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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034   作者:  日期:2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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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德宏州总工会是经费独立的人民团体,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经费来源主要是各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并按规定由州级工会留成的工会经费。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根据工会的性质和特点,工会具有4项职能,即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省总工会工作部署,贯彻执行德宏州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州委、州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的工作;根据工会干部协管规定,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级总工会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开展以提高职工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培训活动;协助州政府做好州级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州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承办州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教网络部、法律和维权工作部、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经审办、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无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人,无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无机关和事业工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我单位2024年末无其他人员。无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无经费自理人员。

年末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无离休人员,退休13人)。

无车辆编制,无在编实有车辆,无超编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广大职工与党同心、跟党奋斗的思想根基。牢牢把握工会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工会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一重产业工人代表的回信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回信精神。及时组织学习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协助召开州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组织33名先进模范人物参加2024年全州劳模工匠座谈会。持续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边疆职工风采录展播活动,10名德宏优秀边境职工代表在省级媒体平台刊播展示,在德宏团结报开设劳模专栏,对7名劳动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进行专题报道,配合省总工会拍摄全国劳模口述历史微视频,组织编纂德宏州省级劳模《风采录》,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展“送万福、进万家”书法公益活动、“书香美丽德宏”——职工阅读分享活动,组织观看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绝地重生》,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州总工会本级组织劳模工匠深入企业面向2000余名职工,开展宣传宣讲活动5场次,各级工会组织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劳模工匠创新讲等形式,开展宣传宣讲50余场次,持续团结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陇川县总工会编发简报106期,被县级以上媒体采用37篇,其中,学习强国平台1篇、云南日报4篇、云岭职工1篇、德宏融媒3篇。盈江县总工会编撰《盈江县劳模风采录》,激励广大职工向劳模学习、向劳模看齐。

2.广泛开展建功立业活动,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在中国式现代化德宏实践中发挥主力军作用。聚焦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着眼于激发蕴藏于职工中的新质生产力,积极动员全州广大劳动者爱岗敬业、创新创造,践行“实干德宏”做“行动派”“奋斗者”,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德宏实践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聚焦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启动芒梁高速公路工程、芒市等薄水库工程、梁河县湾中河水库兴水润滇工程等劳动竞赛,州及各县市组织开展劳动竞赛18场、技能竞赛33场次,共5000余名职工参与。开展“新春送文化进芒市产业园区”活动,组织1200余名园区职工参加活动,发放宣传册、慰问品等8000余份。按照瑞丽沿边产业园“3611”人才培引示范项目建设要求,举办瑞丽市首届特色餐饮和首届“瑞丽杯”玉雕职业技能大赛,评选“玉瑞名匠”10名、“玉瑞名匠工作室”10个,16名选手荣获“瑞丽市技术能手”称号,积极助推园区经济发展。履行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牵头抓总职责,在德宏职业学院挂牌成立德宏工匠学院,投入60万元打造综合试点单位15家,投入118.5万元开展职工(农民工)素质提升培训,培训人数达1051人。与州人社局共同组织开展2024年度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共880名产业工人参加。先后上报德宏《改革快报》29期,省产改办刊登德宏经验做法1次。持续开展好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推荐上报全国工人先锋号1个,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3个、工人先锋号2个、“三室一站”7个。持续做好董保柱劳模创新工作室、李贵良职工创新工作室等服务管理工作,助力我州农业、电力等行业领域科研项目不断取得新突破。瑞丽市总工会牵头筹备召开市第五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表彰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20名。此外,评选表彰瑞丽工匠20名、瑞丽工匠创新工作室25个、瑞丽市劳模创新工作室5个、瑞丽市职工创新工作室10个、瑞丽市职工技师工作站10个。陇川县总工会以“中国梦·劳动美——劳动创造幸福生活·匠心筑梦精彩”为主题,开展第一届“陇川工匠”评选活动,评选出劳模工匠代表10名。

