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批
办理条件
纳入兴边富民规划,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具备开工条件
所需材料
(1) 项目审批请示文件 (原件)
(2) 具有工程设计资质机构编制的实施方案文本 (原件)
(3) 实施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原件)
(4) 国家、省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原件)
办理流程
1、由项目县发改部门向州发改委提出项目申请
2、州发改委初审后报省发改委复核
3、省发改委委托州(市)发改委批复的,报省发改委备案,州发改委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并报省发改委备案
办理依据
1、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1号)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14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德宏州政务大厅服务地址:
云南省德宏州德宏州政务大厅联系电话: 0692-2272738
网上行政审批平台:http://zwfw.yn.gov.cn/dhz/project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管部门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机构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诉电话 0692-2121855
信函地址 德宏州发改委:芒市勇罕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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