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兴边富民片区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浏览量:4744   作者:  日期:2015/12/21

办理对象 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批

 

办理条件

纳入兴边富民规划,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具备开工条件

 

所需材料

(1)  项目审批请示文件 (原件)

(2)  具有工程设计资质机构编制的实施方案文本 (原件)

(3)  实施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原件)

(4)  国家、省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原件)

 

办理流程

1、由项目县发改部门向州发改委提出项目申请

2、州发改委初审后报省发改委复核

3、省发改委委托州(市)发改委批复的,报省发改委备案,州发改委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并报省发改委备案

 

办理依据

1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1号)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14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德宏州政务大厅服务地址:

云南省德宏州德宏州政务大厅联系电话: 0692-2272738

网上行政审批平台:http://zwfw.yn.gov.cn/dhz/project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管部门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机构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诉电话 0692-2121855

信函地址 德宏州发改委:芒市勇罕街5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