3.用心用情做好维权服务工作,全力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维权和维稳相统一,按照信息联通、矛盾联处、风险联控、事件联处、问题联治的原则,抓紧抓实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各项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五个坚决”要求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坚持源头参与、同向发力,全力当好“协调员”“监督员”和“化解员”。持续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化解工作,形成月报11期、周报44期,办理全总、省总12351信访热线工单67件,涉及资金541余万元,实现全流程舆情监测,持续跟进应对处置。扎实推进旅游行业集体协商工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权益维护“集中行动季”系列活动。在州委国安办的领导下,联合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进万家活动,经验做法获州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立足德宏边疆实际,开展缅籍工人服务管理调研工作,积极为创新探索服务管理方式贡献工会力量。今年以来,在全省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座谈会上,作为唯一州市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在全州党委国安办主任会议暨州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会上,作为3家单位代表之一进行了交流发言。芒市总工会发挥“法院+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作用,推动解决冯某等36名农民工欠薪案件,追回劳动报酬16.6万余元,经验做法入选云南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瑞丽市总工会召开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联席会议2次,形成舆情线索办理情况报告22份,完成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工单21件,帮助讨回薪资4万余元。

4.全面推进“暖边固防”行动,持续提升边疆职工生活品质。高质高效承办2024年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暖边绿境”暨云南省总工会“暖边固防”行动启动活动,充分展示德宏边疆职工风采,及时争取资金项目关爱我州戍边职工,获上级部门和职工群众一致好评。围绕专家医疗队赴边疆义诊、劳模工匠赴边疆宣讲、劳模工匠助企行活动、“文化暖边行”慰问演出等活动内容,与省煤电化工会、省教卫科工会在芒市、瑞丽市开展“暖边固防”行动系列活动。围绕“发展共促、引领共抓、服务共拓、阵地共建”等方面,与省农行、省财贸工会联合开展“暖边固防 农情与共”行动发布仪式,4个边境县市总工会与县市农行签订了《“暖边固防 农情与共”合作框架协议》。抓实东西部协作工作,与青浦区总工会签订20242026年三年对口协作支援协议,青浦区总工会向德宏州总工会每年帮扶资金20万元,三年合计60万元。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于4月份启动“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活动,目前,全州共组织劳模工匠206人次开展助企活动65场,据不完全统计,先后开展“师带徒”活动超2863人次,现场解决技术问题137个,3000余职工素质得到提升。组织60名边境县市基层工会干部参加省总“暖边固防”专题培训。

5.全力抓实“六惠”普惠服务,叫响做实“德宏工惠”品牌工作。积极打造“暖心工会”,全力开展惠生活、惠健康、惠技能、惠知识、惠文体、惠就业普惠服务。开展“工会温暖进万家”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系列活动,走访慰问职工6679人,发放慰问金、慰问品269万余元。开展“工会温暖进万家”送清凉活动,筹集资金23万元,对德宏州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一线参建职工(农民工)、长期从事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作业的一线职工(农民工)等开展慰问。开展“工会温暖进万家”中秋国庆送温暖活动,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212余万元。牵头制定《德宏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服务管理办法》,向222名州级以上劳模发放春节慰问金25.8万元,投入资金7.7万元组织55名省级劳模开展健康体检。配合省总开展边境州市一线民(辅)警家庭开展健康关爱项目,发放关爱卡4862张。组织1549名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优秀技术工人等人员到省内外开展疗休养活动。组织1062家单位近10万余名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筹集参助金1201万余元,补助1.1万余人次、补助金达近800万元,为广大职工抵御大病风险再筑保障线。稳步推进全州24个乡镇(街道)职工之家和19个工会驿站建设,积极支持梁河金塔温泉酒店申报省职工疗休养基地,成为省职工疗休养活动第一批23家承接机构之一。开展春节工会服务“不打烊”、工会温暖“不缺席”活动,全州31个工会驿站在春节期间持续为职工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开展德宏州庆祝“五一”系列活动,在芒市地区组织开展了工间操比赛、三球联赛等活动,307支队伍3000余名运动员参加。选派3名选手参加云南省职工独唱、独舞、独奏比赛,1人获一等奖、2人获二等奖及州总工会获“优秀组织奖”。各县市总工会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工会组织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不断增强。盈江县总工会与县民政局在广场工会驿站举办“文明婚嫁 幸福同行”集体颁证活动,为109对新人颁发结婚证,着力拓展提升工会驿站服务功能。梁河县总工会围绕梁河葫芦丝及回龙茶特色产业,发挥好“哏从国工匠创新工作室”和“邵思贵职工创新工作室”示范带动作用,助力打造葫芦丝之乡及梁河回龙茶品牌。

