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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是德宏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办发〔2019〕49号),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州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德宏州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德宏州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审核及监测。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德宏州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州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和1个机关党委,3个事业站所(含1个参公管理)。其中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林草资源管理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林长制工作科、生态保护修复与种苗林场管理科(德宏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改革发展与科学技术科、森林和草原灾害预防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退休人员办公室);3个事业站所(含1个参公管理)包括:林草种苗管理和质量监督检验站、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监管总站、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参公管理)。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德宏州林业和科学研究所;
3.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
4.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德宏州林业和科学研究所;
3.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
4.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5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年末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离休人员,无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6人(无离休人员,退休106人)。
车辆编制24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无超编车辆。(注:在编实有车辆27辆中,我部门实有在编车辆为20辆,其余7辆为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车辆。因2024年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用于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7辆森林消防供水车的购置,由州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组织采购,后续将依据相关程序,将7辆森林消防供水车划拨至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林长制工作取得新成效。林长巡林发现解决问题方面,全州累计召开总林长会议12次、签发总林长令8份,设四级林长872人,巡林巡查9872人次,发现问题1426个,解决问题1357个。切实发挥“四单一表一报”服务保障机制,提升州级林长巡林成效。推进上年度林长制考评反馈问题整改,省级反馈的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州级反馈县市的11个问题已整改7个。林长制考核方面,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加强与省级汇报对接,对照省级送审的8项指标,按时向州委督查室报送了对县市考评的8项指标,并对照分析工作推进情况,查找短板弱项,明确推进措施。
(二)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共完成2个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建设1376.069公里,任务完成率106.00%;完成投资586048500.00元,投资完成率100.00%;截至12月30日,支出资金553567900.00元,其中国债资金支出527440000.00元、地方配套资金支出26127900.00元,总资金支出率94.00%,其中国债资金支出率100.00%。
(三)林草资源管护全面加强。一是稳步推进林草湿荒普查和基本草原划定,全州完成20.49万个不一致图斑提审,全州第二阶段普查工作综合进度55.95%。省下发基本草原划定预判图斑完成外业核实,共计图斑412个,面积2750.0668公顷。目前,各县市林草局已完成省级抽验整改工作,待形成最终成果报告通过评审后上报。二是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政策,全州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8997份、许可采伐蓄积115.92万立方米、出材80.05万立方米。三是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的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指导建设项目前期选址工作,组织外业核查使用林地项目61个,面积183.5299公顷,切实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合法合规使用林地。四是持续加强生态护林员动态管理,督促指导县市做好选聘续聘工作,今年以来全州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4346名;完善护林员联动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加强护林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2024年平均上线率为57.69%。五是扎实推进森林草原督查工作,核实完成2024年一、二期1882个图斑,细斑2075个、核实面积2127.4611公顷,草原图斑294个;完成2023年森林、草原督查违法图斑查处整改,综合到位率达100.00%。六是稳步推进森林经营工作。完成省级下达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共7.15万亩森林抚育的作业设计编制、审查和批复工作;卡场镇省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已完成2024年度78个林斑5500亩任务。
(四)生态保护修复及种业振兴不断夯实。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德宏州乡村绿化条例》,扎实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全力保障苗木需求。依托珍贵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国有林场苗圃基地试点建设等项目支撑,培育降香黄檀、铁力木、东京龙脑香、千果榄仁等乡土苗木23万余株,提升城乡绿化美化质量及珍贵乡土树种使用率,丰富绿化树种多样性。年内培育苗木551万株,完成人工造林4.23万亩;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州完成义务植树204.31万株、参与51.65万人次、人次尽责率和株树尽责率均超100.00%;组织申报省级森林乡村16个。二是全面评估德宏州退化林本底情况,确定51个退化林图斑,面积3250.80亩,为下步科学安排实施退化林修复提供重要依据。三是持续推进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提高珍贵树种、石斛等种质资源引种收集及扩繁能力,种质资源收集数量得到明显提升,其中已收集保存珍贵树种中,千果榄仁、普文楠等已开花结实36种,为下一步苗木培育、遗传物质采集等种质资源利用奠定坚实基础;加大良种补助项目实施力度,培育的60万株滇皂荚、油茶良种苗木,切实解决品种老化、退化、劣质等突出问题,有效提升苗木供给质量。四是全面完成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共收集保存资源登记723份、野外资源调查物种6776种、栽培资源调查物种1525种,采集标本4666份、种子采集195种;调查种质资源利用997种;发现新种、亚种、变种、新品种等特色种质资源416种,为下一步种质资源开发和利用奠定基础。
