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9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4094   作者:  日期:2024/12/10

龚实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力度的建议》(第15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有力措施统筹推进。一是早在2023年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上,州委姜山书记对包括生活污水治理等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上作出严肃批示,全州按照上级要求和州委书记批示,统筹整合各类资金,采取10天一督促通报等有力措施,紧密压茬推进,确保全州所有边境行政村按期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二是20231214日,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德宏州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德办通〔202387号),专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作出明确。三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全州“三农”重点工作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指标之一,纳入州委州政府的定期调度内容。州财政局按照上述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全力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二、虽然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要求2024年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分别不低于60%53%,但按照《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作为重点支持的内容,因此用产业发展之外的资金,仍可以有效补充一定程度的缺口。从2024422日州财政局会同州农业农村局到盈江开展衔接资金管理使用调研的情况看,2024年盈江县安排衔接资金用于农村污水治理的项目有6个共1616万元,占截至目前上级下达盈江县衔接资金总额13024万元的12.4%,从参与调研的盈江县的有关同志反馈看,目前主要问题不是缺资金,而是项目推进滞后导致资金支出进度滞后,截至523日,州财政局下达盈江县各级衔接资金13024万元,支出1943.02万元,支出率14.9%,支出率全州排名第四位,低于四月份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34%),对此州财政局也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解决措施,只要包括盈江县在内的各县市达到衔接资金支出需求,州财政局将作为优先保障事项,全力做到按需保障调款。除此之外,沪滇帮扶资金也是一项有效的补充,截至523日,州财政局下达盈江县沪滇帮扶资金3451.5万元,截至目前支出率为零,对此建议盈江县用好此笔资金,加快实施项目。

三、除以上资金保障外,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州生态环境局也一直在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目前已向省申报2024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待上级下达后,州财政局将会同州生态环境局及时分配下达给各县市。

四、2024年以来,州和各县市一样,面对预算收入减收,“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需求增加的双向挤压,财政形势异常严峻。在此异常艰难的情况下,年初预算除保必要的民生支出、基本工资、基本机构运转外,已无力再新增专项资金。因此建议当前尽量通过统筹用好已有的上级资金、再向上尽力争取资金的方式,弥补一部分缺口。不足部分,根据财力情况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为”的原则,逐步解决。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德宏州财政局

20245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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