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机关既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又是林业主管部门中的一支重要执法力量。森林公安机关实行林业和公安双重领导。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主要职责:一是管辖二十五类森林刑事案件和森林治安案件查处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林业行政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加强公安基础业务工作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建立护林网络改善林区治安和护林防范机制推进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林区治安控制能力。三是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政策提高辖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同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四是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林区治安动态针对林区治安情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专项斗争或专项整治。五是加强林业内部单位保卫组织建设和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六是服从当地公安局、林业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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