警、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础工作仍然薄弱,“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总体推进不平衡,边疆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大数据警务的观念还比较落后,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力度不够,利用大数据服务公安工作的水平不够高,技术水平较实战要求还有差距。
(三)执法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违法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网络犯罪等不接触式犯罪日益增多,基层执法民警对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打击惩处方面面临更大挑战。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全州部分执法办案场所老化设备亟待更新,执法办案场所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年来,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州公安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公安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谋划部署,重大案件亲自分析研究,强化措施落地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州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完成了既定目标,有力维护了全州社会治安大局总体平稳有序。
(一)坚持担当履职尽责,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州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将法治建设融入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列入经常性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抓好各自分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并审议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及时谋划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先后4次组织州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听取执法情况汇报、研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加强执法经费保障,对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边境维稳等工作给予保障和投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坚持从严管党治警,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实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理论武装,坚持集体学和自学相结合,带领党委班子和全警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进一步树牢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扛牢抓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的人民公安队伍。认真落实州委巡察、州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州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把从严管理监督贯彻干部队伍建设始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统筹开展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团体兼职等工作,确保干部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全州公安机关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德宏州公安局关于〈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重要举措细化落实分工方案》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坚决确保全州政治安全、边境安宁、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为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谱写好中国梦德宏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公安工作始终,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通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专题会、党小组学习会、专题党课、政治轮训、专题调研等形式,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贯彻活动,全面准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激励全警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护航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二)多措并举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围绕重点工作,制定出台现场执法指引;聚焦疫情防控、边境管控的突出问题和执法难点问题,加强法律政策研究,积极协调法检司部门联合制定指导意见和执法指引;加强与法检机关的协调配合,全面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作。梳理现行有效的法制工作制度,开展执行情况评估和立改废工作;持续深化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等重点改革。继续推行月评查通报工作;全面推进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继续开展日巡查工作;常态长效整治“两有一压”等执法顽瘴痼疾,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三不”案件为重点,落实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制度。
(三)抓牢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工作思路,推行专业警种为主办理刑事案件机制,提升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整体效能。进一步强化基层派出所的能力建设,坚持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全面加强基层派出所队伍建设,持续保障派出所警力不低于县市公安局总警力40%,持续推进社区“一区一警两辅警”、行政村“一村一辅警”和城区派出所“一室两队”工作,切实筑牢平安稳定基层基础。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落实属地管理和源头稳控措施,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研判,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的风险隐患防控排查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群众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配合公安基础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形成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天然屏障。进一步健全完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优化服务机制运转模式,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和运用。强化执法信息化培训,以当前高发频发的新型犯罪为培训重点,积极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深入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用好、用活智慧法治平台、警综平台等业务平台,熟练操作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努力实现向科技要警力。推动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对全州6个新建执法办案区、23个派出所、6个部门警种办案区开展智能化升级和老旧设备更新换代,健全完善运行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工作运转有序。
(五)进一步深化公安法治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科学配置警力资源,持续深化公安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以执法责任制为纽带,紧扣执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执法岗位责任制;强化法制民警、法制员队伍建设管理,深入落实执法培训教育全覆盖;坚持日常案件质量考评和执法巡查通报制度,提升执法监督管理质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推动便民利企措施,扎实推进执法公开,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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