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院校,州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德宏州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十四五”规划》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宏州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德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推进我州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落实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5项重点任务,大力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快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为德宏州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开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最广泛地把产业工人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引导产业工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发挥产业工人首创、原创精神,提升产业工人素质,维护产业工人权益,提高产业工人地位,增强产业工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从制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入手,直面困难挑战,勇于改革创新,坚决破除束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清障搭台,强化保障,切实提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需求引领。聚焦全州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对产业工人提出的新要求,定向引人、定向育人、定向用人,推动、支持和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建功立业。
——坚持系统观念。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不同性质和特点,着眼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定性定量结合,多要素、多层次、多角度统筹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主要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培育一支符合德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覆盖广泛、梯次合理、素质专精的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引领进一步深入,建功立业举措进一步完善,产业工人素质进一步提升,合法权益保障进一步落实,地位进一步提高,队伍进一步壮大。到2025年,新培育1名云岭工匠、10名德宏工匠、10名首席技师、6个德宏工匠创新工作室、12个劳模创新工作室、10个职工创新工作室、8个职工技师工作站、30名德宏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40名德宏州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高职在校学生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培养企业新型学徒制职工250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每年50人以上;全州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行动,累计培训5万人次以上,全州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万人以上。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1.加强和创新党建工作。持续深化党建带工建,创新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及时有效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党的工作。加大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先发展生产一线产业工人、技术能手特别是优秀青年产业工人入党。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根据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组织结构、经营模式、用工方式等新变化,动态调整党组织设置,把党的组织建到车间班组、经营网点、工程项目、服务窗口等基层单位。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区域统建、行业联建等方式,实现党的组织对非公有制企业有效覆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产业工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位创建活动,推动工人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工信科技局、州国资委、州工商联、州总工会,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2.加强和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产业工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广大产业工人对“两个确立”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产业工人中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打造“五一”系列活动品牌,开展“永远跟党走”德宏职工系列文体活动,深化“中国梦·劳动美”、“劳动者风采”主题教育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工地。加大对宪法、民法典、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力度,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企业文化中心和党群文化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等阵地,运用产业工人听得懂、听得进、乐于接受的话语体系,引导广大产业工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落实普法责任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为切入点,加强面向产业工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高产业工人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司法局、州国资委、州总工会,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3.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宣传舆论阵地作用,深入开展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完善劳模政策,落实劳模待遇,规范做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评选表彰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社会氛围。厚植工匠文化,发布“云岭工匠”、“德宏工匠”年度人物,提升工匠品牌社会影响力。组建“德宏劳模工匠宣讲团”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车间、进社区活动,推动建立德宏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光荣榜,扎实推进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更好展现产业工人地位作用、重要贡献、感人事迹、时代风采的文艺作品,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直机关工委、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资委、州广电局、州总工会,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4.深化新时代工会改革创新。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州委工作安排,把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贯穿工会深化改革创新全过程,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作用,更加广泛地把包括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大力开展建会入会行动,推进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领域“双覆盖、双推进”工作,抓实会员实名制登记,稳步提升建会率、入会率。更加广泛地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健全工会工作制度机制,坚持把改革向基层延伸,推进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把力量和资源向基层倾斜,充实县级以下工会工作力量,提高工会组织对新领域新阶层新群体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责任单位:州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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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一 思想引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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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到2025年,产业工人党员的新增数量不低于“十三五”期间新增比例。 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提升工作,到2025年,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率不低于70%。 打造“职工读书”系列活动品牌,5年内建设30个州级以上职工书屋,带动全州各级工会自建100个以上职工书屋。 在产业工人中推广使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平台,到2025年,企业工会组织使用率达70%以上,工会会员中党员使用率达70%以上。 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每年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不少于6场次、惠及农民工不少于6000人次。 开展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彰工作,到2025年,评选表彰德宏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不少于30名,德宏州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不少于40名。 开展“云岭工匠”年度人物发布活动,到2025年,选树不少于1名“云岭工匠”,新选树10名“德宏工匠”。 大力培育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到2025年,全州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达到80人以上。 深入推进基层工会组建工作,到2025年,百人以上企业工会组织覆盖率实现动态全覆盖。 |
(二)深化建功立业活动
