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木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德宏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提案》(第130402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十六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州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并明确任务分工。您提出的关于德宏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提案,我们已会同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交通运输局认真研究,形成了该答复意见。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您提出的全州新能源汽车发展面临的充电桩建设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充电设施维护不到位、消费者认知局限等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问题切中要害,分析到位,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将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持续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我们的办理情况和办理意见:一是统筹规划布局,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以来,德宏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制定德宏州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统筹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24年底,全州共建成公共充电桩1261桩、2042枪,其中交流桩804桩1102枪、直流桩457桩940枪,实现了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建住宅小区、旅游景点景区、商业建筑、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等均建有充电设施。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启动的关键年,州能源局已开始启动编制全州“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并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规划。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公共领域先行、多模式协同"原则,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结合德宏州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趋势,建设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二是创新投资运营模式,激发市场活力。2025年,全州计划投资1300万元用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州将积极引入社会资本特别是引进有实力有技术力量的企业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行光储充(换电)试点工作。目前,瑞丽供电局光储充试点已完成建设;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正在建设州委党校光储充放换一体多源综合能源站(充换电站已建好,即将开展光伏建设);芒市政府与北冠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正在洽谈,计划在芒市开展光储充零炭交通示范项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引入市场主体,协调相关部门强化用地审批、电网接入等要素保障,优化项目落地服务;同时加强行业监管,引导企业科学布局充电站点,重点督促运营单位完善售后服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坚实支撑,助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二)关于强化宣传推广与引导问题。我们的办理情况和办理意见:一是多维度政策宣传,释放消费潜力。2024年以来,德宏州积极认真贯彻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的环保、节能、经济等优势,以及国家、省、州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提高社会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消费者了解新能源汽车的性能和优势、以旧换新优惠政策,激发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2025年1月21日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以来至5月13日,汽车报废和置换新能源车863辆,累计发放置换补贴1233万元,带动新能源新车销售额6482.84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生态日等活动,聚焦新能源车推广,多维度开展宣传活动。突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对推进全社会节能降碳的支撑作用。充分利用掌上德宏、德宏政务、德宏团结报、各县市政府官网、商务网站等政府平台和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信息,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度。利用德宏州商务系统政策咨询热线,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强化公共领域示范引领,推动绿色转型。目前,全州新能源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占比分别达55%和51%,网约车新能源化率超94%。下一步,交通部门将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在新增和更新的公共领域乘用车(巡游出租、网约)全部使用新能源乘用车,并加大巡游出租车电动化力度,鼓励提前报废燃油出租车,更换为新能源乘用车。三是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治理,优化城市环境。为着力解决废弃汽车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自2023年起,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印发了《德宏州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州级部门协调机制》《德宏州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工作分工方案》等文件,统筹清理城市废弃汽车治理23辆,芒市做法在全省会上先进交流。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执行德宏州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废弃汽车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
(三)关于“优化市场环境与服务质量”问题。我们的办理情况和办理意见:一是强化监管与服务保障。目前,德宏州辖区内共有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438家、个体工商户15家。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管理新能源汽车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新能源汽车、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2025年一季度,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125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989户,查办各类案件360件,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0.72吨,货值金额1607.72万元。经查,未发现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压实汽车销售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分级负责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化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严把销售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行业标准规范,实施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重点整治虚假续航宣传、动力电池参数造假、合同欺诈及强制搭售等违法行为,定期开展销售服务合规性专项检查。优化消费维权快速响应体系,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投诉处理平台建设,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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