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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770   作者:  日期: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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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州委、州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州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和视频信访系统建设,指导全州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德宏州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德宏州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发扬斗争精神,强化“有解”思维,注重源头治理,大力推进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全面组织实施好“15788”工程,在全力打造边疆治理现代化标杆中展现新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德宏信访工作新局面。

1.加强政治建设,不断铸魂补钙。筑牢政治忠诚,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加强理论武装,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用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2023年,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55次。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推进“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活动,汲取先进典型榜样力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中共梁河特委纪念馆、梁河县李根源故居、九保村史馆、德宏州博物馆、芒市烈士陵园、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芒市法院等沉浸式接受教育,观看《“剑”破局《浏阳河上》《落地生根》《我本是高山》,参观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专题展、德宏州成立70周年成就展,党组书记讲授专题党课,全体党员签订了《共产党员不信教不吸毒不酒后驾驶承诺书》,持续加强党性锤炼、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宗旨意识、为民情怀、担当履职都得到了大幅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树立了州信访局和信访干部的良好形象。

2.加强党建基础,建强战斗堡垒。不断增强局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修订印发《中共德宏州信访局支部委员会制度汇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丰富“主题党日”形式和内容,适时举行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为全体党员过“政治生日”,不断增强党员荣誉感。落实定期轮训、任职培训等制度,选派兼职党务干部参加2023年德宏州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培训,处级党员干部全员参加德宏州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培训,普通党员全员参加2023年“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制度,局党支部到城西社区报到服务4次累计时长32小时,做到了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到城西社区报到服务不少于2次、6小时。强化党员教育监管。持续完善党员积分制管理,重新修订《德宏州信访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项目量化评分标准》,每季度有针对性的开展“谁分管谁谈话”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70个,制定完善风险防控措施70条。加强日常监督提醒,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在机关微信群发布提醒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聚焦信访主责主业和中心工作,以党建工作促进信访业务工作,以信访业务丰富党建工作内涵,做到党建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就延伸到哪里,在办信接访科设党员先锋岗,在局办公室(联合接访中心)设党员示范岗,以充分发挥先锋和示范岗的模范带头作用。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如家信访窗口等创建工作,引导党员带头当好民情“预报员”、信息“分析师”、决策“参与者”,从接待来访群众窗口做起,用心用情用力为民解困解难,着力打造接访有温度、办事有尺度、落实有力度的为民服务窗口。全链条落实“三服务”清单,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了公开承诺的5个服务事项落地见效。持续加强党建带群建,开展工会春、秋季踏青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文体生活。认真落实健康体检、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慰问、生日祝福等活动,全局信访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不断提升。

3.加强廉政建设,持续正风肃纪。严格管党治党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认真落实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报告抓基层党建情况、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等制度,切实将党建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扎实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高质量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2023年以来,6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德宏州信访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责任体系。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和“六个集中整治”,制定印发《德宏州信访局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开展群众信访办理提速提效专项整治行动。抓好抓实干部作风“提升年”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问题整改,不断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履职能力。动真碰硬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制定印发《德宏州信访局深入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德宏州信访局“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清单》,强化思想发动,开展学习研讨、形势教育、讲授专题党课,打消顾虑疑惑,深入摸底排查,动真碰硬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问题立行立改。坚持不懈纠治涉及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好信访部门的职能优势,排查梳理信访案件线索,配合相关部门,坚决纠治腐败和作风问题。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用心用情地办好每一件信访事项,坚决扛牢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推动信访各项工作一抓到底、落地见效。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坚持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关注、生活上关怀党员干部,落实谈心谈话和走访慰问制度,贯彻“四个必谈”要求,深入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家风教育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到梁河县尹氏宗祠等开展家风教育活动,全覆盖与干部职工家属签订《德宏州信访局家属助廉承诺书》,全员建立干部职工廉政档案,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及家属拒腐防变、崇廉尚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4.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着力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2023年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4次,组织召开两次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扩大)会议,对全州信访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制定印发《2023年州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方案》,采取切实管用措施推进问题化解。深入开展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督访专项行动,制定印发《推进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和挂联包案规范化的实施方案》,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开展接访下访工作。广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2023年,全州共举办宣讲、讲座7场次,举行集中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发放《条例》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彩色宣传单、《信访工作条例》手册等10000余份。积极做好参谋助手,注重社情民意新情况、新动向和信访矛盾新特点、新规律分析研判,准确及时地向州委、州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明确责任主体,进行风险研判分析,提出工作建议供州委、州政府做决策参考。

5.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升信访工作质效。着力优化重要指标,聚焦信访工作考核重要指标短板弱项,组织全州信访系统20余人到楚雄、保山等先进州市考察学习,组织州信访局科室负责人到5个县市进行深入调研,找准短板弱项,研究制定《信访工作考核重要指标短板弱项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由班子成员督促县市、州直部门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全州信访事项“三率”得到了一定程度提升。大力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和“如家信访窗口”创建活动,紧盯创建标准,实行信访突出问题提醒约谈、挂牌督办,通过逐案化解销号,消除信访风险隐患,推动信访形势好转。2023年,创建“如家信访窗口”1个,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1家。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着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和复核工作,严格按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规定,积极帮助、引导19批61人次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诉求,值班律师先后19人次到州信访局接待群众34批116人次,推动化解信访案16件,依法导入司法程序12件,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办信接访科、网信技术科、督查督办科、联合接访中心,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事业工勤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02.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28万元,下降3.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28万元,下降3.9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为今年减少了德宏州五级联动视频信访系统州级平台建设专项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0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86万元,占总支出的83.71%;项目支出49.22万元,占总支出的16.29%;上缴上级与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28万元,下降3.9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68万元,增长8.44%;项目支出减少31.96万元,下降39.37%;上缴上级与上年一致;经营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工资福利支出237.08万元,占本年支出78.49%,商品和服务支出50.08万元,占本年支出16.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元,占本年支出0.33%,资本性支出13.91万元,占本年支出4.60%.主要原因增加普法强基补短板业务资金、州级领导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减少历年德宏州五级联动视频信访系统州级平台建设专项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2.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6.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2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局专项资金20.00万元,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项目资金办公经费5.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运转开支(支付水费、电费、绿化费以及电信通信费、办公耗材,办公用纸、办公设备等);差旅费4.5万元;临聘人员劳务费7.848万元(工资和社保);公务接待费0.55万元。信访培训1.4万元。党建费1万元。租车费0.53万元。五级视频接访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经费为7.7万元,主要用于改造升级五级视频接访系统。应急值班视频4.6万元,主要用于节假日值班点名。上级补助党组经费0.24万元,主要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本单位的党员和老党员,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费用。州级领导工作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耗材、租车费、差旅费、电信服务费。信访法治化补短板经费0.68万元,主要用于宣传信访业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28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增加普法强基补短板业务资金、州级领导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减少历年德宏州五级联动视频信访系统州级平台建设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8%。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2023年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决算为0.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6.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7万元,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需要用于接待省信访工作组到德宏开展信访调研及两会督导等支出,因年初预算不够精准,致使预算数与决算数差额较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31万元,增长1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1万元,增长10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工作放开,省信访工作组到德宏开展信访调研及两会督导产生了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需要用于接待省信访工作组到德宏开展信访调研及两会督导等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7万元,比上年减少0.67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减少了历年德宏州五级联动视频信访系统州级平台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运转开支水费、电费、绿化费以及电信通信费、办公耗材,办公用纸、办公设备和人员工资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资产总额64.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6万元,固定资产64.1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2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减少34.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4.9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77701111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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