(五)生物多样性保护亮点纷呈。一是以项目为抓手,着力推进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保护。赤颈鹤人工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通过提级论证,列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全面开工。组织实施《东白眉长臂猿救护繁育与野化训练》《绿孔雀、马来熊等重点野生动物调查》等7个项目,组织申报入库2025年度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5个,积极争取国家林草局支持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候鸟关键栖息地保护修复项目,目前正在根据国家、省反馈意见开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二是依法规范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推动《德宏州野生鸟类保护条例》及其实施意见印发实施;依法开展省级委托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审批,组织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专项行动,累计收集违法犯罪线索116条,立案查办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156起;抓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2024年以来累计收容救护野生动物181批次67种206只;抓实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理赔工作,年内完成野生动物肇事案件赔付562件,补偿群众损失996000.00元,申报案件结案率和已结案件保险金兑付率均为100.00%。国内首只人工救护繁育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河燕鸥在大盈江流域成功放归;国内首次犀鸟人工招引巢箱成功引导花冠皱盔犀鸟进巢育雏成功;第4只人工繁育的白眉长臂猿平安降生,人工繁育白眉长臂猿家族又添“新成员”。三是有序推进物种资源调查监测,开展草本植物资源外业调查9次,记录植物773号,共采集2319份标本,分子材料773份;调查发现盈江虾脊兰、秉滔大花藤、盈江百合、高黎贡篱藤竹、南高黎贡黄连、盈江烙铁头蛇、景颇拟树蜥和盈江腹链蛇8个动植物新种。四是扎实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宣讲工作。全年围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和全国“爱鸟周”等重要节点,组织线下宣传活动61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多份,开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参观活动4000多人次,保护宣传工作覆盖群众6万多人次。
(六)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一是完成特色经济林新植1.376万亩,提质增效15.67万亩;完成林下经济新种植6.5377万亩、提质增效7.69万亩;建设新植示范基地11个面积2725亩、提质增效示范基地9个4460亩。二是制定印发《德宏州推进石斛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关于支持石斛产业用地用林的指导意见》,引导石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扎实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引入云南德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落地芒市建厂,注册资本13000000.00元,一期已投资20000000.00余元,引进提取浓缩智能化中控系统生产石斛原浆,采用专业且智能化的设备提高效率和产能,二期项目将建设石斛酒生产线,累计投资将在100000000.00元以上;推动广西山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德宏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投资50000000.00元建设石斛种苗化工厂;与台丽集团初步达成合作意向,拟在芒市建设石斛产业园、科技园;主要领导率队赴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枫斗茅台酒生产企业和黔南州荔波县启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招商引资,与企业洽谈合作事宜;积极加强与南石斛、鑫禾等石斛产品、石斛花卉企业对接,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四是成立9个科技创新服务团队,32名专技人员依托“万名人才兴万村”服务50个乡镇林草产业发展,实施“德宏林草资源一体化智慧系统研究”“澳洲坚果良种评价选择及高效栽培技术研究”项目。组织完成4个云南省林草主推实用技术推荐,制定发布《德宏草果栽培技术规程》。1名同志被认定为2024年度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开展林草科技培训96期,做到重点产业重点产区培训全覆盖。五是坚持全州一盘棋、试点先行、审慎推进、适时调整的原则,持续深化本底评估调查成果应用,分类储备可开发资源,按照CCER相关政策、方法学和流程,试点探索开展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德宏州CCER林业碳汇试点项目开发方案》已通过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定项目承接主体,正在有序招募项目合作方,共同推进项目开发。
(七)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快推动《德宏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瑞丽江—大盈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尽快获批。组织开展2023年度自然保护地年报填报和审核工作;做好自然保护地督查核实整改工作、自然保护地旅游无序问题和侵占自然保护地建设公墓问题排查,认真完成2024年度第1批交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31个问题点位开展核实查处整改工作。二是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编制完成《德宏州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并通过专家评审;扎实开展2024年度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疑似问题图斑核实整治工作;积极组织开展2024年“世界湿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全州共发放各类湿地保护宣传资料1.50万余份、悬挂宣传布标50余条幅、电子屏播出宣传标语30余条,受教育3万余人。三是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涉林事项整改工作,提供调阅资料10批次,投诉举报件牵头督导办理1件、配合督导办理5件,坚持边督边改,全面部署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八)林草防灾减灾成效显著。一是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省州林长令,严格落实“5项100.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火灾隐患排查日报制度,本轮防期内全州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实现连续25年没有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扎实做好新一轮防期各项工作,提请州政府印发2025年防火令,召开2024/2025年度德宏—保山森林草原防灭火暨重大林草有害生物联防联控会议,共同签订联防协议,切实提升接壤区域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及早期火情处置能力。二是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有力有效,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发生林业有害生物9.68万亩,防治面积9.61万亩,成灾率为0;定期调度各县市各部门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作8次,全州防治外来入侵物种8.94万亩,其中薇甘菊5.77万亩、红火蚁3.17万亩。圆满完成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在全省16个州市中首批通过省级验收。全州辖区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有害生物灾害。
(九)法治林草建设持续深入。一是积极推进涉林草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助推《德宏州野生鸟类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二是林草要素保障有力有效,全州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186件(州林草局审核审批135件)、面积3493.23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21723700.00元;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草原20件、面积55.71公顷,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504000.00元,所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审批业务全程网办,报件数量和审批效率持续提高。三是进一步推进林草综合行政执法,2024年以来全州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86件、结案率100.00%。推进云南省林草湿审批监测核查执法信息系统德宏试点工作,对新版林草行政处罚文书进行培训并在全省推广德宏州模板。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22077551.