1.大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组织、各方协同、职工参与”的劳动竞赛格局,健全完善企业竞赛、县级竞赛、州级竞赛依序向省级示范性竞赛升级。提高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创新劳动和技能竞赛形式和内容,建立健全竞赛同劳模评选、职称评定、技术等级认定、工资收入等相融合的体制机制,提升竞赛活动质效水平。聚焦德宏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大活动为主要阵地,以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为重点,广泛深入推进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德宏选手参与云南省技能大赛,组织开展以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企业和产业工人为主要对象,以技能大赛、岗位练兵、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德宏州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对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者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参加州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得状元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德宏州五一劳动奖章。(责任单位:州总工会、州发展改革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2.广泛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鼓励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创新研发机构,以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企业和产业工人为主要对象,开展以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为主要内容的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聚焦绿色铝硅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科技、绿色食品等领域,鼓励支持产业工人参与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在州、县两级开展优秀创新成果、创新工作室、技师工作站、创新项目等典型培育活动。通过举办参加职工创新成果展,开展职工优秀创新成果交流活动,为职工搭建展示平台。加大职工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鼓励产业工人在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网上练兵和“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释放创造潜能,为创新型德宏建设贡献力量。推进行业企业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技师工作室,持续引导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和创新人才,提高相应待遇。(责任单位:州工信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资委、州总工会,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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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二 建功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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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系列劳动竞赛,每年参加省级劳动竞赛场次不少于2场次;每年组织州级劳动竞赛不少于2场次,5年累计参与职工数不少于5万人。 持续开展德宏州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每届组织不少于5个行业10个工种的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到2025年,德宏州职工技术状元新增不少于20名,技术能手新增不少于40名。 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到2025年,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累计1500件,技术革新项目200件;持续开展职工创新项目州级补助不少于40个;持续开展职工创新成果评选,评选职工创新成果不少于10项。 大力推动劳模创新工作室、德宏工匠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职工技师工作站建设,到2025年,创建州级“三室一站”30家以上。 |
(三)提升产业工人素质
1.健全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德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健全多元办学格局,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共同育人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全面深化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指导职业院校开展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社会培训。打造公共实训基地和产业集群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高水平实训指导师队伍,全面提升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技能等级认定监管制度,提高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公信力。(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2.健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规范,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依托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现代化产业工人培养培训基地(中心),持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重视内部工人技术技能培训,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转岗转业能力。鼓励社会力量、职业院校积极承担面向德宏州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中小微企业员工、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群体开展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鼓励名师带高徒,推广“双师带徒”培训模式,开展“名师高徒”选树活动。深入实施“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拓宽产业工人继续学习深造的路径。(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3.强化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地位。鼓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技能提升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强化创新驱动,构建产学研用融合的产业创新体系。推进企业与各类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围绕大数据、网络安全、小语种、健康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开设相关专业,整合资源,联合建设、先进实训基地、成果转化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合作。整合企业现有人才数据资源,建立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专家人才库,动态发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促进产业和人才需求的精准推送、精准对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向纵深发展,组织引导院校、科研院所、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等的各类科技人员踊跃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行列,协助企业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协作、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活动。(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资委、州工商联、州总工会,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4.大力提升产业工人素质。健全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岗培训体系、以赛代训体系、培养评价体系,构建政府、院校、社会、企业、工人同心合力推动产业工人技能素质提升大格局。依托大型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孵化拔尖人才,培育储备工匠型人才。加强产业工人技能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引进高技能人才,企业从州外引进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队选手,优先纳入本地高技能人才评价范围。鼓励企业、院校组织和推荐选手参加国家和省级技能大赛。健全人才评价体系,推动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做好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对企业中当年取得国家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打破职业技能等级和专业技术职务间界限,使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融入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行列。打破学历、论文、年限等限制,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产业工人,按规定优先给予破格晋升技能等级。(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5.建立完善终身学习网络平台建设。打造终身学习制度,建立完善终身教育学习网络平台。鼓励引导产业工人利用“学习强国—技能频道”、“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不断提升职业技术技能水平。依托全省职工教育网上平台,推行以学历继续教育与技术技能培训并重、线上线下结合的产业工人继续教育模式。推动有学历提升需求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接受大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鼓励企业建设在线学习和技能培训平台。(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委网信办、州教育体育局、州总工会,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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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三 素质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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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技工学校新增招生不少于400人。 到2025年,全州开展学徒制人才培养的职业学校不少于1所,学徒培养依托技工学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每年不少于50人,培养企业新型学徒制职工不少于250人。 到2025年,全州打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示范单位不少于30个。 到2025年,全州开展职业培训行动累计培训5万人次以上,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累计达到1万人以上。 |
(四)提高产业工人地位
