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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公安局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20997   作者:  日期:2018/9/17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45101000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有:负责全州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起草有关公安交通管理地方地方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研发运用全州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及智能交通系统;负责道路交通工程设计审查工作;负责设置和维护交通设施;指导、督导维护交通秩序;指导预防、处理交通事故,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警卫和交通管制工作;对各县(市)公安交警大队进行业务指导。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常态,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目标,聚焦风险防控、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举措,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着力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促进德宏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沿边特区、开放前沿、美丽德宏”建设保驾护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交警支队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支队队下设12个部门(9个综合部门,2个直属大队,1个车管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交警支队2017年度末实有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6594.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1.3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5%;其他收入2.84万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424.1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基础建设工程项目支出增加,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17年度支出合计659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1.99万元,占总支出的29.77%;项目支出4629.58万元,占总支出的70.23%。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213.9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基础建设工程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交警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7.9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公安机关人员经费保障情况涉及国家秘密在此不作具体说明。)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交警支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29.58万元。(公安机关人员经费保障情况涉及国家秘密在此不作具体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警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4.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

2.公共安全(类)支出588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

4. 住房保障支出12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警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73.44万元,完成预算的112.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27万元,完成预算的120.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7万元,完成预算的71.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高速公路巡逻管控、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任务需要,公务用车使用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出预算估计。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16万元,下降7.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63万元,下降1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9万元,增长21.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27万元,占90.24%;公务接待费支出7.17万元,占9.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2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宣传工作,基层民警到支队协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交警支队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8.6,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账务调整统计口径发生变化。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交警支队部门资产总额9830.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85.48万元,固定资产7806.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5万元,无形资产293.7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94.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6.0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830.86 

1685.48 

7806.66 

2119.77 

1184.13 

 

4502.75 

 

45 

293.7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5.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2.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94%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重点绩效评估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无重大项目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 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45101111


 [附件: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091709293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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