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德宏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州发展改革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统筹好安全与发展,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推进落实复工复产、稳投资、促消费、保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将疫情对经济冲击降到最低。在境外疫情严重、缅甸政局动荡的背景下,先后发生瑞丽“3·29”“7·04”、陇川“7·14”疫情、芒市“10·18”疫情,全州疫情“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形势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极为严峻,压力前所未有。立足发展改革部门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州发展改革委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21年,德宏州发展改革委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机关内部完善公文制发审批程序,各科室(中心、站)拟制公文时予以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分管领导审签,公文审签前应先送办公室审查。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和委党组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民生议题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起草科室在决策前均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布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予以说明理由。
在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进一步补充完善“三公”经费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说明。同时,州发展改革委积极参与制定出台全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或方案,并抓好实施意见或方案的贯彻落实。截至2020年12月31—2021年12月31日,州发展改革委通过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信息304条。其中:工作动态发布164条,信息公开专栏信息79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栏目信息发布61条。(政策解读48条、重大项目建设39条、发展规划7条、“六稳、六保”发布15条、发展规划7条,其他:25条)。
(二)疫情期间围绕稳定市场制定惠民政策和加强政策解读
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年内在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有关信息48条,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
1.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德宏州瑞丽市应对新冠疫情影响恢复经济社会平稳健。
编制完成《云南省支持德宏州瑞丽市应对疫情防控项目表(草案)》和《关于支持德宏州瑞丽市应对新冠疫情影响恢复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汇总项目46个,总投资631740万元,申请资金436843万元,梳理申请省级支持政策18条,申请国家申支持政4条。
2.全面开展强边固防(物防)项目建设
202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随着境外政治局势持续动荡,疫情已呈全面蔓延之势,德宏州面临的境外疫情防控形势极为复杂严峻。为有效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切实加强边境管控,州委、州政府将边境立体化防控项目建设作为州委“一号工程”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基础产业科在委党组的统一下,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做好对4个边境县市强边固防(物防)项目建设的协调指导。目前,第一批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并通过省级检查验收;第二批项目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1.制定出台和完善电价政策,助力企业稳步发展
在疫情防控常态下,为支持企业生产经营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德宏州在企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上,制定出台了《德宏州2021年大工业企业生产用电价格方案》(德发改价格〔2021〕85号)文件,安排下达了德宏州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35千伏金属硅生产用电价格,明确了110千伏金属硅、大数据和其他大工业企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从早、尽快地明确电价政策,从政策上持续支持了企业发展生产,进一步坚定发展生产的信心和决心。
2.统筹做好电力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全州电力供应保障。持续加强电力的监测分析,特别是瑞丽“3.29”疫情、“7.04”疫情和陇川7.14疫情期间,督促配合供电部门重点对医院、集中救治点、检测机构、疾控中心、防控指挥部、封控执勤点、抵边联防所、技防项目、疫情防治用品生产企业等场所实施保障。全年,全州所辖电网主网、配网运行正常,电力电量供需平衡,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二是提速建成疫情防控配套电力项目。指导县市人民政府完成边境执勤点、技防项目、抵边联防所配套电力0.4千伏及以下低压部分工程,新建0.4千伏及以下线路1934.87千米,完成投资23711.25万元;督促供电部门完成边境执勤点、技防项目、抵边联防所配套电力10千伏线路及台变工程,新建10千伏线路240.74千米,台变216个,完成投资7501.17万元。同时,协调供电部门采取上门服务、缩短业扩搭火时间等措施,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取电工作。三是协助供电部门完成安置点、隔离点配套电力保障(含低压部分),新建线路10.31千米,完成投资736.64万元。截至2021年9月底,全州826个边境执勤点、130个抵边联防所、13329个技防点位、42个安置点、2个隔离点配套电力项目全部按时按质建成投运。
加快推进芒市生活垃圾发电和瑞丽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建设,芒市垃圾发电项目计划总投资3亿元,一期计划投资2亿元,发电装机0.6万千瓦,项目一期实际投资19295万元,项目于2021年3月21日并网投产。瑞丽生活垃圾发电项目计划投资38039万元,发电装机1.5万千瓦,竣工时间2021年12月,项目于2021年5月10并网投产,比完成时限提前7个月。2021年9月28日,协助2家项目业主完成2021年中央财政补贴审核申报工作。
3.强化粮油市场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政策规定,充分利用国家法定假及各类节庆期间深入粮食加工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开展监督检查。2021年,全州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共开展粮食流通巡查检查478次,检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56个次,通过督察检查,有效维护了粮油市场稳定,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二是加大对粮油加工、批发和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全社会粮油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积极督促各粮油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强化质量监管,坚决防止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油流入口粮市场。三是认真做好放心粮油示范店粮油质量管控工作。先后组织两次质量抽检,委托专业机构现场扦样,出具检测报告;对军供粮油采取定点进货和入库检测,确保供货质量。组织开展“放心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抽检,共抽检辖区内1个军粮供应站、7个机关食堂和23所学校食堂“放心粮油”样品31份,对抽检不合格的粮食产品依法按照程序督促整改;同时要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合理确定供应周期,加强粮情检查和粮食经营台账管理。
4.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