6.持续聚焦“改革强基”,推进基层工会建起来、转起来、强起来。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把工会建设为职工满意的“职工之家”、把工会干部培养为职工信赖的“娘家人”。持续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探索推进群团“联盟”建设试点,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发挥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探索建立“工会+法制+人社+司法”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州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协同运用“一函两书”、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持续加强“数字工会”建设,全力推广“云南省财务一体化”平台,提高财务工作精准性、规范性。充分发挥“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理系统”APP作用,减少申报环节,方便异地居住的职工进行报销,有效提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效率和补助的精准度。制定出台《德宏州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建会入会集中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司机入会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启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集中行动季”活动,新吸纳2269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目前,动员货车司机加入工会1929人,完成年度计划1500人的128.6%;全州136个园区企业,已成立工会组织109家,发展会员4238人,建会率达到80.2%;符合建会条件的231家社会组织,已建立工会202家,建会率达到87.44%。持续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党员参与州委巡察工作,推荐优秀女干部参加妇干班培训,新提拔科级干部1人、职级晋升5人,1名科级干部在上海青浦区挂职锻炼,全州有3名工会社工考取事业单位,切实为工会干部成长成才搭建好平台。芒市总工会新发展工会组织32个,发展会员1472人,全市271名乡村医生全部加入工会组织。梁河县总工会坚持资源配置下沉,将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一线倾斜,110月补助基层工会152万元,占拨缴经费总数的72.9%。盈江县总工会联合团县委、县妇联等群团组织,以“盈群萃”服务品牌为载体,先后走进昔马镇、平原镇岗勐社区、太平敬老院开展系列活动,参与活动人数达1000余人次。

7.不断强化“党工共建”,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积极打造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更好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体推进、深度融合。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打造“廉洁工会”助推“清廉云南”建设,聚焦“十大行动”“六个集中整治”与工会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坚持“小切口、深突破”,提炼为10项行动26个步骤,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同题共答。按照州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统一部署,聚焦组织领导、学习研讨、警示教育、成果转化等方面,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衔接起来,持续在真抓、实学、警醒、力行上下功夫,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力见行、走深走实。围绕工会经费“收管用”、工会资产监督管理等重点风险环节,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州总本级、5个县市总工会和83家州直基层工会开展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有效提升基层工会财务规范化水平。持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实、做细、做准预算数据,凸显预算刚性,保证资金合理安排、保障重点工作。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控制机关运行费用,充分运用现有资产更多更好更有效地服务职工群众,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践行“三法三化”和“三个马上”,93项重点工作列表推进。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会系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持续抓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支出,也没有国有资产使用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3548319.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8319.7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9677.32元,下降6.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9677.32元,下降6.82%;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减少死亡抚恤金,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3548319.71元。其中:基本支出2901518.83元,占总支出的81.77%;项目支出646800.88元,占总支出的18.2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9677.32元,下降6.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9674.20元,下降7.34%;项目支出减少30003.12元,下降4.43%;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减少死亡抚恤金,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01518.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31768.83元,占基本支出的94.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9750.00元,占基本支出的5.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6800.88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2024年度第二批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项目经费411967.90元,主要用于劳模专项补助支出。

2.送温暖帮扶专项项目经费199000.00元,主要用于送温暖帮扶补助支出。

3.中央就业补助项目经费35832.98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8319.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减少259677.32元,下降6.82%,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2932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4%,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1%。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调增。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032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缴纳社会保险基数调增。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199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缴纳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增。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66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5%。主要用于职工按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缴纳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无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无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无支出决算(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无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年初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无支出决算(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无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年初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数,无累计人次。

2.无购置车辆数。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3.无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无接待人次(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无接待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750.00元,比上年减少1200.00元,下降0.70%,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无资产总额,其中,无流动资产,无固定资产(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净值),无其他资产(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无增加,其中固定资产无增加。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未实现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未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其中:无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其中: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77901111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20250915033948114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0915033948114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2024年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091503394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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