1.健全完善产业工人政治权益保障制度。按照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作为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的人选,逐步提高产业工人政治地位。探索推进基层工会“推优入党”制度,把产业工人中的各级劳模、工匠、技术状元、技术能手、首席工人、优秀志愿者推荐给党组织。加大全州产业工人在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道德模范等各类先进评选中的推荐选树力度,把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国资委、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工商联,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2.健全完善产业工人民主权益保障制度。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抓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切实保障产业工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法推进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确保其代表产业工人参与公司决策发表意见、表达诉求。推动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创新发展,丰富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形式。提高工会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和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责任单位:州总工会、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信科技局、州国资委,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3.健全完善产业工人经济权益保障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发布技术工人工资指导价位。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推动产业工人全面发展。逐步提高产业工人薪酬水平。完善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推进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向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对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多种不同的激励分配方式,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引导企业设置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等各类津贴。(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国资委、州工商联、州总工会,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4.健全完善产业工人维权服务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机制职能,积极开展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州、县人民政府与同级总工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联系)会议。推动工会切实履行好维权服务基本职责,提升工会法律服务工作质效,加强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全面落实《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强化产业工人维权法律保障。健全完善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法院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调处劳动关系矛盾。加强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分析研判、风险排查化解、应急处置。保障产业工人职业健康权益,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有效提升产业工人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落实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产业工人生命安全。(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管理局、州司法局、州工商联,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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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四 地位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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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工人作为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的人选不低于上一届的比例人数。 到2025年,已建工会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达到95%,已建工会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达到80%以上。 到2025年,为不少于50家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 深化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到2025年,正常经营的百人以上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100%、单独签订集体合同率达到90%,集体协商建制企业职工对集体协商知晓率达到90%以上、满意度达到90%以上,质效评估得分80分以上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行业)达到80%以上。 到2025年,争取不少于15家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 到2025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6%。 到2025年,有不少于5万人次的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 |
(五)壮大产业工人队伍
1.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城市街道、社区和县、乡、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深入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基层成长计划,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单位就业。进一步健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向农民工转变、农民工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变。做好失业青年帮扶工作,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统筹做好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残联,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2.完善“互联网+”工作服务机制。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云南省“数字工会”服务职工平台,建设工会组织和会员实名制管理、普惠服务项目管理、职工医疗互助管理、融媒体矩阵、工会业务管理、大数据分析运用系统,搭建结构清晰、数据准确、动态管理的全州工会会员基础数据库。推动各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及工会组织相关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回应产业工人关切,有针对性开发服务项目,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提升产业工人素质中的作用,大力推广“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提供网上入会转会、医疗、就业、帮扶救助、法律援助和日常生活优惠等服务。紧贴产业工人精神文化需要,做好面向产业工人的网络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州总工会、州委宣传部、州工信科技局、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3.全面提升面向产业工人的服务水平。加强各级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构建以职工服务中心、职工之家、工人文化宫、疗休养基地等为载体的全方位服务阵地,组织、吸引广大产业工人“回家”,打造德宏工会“娘家人”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州总工会,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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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五 队伍壮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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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10万人以上,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累计达3万户以上,发放贷款金额20亿元以上,每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达5万人次以上。 到2025年,产业工人数量比2020年数量增长不低于6%。 到2025年,启动实施芒市工人文化宫和5个县市职工服务中心阵地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职工服务站点;争取省级支持一批、州及县建设一批,推进建设“示范职工之家”,全州打造不少于20个职工驿站示范点,全州各级工会积极筹集送温暖资金,走访慰问职工不少于2万人次,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人数比例不低于95%。 |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改革的整体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工会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工作,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改革。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具体措施,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完善动员各方改革力量的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各级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领导机构及办公室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培训交流机制、企业工会作用发挥机制、促进企业重视和积极推进改革机制、改革评价和督促检查机制,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三)加强分类指导和资金投入
推动各级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明确各示范单位创建方向,加大精准指导支持力度,采取典型引路法,构建以全国改革试点为标杆、省级示范点为带动、各级示范点为支撑的示范体系,辐射带动全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质扩面。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支持的经费投入合理增长机制,强化企业资金投入主体责任,强化各类资金整合。
(四)推动规划落实
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开展绩效考核,推动改革纵深发展。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推进改革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完善情况通报、信息反馈、督导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推动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每年要将推进改革情况报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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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