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961926.01元,占总收入的99.34%;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199330.88元,占总收入的0.03%;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916294.56元,占总收入的0.6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9846088.18元,增长761.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9003437.54元,增长796.14%;上年无上级收入;事业收入增加5480.86元,增长2.83%;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837169.78元,增长27.19%。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安排了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事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苗木销售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非财政拨款项目补助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21289631.08元。其中:基本支出35337815.81元,占总支出的5.69%;项目支出585951815.27元,占总支出的94.3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9487878.77元,增长765.2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17880.73元,下降5.40%;项目支出增加551505759.50元,增长1601.07%;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安排了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337815.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997299.61元,占基本支出的96.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0516.20元,占基本支出的3.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5951815.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54822849.80元。
1.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项目支出578051276.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54822849.80元。
(1)高黎贡山德宏段及边境森林火灾高风险区预防处置工程建设项目(州级)前期工作经费193428.00元,主要用于高黎贡山云南德宏段及边境森林火灾高风险区预防处置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支出。
(2)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奖补经费70349.46元,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费用支出。
(3)2024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16380.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万名党员进党校”暨科级及以下干部培训支出。
(4)2024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13879.60元,主要用于订阅党员教育报刊、资料,开展干部培训及党组织其他各项工作支出。
(5)2023年云南迪思企业集团坚果有限公司陆斌专家工作站补助资金37318.00元,主要用于澳洲坚果样品费、坚果修剪、良种育苗试验工时费。
(6)德宏州林学会全民科学素质提升项目补助资金9500.00元,主要用于印制德宏州林业内部交流材料支出。
(7)尹加笔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50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滇皂荚、油茶嫁接技术培训费、开展“三区”科技人才服务相关支出。
(8)2024年离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100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补贴及开展离退休党组织相关工作支出。
(9)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023年度社会保险补助资金10045.70元,主要用于缴纳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费。
(10)天然林核实及省级公益林优化经费305435.00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不一致图斑州级审核项目技术服务费、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等支出。
(11)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补助资金29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费。
(12)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经费328687.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卡场镇森林经营方案(2024-2030年)编制技术服务费、开展资源管护各项工作支出。
(13)云南德宏赤颈鹤人工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232560.00元,主要用于德宏赤颈鹤人工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预付款。
(14)德宏州2023年森林防火以水灭火能力建设补助资金4539788.00元,主要用于购买森林消防供水车、森林消防电动调速细水雾灭火机及其它灭火设备等。
(15)德宏州2024年重点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补助资金1025356.00元,主要用于开展德宏州2024年重点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相关支出。
(16)单位资金安排2024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经费104.66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网银服务费、汇款手续费。
(17)生态修复和义务植树项目经费161330.00元,主要用于义务植树、开展监督检查、调研指导等支出。
(18)2023年退耕还林经费补助资金10281.00元,主要用于开展退耕还林各项工作支出。
(19)德宏州2023年度中央财政乡村绿化州级示范项目补助资金2080992.52元,主要用于购绿化苗木费。
(20)绿美云南建设技术支撑服务补助资金267940.14元,主要用于开展德宏绿美+技术宣传片制作、“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网站运行及其它相关工作支出。
(21)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苗木补助资金21319.20元,主要用于购绿化苗木费。
(22)单位资金安排州林草局综合项目经费38646.00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技特派员项目及其他非财政补助项目产生的支出。
(23)“德林油4号油茶优良无性系”推广应用与示范补助资金269302.00元,主要用于德林油4号油茶优良无性系苗木费、油茶栽培技术培训费及项目相关开支。
(24)德宏州“平安林区”创建经费373744.54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资源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工作等支出;
(25)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监管经费760361.72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督查、森林草原资源监测、草本植物资源调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支出。
(26)全面推行林长制补助经费87311.84元,主要用于制作、更换林长制公示牌、开展业务培训及服务保障州级林长巡林工作等支出。
(27)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省级配套资金1977700.00元,主要用于德宏州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前期经费。
(28)“4·20”办案保障经费4382406.91元,主要用于专项行动工作产生的相关支出。
(29)2024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24291.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森林防火工作相关支出。
