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兴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幼儿非税收入全额返还学校的建议》(第1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州级财政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全省教育发展大会各项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全力做好财政教育经费保障工作。
您提出的“中小幼儿学校的非税收入,全额预算返还学校。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加强管理和跟踪监督,允许学校使用非税收入来保障基本运转费用、保教师培训费用等,助力盈江教育走出困境”的建议。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规定以及《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州对县市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4〕134号)明确的现行州县财政体制,县级非税收入的使用应属于县市事权,其支出责任在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二是由于我州经济发展滞后,税源基础薄弱,财政收入基础不牢。加之近年来受经济下行、疫情影响,收入大幅下滑,财政“三保”、债务还本付息、刚性配套等支出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相当突出,基层财政面临着在最低标准下艰难运行的困境。建议积极向盈江县委县政府做专题汇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认真履行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确保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到位。
感谢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德宏州财政局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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