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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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烟叶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浏览量:3984   作者:  日期:2023/12/12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德发〔2019〕26号)、《德宏州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德财绩〔2020〕12号)、《德宏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德财绩〔2022〕17号)和《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德财绩〔2023〕21号)的要求,德宏州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德宏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烟叶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烟叶会议精神,围绕“做特烤烟、做精香料烟、做大晒黄烟、突破雪茄烟”的工作思路,以“市场、质量、绿色、生态、安全”为主线,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宏州2022年烟叶生产安排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发〔2021〕27号)、《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烟草产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德宏州农业农村局通过开展烟叶补助资金项目,着力推进烟叶生产提质增效和特色开发,不断提升德宏烟叶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推进德宏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宏州2022年烟叶生产安排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发〔2021〕27号),2022年烟叶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内容为:香料烟育苗补贴、烟区规划(面积落实)补贴、烤房建设补贴、雪茄烟开发补贴、烟区基础设施建设维修、防雹站点建设及自然灾害保险。

(三)项目预算及支出

根据《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德财预〔2022〕89号),德宏州财政局批复德宏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烟叶补助资金项目资金预算844.18万元,并将项目资金分别下达5县市,截至20221231日,共计使用项目资金414.92万元,资金使用率为49.15%。

(四)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烟叶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为: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宏州2022年烟叶生产安排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发〔2021〕27号)、《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烟草产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完成全州指导性种植面积17.105万亩(烤烟12.96万亩、香料烟0.42万亩、晒黄烟2.00万亩、晒黄烟丝1.50万亩、雪茄烟0.21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49.25万担(烤烟35.00万担、香料烟1.30万担、晒黄烟8.00万担、晒黄烟丝4.50万担、雪茄烟0.45万担);通过开展烟叶补助资金项目,着力推进烟叶生产提质增效和特色开发,不断提升德宏烟叶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推进德宏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烟农收入6亿元以上,烟农满意度达95%以上。

二、评价结论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烟叶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4.89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及结论如下:

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00

13.50

90.00%

过程

20.00

14.98

74.92%

产出

35.00

30.46

87.02%

效益

30.00

25.95

86.49%

合 计

100.00

84.89

84.89%

评价认为,德宏州2022年烟叶补助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年度内完成215座烤房建设,烟叶收购49.65万担,收购完成率达100.87%。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德宏州的烟叶产业发展,2022年烟叶总产值达7.31亿元,实现烟叶税收1.47亿元,较2021年分别增长了9.70%、9.52%,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德宏州烟叶供给质量,带动了农户增收。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补贴兑付不及时,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个别县市目标任务未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补贴兑付不及时,政策落实不到位

根据2022年烟叶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德宏州应兑付补贴资金844.1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计兑付项目资金414.95万元,补贴兑付率仅49.15%

(二)超范围列支烟叶补助资金

陇川县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个别县市目标任务未完成

一是截至2023年8月31日,陇川县防雹站点未完成建设;二是芒市未完成雪茄烟收购任务,芒市雪茄烟收购完成率为72.43%;三是烟叶质量不达标。芒市烤烟收购上等烟比例为61.11%,未达烟叶生产工作指导意见65%以上的目标要求。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仅为烟叶种植面积及指令性收购烟叶数,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过于简洁,未能全面体现项目的产出、效益情况。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绩效目标细化、分解的指标不够完整,个别指标属性有误三是绩效自评工作质量不高,德宏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绩效自评表及报告,但满意度指标缺乏对应的满意度调查记录材料,绩效自评工作未能有效落实。

四、相关建议

(一)压实地方责任,确保补贴及时兑付

县(市)农业部门应及时提出项目支出申请,县(市)财政部门应及时下达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至项目实施单位;同时,加强对各部门预算执行过程的动态监督。

(二)强化资金支出监管,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落实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定期开展自查抽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保障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三)加强目标监督,强化技术指导,保障烟叶质量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部门所涉项目以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强化烤烟技术指导,有效保障烟叶质量。

(四)做细做实绩效管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单位在编制项目年度预算时,应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开展目标申报工作,确保设置的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全面反映项目实际,完整反映项目绩效。

二是进一步提升绩效自评质量。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工作,设置全面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自评,同时,做好评价记录和评价数据、证明材料等的收集、整理,使绩效自评过程和结果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