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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浏览量:2153   作者:  日期:2025/12/19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德发〔2019〕26号)、《德宏州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德财绩〔2020〕12号)、《德宏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德财绩〔2022〕17号)及《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德财绩〔2025〕4号)的要求,德宏州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经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号)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项目,为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项目主要开展综合窗口购买服务、云服务资源租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窗口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功能布局,综合办事区设置无差别综合办事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将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购买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依法依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满足综合窗口服务需求,并由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统一配备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

(三)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经费120万元,截止评价日,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已使用2024年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经费项目到位120万元,共计使用资金120万元,预算执行率达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经费项目,年度预计完成窗口显示屏5组支架安装,综合窗口聘用12人,购置设备验收通率达100%,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85%,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是否达100%,项目的实施将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和水平,进驻部门(单位)满意度≥90%,社会群众满意度≥90%。

二、评价结论

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3.71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及结论如下:

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00

13.50

90.00%

过程

20.00

17.00

85.00%

产出

35.00

24.00

68.57%

效益

30.00

29.21

97.35%

100.00

83.71

83.71%

评价认为,2024年,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项目。2024年度德宏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23%,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94.57%,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且年度内未发生政务服务投诉事件,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经费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便利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政务大厅的正常运转,同时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和水平。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年度工作任务未完成、合同签订不够合理、采购程序执行不规范,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预算绩效目标、指标不够规范等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任务目标未完成

2024年云服务资源租赁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认证两项工作均未完成目标任务。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影响,金融机构类似延伸性项目监管政策收紧、要求趋严,且有关部门尚未出台针对此类项目的明确政策指引及配套财务制度,导致项目实施推进受阻,影响绩效目标实现。上述两项工作已于2025年9月完成协议签订,项目后续将有序推进

(二)内控执行不够到位,项目建设管理有待提升

一是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存在履约风险。评价发现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存在合同条款不够合理、合同签订滞后情况,合同履约存在风险

二是采购程序执行不规范。通过会议决定委托个人开展设备购置,未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政府采购方式不合规。

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基础有待加强。评价发现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存在部分购入固定资产未入资产账、部分记账凭证编号与序时账编号不一致情况,不利于后续查账追溯

(三)绩效目标及指标不够规范完整,绩效管理有待提升

一是绩效目标与指标衔接不够紧密,编制不够完整。项目绩效目标中,年度绩效目标中列示的金额与年度申报项目支出资金不一致,绩效目标与指标衔接不够紧密,未涵盖项目实施方案的实施内容及明确的目标任务,未能全面反映项目核心绩效,绩效目标导向性有所不足。

二是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未能覆盖核心产出与效益。部分指标设置不够合理,时效指标未能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且项目绩效指标未全面覆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应有的产出与效益,未将“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等关键指标纳入,指标设置不够完整

四、相关建议

(一)强化项目进度管控,保障项目及时完成

一是强化项目进度管控。在部门年度任务的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部门所涉项目以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强化项目执行动态监管,确保项目快速、顺利推进,年度任务目标及时完成

二是优化第三方合作机制。建立第三方遴选评估体系,明确资质、服务能力、履约记录等筛选指标,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选取优质合作方,签订清晰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节点与违约责任,保障项目推进。

(二)强化项目合同管理及采购程序,提升会计基础规范

一是规范合同管理,降低履约风险。制定项目合同模板,明确支付条款、履行期限、款项支付与义务履行的关联条件,避免提前全额付款等核心要素,确保项目合同规范;严格按服务起始时间签订合同,杜绝“先服务后签合同”;建立合同履约跟踪机制,对照条款监督付款时间、服务质量,确保双方合规履约

二是规范项目采购程序,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单位采购管理制度执行,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及监管单位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通过不定期自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相关问题,保障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

三是强化财务管理,夯实会计基础。全面清查未入账固定资产,补录台账并调整账务;严格审核发票,确保发票内容与业务实质一致;规范记账凭证编号,建立审核复核机制,保障凭证与序时账编号对应,提升会计核算严谨性。

(三)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精准设定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目标导向。规范绩效目标设置,确保设置的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全面反映项目实际,保障申报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合理、细化、完整

二是构建完整绩效指标,聚焦项目核心效益。健全项目绩效指标设置,结合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项目工作内容、年度任务目标及上级部门印发的指标考核细则等,补充设置核心指标,确保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项目核心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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