加强统筹调度,全力做好粮食市场保供稳价和应急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全州粮油库存处于历史最高位,储备充足,供应充裕,市场有序,价格平稳。疫情发生以来,全州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共对5户国有粮食企业、1户非国有粮食企业承储地方储备粮(油)及71户粮食加工企业和12户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加工、库存、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摸排。同时,切实加大粮油市场监测预警力度,第一时间启动粮油市场价格和库存销售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有效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全州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息日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市场粮油价格走势、每日库存消费量等信息;对粮油生产、消费市场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应对措施;汇总分析辖区粮油加工企业和粮油消费市场各项调查数据,掌握第一手粮情信息,向省局和州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多次深入辖区大型超市、粮油经营店、农贸市场实地查看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等情况。
5.加强储备粮油和应急物资管理
一是积极完成2020年度州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验收和2021年度轮换计划的下达工作,确保州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二是聚焦代省储救灾物资和州级疫情防控物资库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应急物资管理,确保储备救灾物资和州级疫情防控物资权属清晰、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储存安全。三是主动对接,服务企业。对全州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库存销售和加工运输能力开展广泛排查,指导企业充实粮油储备,确保能够随时投放市场,保障应急需要。四是动员各地粮食加工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保障市场供应充足。五是协调道路运输部门对合法装载粮食的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明,畅通粮食物流通道。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州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各地粮食企业储备、加工、运输、配送能力均得到较大提升。
6.做好价格监测及费用减免工作
完成日常价格监测和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测工作。完成56期日常价格监测报表,其中,20期粮油副食品价格监测旬报,10期农产品价格监测月报,10期春耕期间农资产品零售价格监测专项调查,16期元旦、春节和端午节节假日期间价格监测报表。针对疫情防控,先后完成了瑞丽“3.29”疫情自2021年4月1日至5月21日启动新冠肺炎疫情价格监测日报告制度52期;“7.04”疫情期间自2021年7月8日至27日的价格监测日报20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检测中心的要求,自2021年8月6日起开展德宏州全州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日报告制度,至今已完成82期监测报告。
积极向省争取免征瑞丽市四家医疗机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为支持瑞丽市应对“3.29”新冠肺炎疫情及后期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州发展改革委积极向省发展改革委转报免征瑞丽市四家医疗机构改扩建双回路高可靠性供电费用请示,涉及免征费用201.04万元。
7.易地扶贫搬迁疫情防控有序
全州构建了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式防护网络,构筑起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截至目前,德宏集中安置区未出现新冠肺炎感染情况,搬迁群众中新冠肺炎确诊患者0例、疑似患者0例。各安置点于2021年4月份和6月份分别完成了新冠肺炎疫苗第一针剂和第二针剂的集中接种工作。除未满18周岁及患高血压等疾病不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外,做到了应接尽接,不漏一人。
8.做好支援瑞丽值守和机关内部疫情防控工作
(四)高质量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
编制完成《德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汇编文件的印发实施。启动《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规划》《德宏州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德宏州特色小镇规划(2021-2025)》等州级重点规划编制。协调推进《盈江县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规划》《芒市遮放镇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园)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陇川县户撒乡乡村振兴规划》《盈江县苏典乡乡村振兴规划》《梁河县勐养镇乡村振兴规划》等县市专项规划编制。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强化要素保障
紧紧围绕国家和省重大规划布局、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精神,结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支持鼓励类产业,立足自身发展需要,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RCEP等政策优势,深挖投资潜力,加大项目研究论证、策划包装力度。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和疫情防控支出巨大“双重”压力下,今年州级及各县市共安排前期工作经费1.3亿元。目前,谋划储备“十四五”重大项目1575项,总投资6976亿元。
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围绕国家政策支持方向和投向领域,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中央、省预算内项目资金34.85亿元。1—9月,全州累计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48项,签约资金537.22亿元。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交通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1951.72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489.78亩,处置闲置土地713.55亩。
(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推进顺利
1.对标“50个工作目标”,全州200户800人以上的10个搬迁点全部达标。按照“因地制宜,补充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的要求,对标德宏州“30个工作达标项”,全州200户800人以下的106个搬迁点全部达标。
2.全州安置点产业发展规划或计划全面编制完成,迁出迁入区累计培育主导产业116个,建成扶贫车间21个,合作组织77个,推动搬迁户权益受益2750户,实现搬迁户流转受益7289人。
3.落实就业服务站辐射116个,累计开展技能培训5816人次,实现7214人,其中:省内务工2644人,省外务工960人,公益性岗位就业680人,就近就地打工2930人,基本实现有劳动能力的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
4.安置点累计建立基层党组织123个、村民自治组织123个、社会组织129个,明确片长或楼栋长211人,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警务执勤全覆盖,新成立村委会9个(其中村改居委2个)、社区2个,落实搬迁户属地户籍33485人(含同步搬迁人口),办理建档立卡搬迁户不动产登记4500套,易地扶贫搬迁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5.累计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活动483场,安置点基层组织人员业务培训333场,制定村规民约116个,生活习惯培训412场,安全知识培训355场,文化表演294场,“道德讲堂”活动339场,创建文明家庭626个。搬迁群众幸福感、融入感持续加强,不断提高。
6.初步储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项目150个,总投资17165万元。
7.争取到农业发展银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贷款项目1个资金4800万元。
8.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反馈信息,已争取到芒市蔡坪新村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陇川县景罕镇曼环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
9.以工代赈建设管理有序。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已获得省级支持4个片区工程,下达投资计划1480万元。