(30)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579310.7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森林防火工作相关支出。
(31)云南省德宏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国债资金259542431.20元,主要用于防火应急道路建设支出。
(32)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草原防火补助资金1195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森林消防水泵。
(33)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295040.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森林防火工作相关支出。
(34)云南省德宏州高黎贡山片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国债资金289047858.60元,主要用于防火应急道路建设支出。
(35)“4·20”专案补助经费856800.00元,主要用于专项行动工作产生的相关支出。
(36)2024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助资金102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费。
(37)全州启动以竹代塑工作经费191039.00元,主要用于制作“以竹代塑”试点牌匾,支付“以竹代塑”试点景区、超市、企业补助,以及开展以竹代塑工作相关支出。
(38)2024年林草湿综合监测补助资金34035.70元,主要用于开展技术培训及开展林草湿综合监测相关支出。
(39)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项目补助资金746947.00元,主要用于瑞丽江-大盈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费用、行政诉讼律师代理费等支出。
(40)林草湿综合监测补助资金385926.88元,主要用于林草湿综合监测项目技术服务费及开展林草湿综合监测相关支出。
(41)2023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补助资金322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费。
(42)退化林本底评估及造林项目落地上图补助资金183319.00元,主要用于退化林本底评估及造林补贴项目规划设计技术服务费,以及开展项目相关支出。
(43)云南省德宏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骏马奖前期工作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宏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前期经费。
(44)云南省德宏州高黎贡山片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骏马奖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德宏高黎贡山片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前期经费。
2.德宏州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项目支出3850093.19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单位资金安排林业科研项目经费824675.29元,主要用于开展云南芒市遮放镇、勐戛镇科技特派队,云南芒市草果良种示范与推广项目,森林蔬菜种质资源库收集及高效种植技术研究项目及弥补一般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云南省曾杰专家工作站项目资金217619.85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工时费、购买肥料费、开展培训相关支出。
(3)2024年澳洲坚果提质增效技术推广示范项目补助资金299971.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工时费、车辆租赁费、检测费、购买农药、肥料,建设标识牌、论文版面费支出。
(4)澳洲坚果提质增效技术推广示范项目补助资金76596.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工时费、车辆租赁费、检测费、购买农药、肥料,培训费支出。
(5)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保险、更换灭火器、制作宣传标语、清理防火巡护通道、公车加油费支出。
(6)2024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防火工作相关培训费、差旅费、购买防火物资储备架、支付林区火灾隐患点清理整治劳务费。
(7)云南娑罗双、长蕊木兰、征益木、瑞丽芭蕉拯救与回归项目资金97305.29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工时费、车辆租赁费、购买材料支出。
(8)德宏州珍贵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2024年度林木良种补助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工时费、购买材料、资料柜、显微镜支出。
(9)热带珍贵树种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9000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工时费、购买材料、制作宣传牌,支付论文版面费。
(10)单位资金安排德宏林草资源一体化智慧系统开发与应用项目补助经费1683105.76元,主要用于差旅费、购置设备、培训费、支付科研助理工资及数据服务劳务费。
(11)2022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经费2082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培训费、购买科技特派员保险费。
3.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2024年项目支出1411113.19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专项资金450000.00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等有关工作。
(2)东白眉长臂猿救护繁育及野化训练专项资金844178.60元,主要用于白眉长臂猿的救护繁育及野化训练有关工作。
(3)蜂猴救护繁育研究中的遗传谱系建立与野化训练专项资金47074.00元,主要用于蜂猴救护繁育研究有关工作。
(4)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苗木补助资金51087.80元,主要用于城乡绿化美化有关工作。
(5)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专项资金13440.00元,主要用于滇皂荚的繁育与技术推广等有关工作。
(6)单位资金安排2022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303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澳洲坚果、油茶等林草产业技术服务。
(7)单位资金安排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1817.00元,主要用于开展滇皂荚种植管理等林草产业技术服务。
(8)单位资金安排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提升综合项目专项资金485.79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等有关工作。
4.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4年项目支出2639332.52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2024年“英才兴边”计划州级专家基层科研(刘阳)专家工作站经费22780.7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完善铜壁关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刘阳专家团队到辖区指导生物多样性监测。
(2)德宏州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德宏州生态文明科普基地宣传品。
(3)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项目经费890855.65元,主要用于在保护区内开展技术防控、资源保护、宣传科普、社区共管共建、外派学习、生物多样性监测等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
(4)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专项经费179988.00元,主要用于依托德宏珍稀野生动物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对德宏旗舰物种长期实施在线监测;逐步完成传统红外相机回收替代,达到数据回传,接入监测平台;对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动植物、样地、样线、样点进行连续监测,收集记录、统计监测相关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建立起生物多样性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形成生物多样性监测数据库,为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宣传、转化利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维护地区生物生态安全。
