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的有关要求,云南省物价局制定出台了《关于降低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6〕15号),要求自发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对防雷技术服务收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司法鉴定收费、公证服务收费(证明经济合同公证服务)、港口收费等5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执行。从调查上报情况看,在贯彻执行省定降低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政策措施期间,我州共计减轻企业负担63.16万元,其中:防雷技术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11.37万元、司法鉴定收费减轻企业负担46.59万元、公证服务收费(证明经济合同公证服务)减轻企业负担5.2万元。其余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和港口收费两项未发生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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