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有:负责全州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起草有关公安交通管理地方地方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研发运用全州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及智能交通系统;负责道路交通工程设计审查工作;负责设置和维护交通设施;指导、督导维护交通秩序;指导预防、处理交通事故,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警卫和交通管制工作;对各县(市)公安交警大队进行业务指导。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牢牢把握“服务德宏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一个大局,紧紧围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服务人民群众”两大重心,深入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全面提升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为促进德宏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富裕开放、和谐安宁的社会主义新边疆保驾护航。
全州共拥有机动车525246辆。其中:汽车155958辆,摩托车327229辆,低速载货汽车347辆,挂车198辆,拖拉机41514辆。拥有机动车驾驶人514917人。其中:汽车驾驶人220044人,摩托车驾驶人245677人,拖拉机驾驶人49196人。截至11月20日,全州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40起,造成256人死亡,11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5695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减少21起,下降8.05%,死亡人数减少17人,下降6.23%,受伤人数减少33人,下降22.6%。全州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交警支队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支队队下设12个部门(9个综合部门,2个直属大队,1个车管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交警支队2016年度末实有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16年度收入合计5,17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35.7万元,占总收入的99.34%;其他收入34.3万元,占总收入的0.6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16年度支出合计5,3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2.9万元,占总支出的29.6%;项目支出3,815.0万元,占总支出的70.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警支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
2.公共安全(类)支出4,9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4%。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
4.住房改革支出(类)支出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警支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完成预算的1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预算的29.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龙瑞高速通车,两个高速大队开展工作,执勤执法用车使用量大大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6.05万元,下降64.7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5年度新建两个高速大队新够执勤执法用车5辆,开支较平时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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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数 |
增减数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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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接待 |
56,997.00 |
81,711.00 |
-24,7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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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
739,062.70 |
587,056.20 |
152,00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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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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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813.68 |
-1,587,81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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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96,059.70 |
2,256,580.88 |
-1,460,52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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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交警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开支。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 附件: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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