(5)单位资金安排铜壁关保护区综合项目经费603619.87元,主要用于自有资金项目开展相关工作。
(6)极小种群植物云南藏榄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东京龙脑香、阿萨姆娑罗双、盈江柳安的拯救与回归经费49670.00元,主要用于查清保护区内云南藏榄、龙脑香科植物分布情况,包括分布范围、面积及种群数量等基本信息;开展东京龙脑香、阿萨姆娑罗双和盈江柳安的种子萌发试验,掌握4种研究对象的种子萌发规律;开展云南藏榄、东京龙脑香、阿萨姆娑罗双和盈江柳安的人工繁育和回归工作。
(7)铜壁关自然保护区双角犀鸟保护及栖息地恢复项目经费57421.02元,主要用于通过开展双角犀鸟繁殖期监测、调查、巡护等整理分析双角犀鸟日行行为活动和繁殖期确定及繁殖期间投喂食物的选择;确定双角犀鸟分布范围;通过补植四数木,不断扩大和恢复双角犀鸟的栖息地;通过人工巢穴的升级改造安装,增加双角犀鸟巢穴的选择,减少巢穴竞争压力。犀鸟种群数量和栖息地不断扩大。
(8)德宏州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综合监测及廊道建设项目经费45964.20元,主要用于本项目主要围绕德宏州整体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打通关键种群廊道和改善因栖息地破碎化造成的基因交流困难两个主要目标。一是基于前期的调查和监测基础,对所有长臂猿种群开展持续监测,实现对苏典、支那、芒章所有长臂猿种群的监测,开展种群分布和种群动态监测,实现对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种群的直接保护。二是选择苏典拉马河高黎贡白眉长臂猿集中种群分布区,试点建设长臂猿鸣声监测系统2套,建成长臂猿的智能分析系统和展示系统,重点融合长臂猿鸣声数据、活动区域的视频数据、物联网采集的气象因子数据、遥感影像数据等,构建长臂猿的智能监测。三是通过景观分析和种群监测相结合的方式查明关键种群廊道建设位点,分析可行性,实施绳索、竹桥等物理廊道建设,以期促进长臂猿种群基因交流,改变栖息地破碎化现状,达到物种保护的目标。
(9)德宏州绿孔雀种群、马来熊等重点野生动物调查项目经费288707.00元,主要用于对德宏州内,特别是铜壁关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现有或可能有孔雀种群、马来熊分布区域进行系统调查,分析孔雀种群、马来熊的总体分布状况与各栖息地的基本情况相关工作。
(10)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补助经费8466.00元,主要用于在铜壁关自然保护区、边境一线区域及口岸贸易集散地、候鸟迁徙通道等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日常巡护、监测防控工作,完成红外相机的维护和监测,并配合完成监测信息报送、突发的野生动物疫病处置及采样送检等工作。
(11)维修改造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陇川管护分局吕良森林资源管护站经费199536.08元,主要用于通过吕良森林资源管护站维修改造建设项目,消除管护用房的安全隐患,改善基层管护基础设施老化、破损的现状,提高森林管护人员的管护条件,充分调动管护员工作积极性,提升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管护、森林灾害预防和处置能力。
(12)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薇甘菊、紫茎泽兰防治经费169750.00元,主要用于有效遏制薇甘菊、紫茎泽兰在保护区的扩散趋势,逐步减少其分布面积,降低危害程度,有效降低保护区物种被侵害风险,维护区域生物生态安全。
(13)2024年铜壁关自然保护区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5296.00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巡护、防火宣传、督导检查、应急保障等工作,排除火灾隐患,确保在年度防火期内森林火灾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14)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红火蚁监测和防治示范项目经费29904.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护区内红火蚁调查与监测,建立红火蚁防治示范区,开展防治效果检查与追踪监测、防治效果评定,做好监测防治经验总结与推广。
(15)2023年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22624.00元,主要用于通过开展日常巡护、防火宣传、督导检查、应急保障等工作,排除火灾隐患,确保在年度防火期内森林火灾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16)2024年铜壁关自然保护区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3995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开展日常巡护、防火宣传、督导检查、应急保障等工作,排除火灾隐患,确保在年度防火期内森林火灾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17)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薇甘菊防治项目经费4800.00元,主要用于高效地完成保护区薇甘菊防治任务,进一步减少保护区薇甘菊的分布区域,降低薇甘菊对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危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961926.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上年相比增加549003437.54元,增长796.14%,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3055.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93428.00元,2011308招商引资70349.46元,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780.70元,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0759.60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738.0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财政补助资金。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42691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完成年初预算的97.09%。主要用于2060201机构运行4084163.00元,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23097.00元,2060702科普活动56818.00元,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05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财政补助资金。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36180.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4%。主要用于2080150事业运行57000.00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30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6311.58元,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006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40365.9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02358.70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045.7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038.3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97511.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完成年初预算的83.12%。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81969.73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67592.5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56431.31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1518.2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43099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02%。