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请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社会事业(除文化、旅游、体育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研报告

浏览量:4680   作者:  日期:2015/12/21

办理对象 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

 

办理条件

1、项目建议已批复,项目建设可行性依据充分。

2、项目概况详实。

3、项目建设选址已确定,用地已落实。

4、环境保护和能源资源消耗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项目估算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已落实。

6、招标方案已获批准。

7、社会风险管理方案已获通过。

8、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较好。

9、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已确定。

 

所需材料

(1)  项目单位申请。 (原件)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原件)

(3)  依法招标项目的内容。 (原件)

(4)  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 (原件)

(5)  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原件)

(6)  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原件)

(7)  发改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原件)

(8)  项目资本金证明。 (原件)

(9)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原件)

(10)  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 (原件)

(11)  国家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窗口接件登记规定时限办结

3、窗口发出项目可研报告批复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号令)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14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德宏州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 0692-2272738

网上行政审批平台:http://zwfw.yn.gov.cn/dhz/project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管部门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机构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诉电话 0692-2121855

信函地址 德宏州发改委:芒市勇罕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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