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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25788   作者:  日期:2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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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德宏州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2.承担收容救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保护研究、人工饲养研究、疾病防治研究;指导林农开展野生动物养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

3.开展林草科学技术试验研究,技术推广培训,促进林草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更好支撑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林草科技示范与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科普宣教,技术培训,资源培育与保护,生态修复与城乡绿化,林业灾害防治等。

4.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碑界桩的设置和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和1个机关党委,3个事业站所(含1个参公管理)。其中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林草资源管理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林长制工作科、生态保护修复与种苗林场管理科(德宏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改革发展与科学技术科、森林和草原灾害预防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退休人员办公室);3个事业站所(含1个参公管理)包括:林草种苗管理和质量监督检验站、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监管总站、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参公管理)。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

2.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3.德宏州林业科学研究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动能。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转作风提效能,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清廉云南”建设政治责任,按照要求开展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牢记“三个务必”,始终保持永远在“赶考路上”的昂扬斗志。

2.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一是打造林长巡林闭环管理。通过制定《林长巡林工作手册》明确巡林关注的重要工作和关键指标,服务林长巡林找重点抓标准,同时采取责任区资源清单、问题清单、重点任务清单、巡林发现问题交办单、简报、记录表等以及“林长+联系单位+林长办”服务保障机制,确保林长巡林闭环管理,切实推动解决责任区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问题。二是持续健全林长制责任体系。及时制定出台总林长令、年度工作要点、年度考核指标等,扛牢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林长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林草部门专业作用和成员单位的协同推动作用,有效解决制约森林资源高水平保护和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实困难,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三是健全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坚持常态化调度研判,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合力。加强林长制工作成效、亮点的提炼宣传,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3.推动法治林草建设,切实提高林草资源管护水平。继续做好地方涉林草立法工作,深入推进林草综合执法改革,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执法队伍,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林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能力。持续加强林草资源管理,强化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及护林员管理,加快推动卡场镇省级森林经营试点方案编制各项工作;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持续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指导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合法合规使用林地,多措并举督促县市加快生态补偿补助资金兑付,持续推进草原监测评价,扎实推进耕地流出涉林草问题整改工作。

4.进一步加强林草防灾减灾能力。压实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最严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加大入山进林人员检查“防火码”登记,严格落实高火险期专业队伍靠前驻防,抓实林草部门管理的专业队、半专业队能力培训,确保队伍作战能力过硬;进一步创新丰富宣传内容,把宣传教育作为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和重要环节,用有效的宣传来推动人为火管控。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和林草有害生物预防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森林草原火灾应急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全州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切实提升林草防灾减灾能力。全力抓好《云南省德宏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云南省德宏州高黎贡山片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及森林防火以水灭火能力建设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5.以城乡绿化美化为重点,推进国土山川大绿化。加强苗木生产建设,做好绿美行动苗木保障,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作用,指导各县市推动政府可控、市场化运作的保障性苗圃建设,培育珍贵用材树种、乡土绿化树种。深入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完成义务植树180万株,建设森林乡村。培育“绿美+经济”,科学发展特色经济林果、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2024年新种植特色经济林1万亩以上、提质增效7万亩以上;新发展林下经济6.5万亩、提质增效5万亩。借助绿美建设发展机遇,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申报工作,积极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县城)、森林乡镇创建。

6.进一步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合执法,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执法力度,协同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活动。推进极小种群和重点物种拯救保护工作,依托州林科所、瑞丽植物园、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特有植物人工繁育基地,持续开展珍稀濒危植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迁地保护和人工培育与回归种植保护。在此基础上,做好瑞丽植物园、绿孔雀栖息地保护、赤颈鹤重引入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继续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分布调查与监测保护,建立州、县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动态名录,适时更新物种名录。

7.发挥绿色优势,大力发展林草资源经济。以《德宏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德宏州草果产业扩面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建设任务为重点,加快编制《德宏州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德宏州石斛产业发展规划》。充分挖掘林草资源优势,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持续加强招商引资,扎实推进竹木、林果、林油、林药加工。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现有基地提质增效和扩面巩固工作。持续扶持涉林草加工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加工附加值。积极申报云南省林业碳汇试点,加快推进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碳汇交易等力度,促进碳中和。

8.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加快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自然保护地督察整改及湿地保护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加紧完成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健全多部门管理联动机制,2024年内编制印发《德宏州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切实加强湿地资源监管、推进湿地监测、提高湿地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水平、促进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187人。在职实有20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4人。

车辆编制24辆,实有车辆2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9,380,874.9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348,874.9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2,032,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85,763.87元,下降1.63%,主要原因: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都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348,874.93元,其中:本年收入47,348,874.9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348,874.9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640,074.61元,下降19.73%,主要原因:2024年财政补助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380,874.9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348,874.93元,其中:基本支出37,389,807.8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6,741.71元,下降1.90%,主要原因: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都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9,959,067.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13,332.90元,下降52.29%,主要原因:2024年财政补助项目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功能科目2060201科学技术支出-基础研究-机构运行4,397,185.76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二)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3,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的相关开支;

(三)功能科目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8,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的相关开支;

(四)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19,968.33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762.22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支出;

(六)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94,662.44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七)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339,571.94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八)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29,987.17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九)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0,097.13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其他医疗方面支出;

(十)功能科目2110406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地1,080,0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勘界、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研、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功能科目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4,871,358.5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十二)功能科目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17,787,682.72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十三)功能科目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27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修复和义务植树项目支出、热带珍贵树种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支出;

(十四)功能科目213020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1,62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德宏州“平安林区”创建、林长制工作支出;

(十五)功能科目21302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4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日常工作开支、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功能科目21302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执法与监督4,545,067.10元,主要用于保障办案经费支出;

(十七)功能科目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594,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培训、森林防火宣传、应急处理等支出。

(十八)功能科目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40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十九)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082,531.62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6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培训、森林防火宣传、应急处理等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36,4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8,1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48,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27,821.00元,较上年减少147,479.00元,下降21.8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051.00元,较上年减少62,249.00元,下降51.7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6次,共计接待524人次。

减少的原因:厉行节约,严控经费,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9,770.00元,较上年减少85,230.00元,下降15.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9,770.00元,较上年减少85,230.00元,下降15.3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

减少的原因:厉行节约,严控经费,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建立澳洲坚果提质增效示范基地20亩,开展澳洲坚果土壤、叶片营养元素动态分析,提高优质果率10.00%,提高产量20.00%;开展澳洲坚果种植技术培训2期,发放技术资料150份,培训人数150人及以上;协助甲方完成澳洲坚果良种示范区、小微湿地建设和开展各项培训工作,保证项目单位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科研人员满意度达95.00%;弥补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保证单位日常运转,职工满意度达90.00%及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77,67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984.00元,下降3.95%,主要原因:2024年行政人员减少,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40,018,580.90元,其中,流动资产10,888,424.72元,固定资产27,047,949.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16,632.72元,无形资产865,574.24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36,965.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75,374.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00平方米,账面原值353,389.32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49,663.0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7,1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2693.37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7,10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0003400200111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20710505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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