主要用于:2110406自然保护地1070843.65元,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362908.11元,2110501森林管护199536.08元,2110506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3232560.00元,2110599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556514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中央财政补助项目资金。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8793201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4%,完成年初预算的1842.58%。主要用于:2130201行政运行4798718.71元,2130204事业机构16418624.88元,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3182950.66元,2130206技术推广与转化645869.00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1221418.10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977700.00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450000.00元,2130213执法与监督4382406.91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551106255.50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748067.5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安排了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国债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其它项目补助资金。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930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完成年初预算的80.88%。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项目补助资金。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7821.00元,决算为2216435.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9.9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62806.19元,增长388.6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为173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3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9770.00元,决算为472151.4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51.00元,决算为828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37%,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36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666.19元,增长7.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60.00元,下降48.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284.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60.00元,下降48.6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7821.00元,支出决算为2216435.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9.9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62806.19元,增长388.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为1736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9770.00元,决算为472151.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51.00元,决算为82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使用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购7辆森林消防供水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736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4666.19元,增长7.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60.00元,下降48.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284.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60.00元,下降48.6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使用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购7辆森林消防供水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无累计人次。
2.购置车辆7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2024年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用于各县市林草局森林消防供水车的购置,由州林草局统一组织采购,将按原计划划转给各县市林草局。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43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无接待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8792.13元,比上年减少28908.07元,下降3.82%,主要原因是:2024年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工作所需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616704558.54元,其中,流动资产30276203.59元,固定资产30708891.85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554670258.57元,无形资产1049204.53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6685977.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60942.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75.86平方米,账面原值2531952.44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037847.00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42006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300.00元;出租房屋362.88平方米,账面原值311474.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3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1142471.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57369.7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0576544.6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08557.1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5297806.0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82223.4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3400201111
[附件: 附件1: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20250916042037997]
[附件: 附件2: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0916042037997]
[附件: 附件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0916042037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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