(八)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按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牵头开展了各级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的10类行政执法类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归集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1年10月20日,全州共录入数据98万条,通过省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共享和公示。
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个人信用建设,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目标开展好诚信建设工作,做好失信专项治理,积极做好信用宣传工作,促进社会诚信氛围形成,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累计在德宏团结报、德宏综合广播、傣语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刊载《诚信赢得市场 大爱回报社会》《芒市推进城市 信用体系建设》《禁止小贷公司向大学生 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征信新规将至,个人信用信息如何更安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等诚信相关新闻信息共35条。
(九)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
不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部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通过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推动部门坚持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巩固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成效,制定德宏州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工作方案,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明确部门行政权力和责任,厘淸单位职能定位,科学划分事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严格执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率,以“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办理流程,压缩投资审批时限、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全程网办率。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改备案,推进“照后减证”,有效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
(十)加强项目布局规划,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推动能源产业不断发展
科学编制“十四五”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将盈江县勐乃河、勐嘎河调节水库建设项目纳入德宏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稳步推进小水电流域资源整合,增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组织开展户撒河四级电站大坝蓄水验收,推进高利、滚朋羊三级和新寨河等在建水电站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州电源保障能力。加强能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黎贡山(德宏段)涉及水电站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对口梁河县开展中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管督导,督促建立完善长效管用机制,压实生态流量泄放工作责任,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十一)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1.圆满完成2021年“中国品牌日”活动,成功举办2021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德宏分会场活动,全面做好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做好产业人才培养工作。
2.组织芒市、陇川两个县市编制了《十四五抵边新村建设方案》,组织芒市、陇川、瑞丽、盈江编制了《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实施方案》。完成兴边富民工程和瑞丽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专项“十三五”专项评估。
3.完成了德宏州目录电价的调整,制定出台德宏州2021年大工业企业生产用电价格方案,完成了下达德宏州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划任务。完成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上报工作,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工作,着力做好猪肉、蔬菜和粮油等重要商品的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4.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2021年以来,共接受委托组织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238项,项目送审总投资525628万元,审减投资82556.00万元,审减率为15.7%。
5.完成年度高尔夫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
6.深入推进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机关文化建设。认真抓好老干部、工青妇工作。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退休干部鲁晓泳被评为全州优秀退休志愿服务者,2021年10月13日州发展改革委老干部艺术团正式成立。
7.加强机关管理,强化财务保障,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推进绩效管理。加强机关环境管理,积极开展“创卫”活动。加强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积极开展平安建设、禁毒防艾、消防和驻村帮扶等工作。
(十二)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年内启动舆情预警处置程序1次,指导当地发改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调查,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进一步推进突发事件舆情回应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充分运用州内主流媒体、部门网站和“两微一端”做好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发挥“定向定调”作用。
(十三)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省、州有关要求,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梳理提出部门“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对部门入驻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事项予以规范,确保省、州市、县、乡、村五级同一事项的编码、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和办理结果10个要素保持完全相同,实时动态更新管理,实现事项清单目录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办事材料标准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无差异、均等化的政务服务。
(十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根据全省投资项目通用事项清单,研究制定州级跨区域、跨部门的审批、核准、备案流程,精简项目报件材料,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使用全省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下线上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十五)强化政府网站管理
进一步完善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安全保障机制,在州电子政务办指导下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加强协同联动,及时处理网民给我单位信息公开网站的纠错意见,对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即时转载。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种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年内我部门未收到任何公开申请。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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