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3799   作者:  日期:2024/12/10

付正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社科课题研究项目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建议》(第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州级财政高度重视我州社科课题项目研究工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预算均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我州社会科学普及工作。

由于近两年来,德宏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需求不断增大,“三保”、债务还本付息、刚性配套等支出压力逐年增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行十分艰难。

关于您提出“建议州委、州政府将我州社科课题项目研究经费每年20万元列入州级财政预算,建立完善社科课题项目研究保障机制。”的建议,一是2024年州财政局安排州社科联专项资金67.5万元,其中包含社科普及经费9万元,在理论研究、学术交流、社科普及和改革创新等方面给予资金保障二是建议积极向中央和省级争取项目资金给予支持;三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建议州社科联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年初安排的预算经费中统筹保障社科课题项目研究经费。下一步,州级财政将视财力情况力所能及的支持我州社科课题项目研究工作

感谢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德宏州财政局

20245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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