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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浏览量:4076   作者:  日期:2026/1/5

中共德宏州委、州人民政府

2025年,德宏州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现将2025德宏州财政局法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依法理财的“法治根基”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抓好财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财政“八五”普法规划圆满收官,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全面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以高质量财政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德宏财政高质量发展。

(二)高位推动抓学习提升,全面覆盖抓常学长效。一是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财政干部轮训专题学习内容,聚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建立领导班子会前和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机制,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开展专题学法活动,着力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行动自觉。三是2025年全年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8次,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国家安全法、新修改的行政复议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云南省财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等,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法治云南建设、财政法治建设结合起来,做到立法、执法、普法、守法协同推进。

(三)纵深推进“普法”工作,财政法治保障体系更加完备。

一是在支部主题党日、支部活动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统筹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二是创新形式多样化开展主题普法。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通过“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法治讲堂”对干部职工时行广泛普法。三是开展线上旁听庭审暨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醒人的法治效果。四是每年组织预算单位开展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系列财政法规及业务培训。五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强化执法人员管理。2025年州财政局严格按州司法局通知要求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共41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学习。轮训方式以“集中授课+视频学习”方式进行,集中授课主要以参加州司法局组织的三期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视频学习主要按省财政培训工作计划,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系统2025年云南省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培训班主要有公共法律、财政领域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技能相关课程共40.5个课时。

二、强化“监督”力度,财政法治监督体系更加严密

(一)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增强普法宣传教育质效。严格落实财政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聚焦用财管财理财急需必备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推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厘清涉企检查范围。以单位权责清单为基础梳理制定州级财政部门涉企检查事项清单,并在单位门户网站、区块链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严格按照涉企检查事项清单所列事项开展涉企检查,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

(三)强化监督约束,不断提升财政法治建设成效。一是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走流程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部署,对行政执法事项开展经常性监督,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三是推动财会监督与各方面监督协同发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四是认真落实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要求,统筹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五是全面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四)守住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安全关”。将重大行政决策等重要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应审尽审,有效防控财政法律风险。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国务院办公《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省、州相关工作部署,德宏州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财政部门主责定位,突出政治属性、强化系统思维、聚集关键环节,统筹推进财会监督体系建设、机制完善和重点任务落实。自2023德宏州财政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将《意见》落实纳入全州财政系统重点工作台账以来,德宏州财政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按照“统筹整合、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的思路,把财会监督工作和“清源行动”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结合德宏州实际制定印发《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任务分工方案》,聚集财政资金运行全生命周期,明确20个方面监督重点,主要围绕重大战略落实、民生资金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及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存在问题,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编制不实、不全,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贪污、侵占财政资金,套取、骗取财政资金,擅自改变财政资金规定用途,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通过细化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三、精准统筹资金、动态调整经费分配、强化基层支持

按照省级司法系统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定,指导司法部门向上对接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向下统筹州、县两级财政资金,重点向基层法制机构倾斜,改善基层办案条件、信息化建设和执法装备水平。针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普法宣传等普惠性工作,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保障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优化经费配置结构,聚焦重点任务。围绕法治建设关键领域加大基层投入,对县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八五”普法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重点项目给予优先保障;同时根据法制机构职能调整和工作需求,动态调整经费分配,确保资金投向与工作重点精准匹配。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德宏州财政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继续将加强宪法学习作为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继续巩固完善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有效地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创新形式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形式,通过案例分析、举办学法培训讲座等方式,以集中学习加自学方式,强化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德宏州财政局

                      202512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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