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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是德宏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办发〔2019〕49号),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州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德宏州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德宏州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审核及监测。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德宏州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州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德宏州林草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和州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省林草局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紧扣“三个示范区”建设,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抢抓中央和省州各项政策措施“红利”,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践行“两山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奋力开创林草各项工作新局面。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通道进一步拓宽,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1.林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四级林长全面建立。州县两级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州设置各级林长895名,划定林长责任区548个,分区分级负责体系全面建立。二是经费得到充分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2022年落实经费450,000.00元,其中:州级200,000.00元,县市级250,000.00元(其中:梁河县50,000.00元、陇川县100,000.00元、瑞丽市100,000.00元)。三是配套制度全面建立。州县两级印发了林长巡林、林长制督察、林长制会议、信息工作、部门协作和考评办法等6项配套制度,并推行“林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四是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2022年以来,州、县两级总林长签发总林长令7个,设立林长制公示牌413块,各级林长开展巡林调研7108人次,各级开展林长制工作培训15场366人次。五是“一长两员”体系基本建立。以村级林长和村级专管员、各类护林员为主体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源头管控体系基本建成。六是氛围营造不断加强。2022年,州县两级发布林长制宣传材料共2699条(次),推进林长制工作实现家喻户晓,全面营造社会面参与林长制的氛围。
2.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一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完善与“三区三线”工作同步推进,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瑞丽江-大盈江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计调出13.88万亩、归并到其他保护地24.21万亩、调入6.12万亩,调整后面积63.42万亩。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完善调出1.08万亩,调整后面积124万亩。通过对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科学合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不缩减生态保护红线的同时兼顾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空间。二是自然保护地管理更加严格规范。严格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选址程序开展光伏发电、芒市风平镇东平村排洪沟治理、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等涉自然保护地、湿地建设项目核实审查。开展涉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站退出验收销号工作,完成铜壁关自然保护区内支那河一级电站水库大坝、厂房拆除。完成高黎贡山(德宏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3号风景名胜区内存在已关停空心砖厂”“21号风景名胜区内存在餐馆建筑”2项整改。系统规范铜壁关自然保护区人员进出管理,完成16件进入铜壁关自然保护区开展科研监测活动事项办理。三是自然保护地监管信息化运用初见成效。完成云南省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州9个自然保护地信息录入和年报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全国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管理平台下发的323个人类活动点位调查核实上报工作。四是湿地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精确完成国发15个样地的布设和初次监测,为今后的连续监测打下坚实基础。完成2022年第一期省级以上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疑似变化图斑核实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云南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验收准备工作,持续推进“云南盈江国家湿地公园退耕还湿”“云南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两个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完成盈江湿地公园退化湿地恢复119亩、香额湖退耕还湿湿地产业九品香水莲130亩种植示范推广建设。全州湿地面积达到31.76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53.23%。
3.林草资源管护持续加强。一是森林资源实现全方位管护。严格规范森林采伐管理,2022年全州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7156份、许可采伐蓄积83.24万立方米、出材61万立方米。全面加强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指导县市林草局完成天然林保护修复县级验收工作。严格管控建设项目占用天然林、公益林,组织完成2021年13个建设项目占用征收公益林矢量数据的校核工作。组织开展9个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其中新建8个、修缮1个。通过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对2138名生态护林员进行动态管理。二是草原管理不断迈向科学化精细化。统筹推进草原管理,完成2022年草原基况监测草班12413个、样地调查72个,完成两个县级单位(梁河县、盈江县)草原基况监测州级复查,全面掌握我州草原生态状况以及草原植被生长和保护修复利用等动态变化情况。三是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震慑。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森林督查、林草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组织查处2021年森林督查案件206件,处罚金额1,270,000.00元。组织完成2021年国家级遥感即时监测和2022年国家级森林督查、国家级草原督查、省级三个全覆盖、省级第一期草原变化共5555个图斑外业核查工作。积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5条整改措施,目前整改完成1条;完成群众投诉举报问题2件。四是依法依规做好建设项目前期保障。向州政府、州发改提出光伏项目选址的意见建议,指导县市依法依规推进光伏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征占用有关前期工作。组织开展德宏州光伏发电储备项目涉林草地12574个、面积4682公顷和芒市新增光伏发电项目85个、面积181.29公顷资源图斑现地复核。组织核查使用林地项目72个160.5公顷,切实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合法合规使用林地。五是林草湿调查监测统筹推进。组织完成2022年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核实图班4629个,掌握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其质量和生态状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全州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等提供决策支撑,为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4.生态保护修复稳步实施。一是绿美城乡建设扎实推进。严格落实城乡绿美三年行动方案林草部门责任,公布德宏州第一批主要乡土树种名录46科86属112种,推动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储备造林绿化苗木6164万株,加强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管,新建保障性苗圃640亩,为全州生态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建设提供了苗木保障。完成神黄豆和草果2个良种认定申报。2022年全州共完成营造林46.55万亩、义务植树189万株、报请省局认定森林乡村34个。在推进国土绿化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森林城市创建,把森林城市创建作为美丽德宏建设的有力抓手,芒市成为2022年第二季度全国12个、云南省唯一1个获得国家备案的单位,率先在全州启动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德宏州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申请已报国家林草局备案。二是造林绿化空间全面摸清。为科学划定和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将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明确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中并上图入库,根据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会同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了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工作,调查评估完成30582个图斑、面积45.65万亩地块,经调查评估数据显示,全州适宜并纳入规划造林图斑面积达67381亩,提出了德宏州2025年、2030年、2035年林地保有量初步建议指标。三是碳达峰碳中和取得突破突破性进展。积极开展森林碳汇资源评估与碳汇项目开发潜力分析,推动盈江县林业碳汇探索开发项目落地,在州级指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的“双重动力”推动下,搭建完成盈江双碳生态价值大屏、林业碳汇综合管理平台;认证林业碳汇开发造林面积1.1万亩,碳信贷达成实施协议,全州第一张碳保险保单已出具。12月1日全省首批林业碳票在盈江成功发放,德宏林业碳汇开发迈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重要探索,盈江县允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与中盈碳汇公司签订了价值约1,150,000.00元的意向认购协议,林业碳汇交易实现了“零”的突破。
5.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一是野生动植物保护全面加强。建立德宏州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联合查办了国家林草局交办涉嫌网络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线索,对违法采挖、交易野生兰花、野生石斛等破坏国家重点保护兰科植物资源的行为进行打击和教育宣传,维护我州野生动植物物种安全。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清风行动”,组织开展联合行动15次,出动执法车辆1046辆次、出动执法人员6871人次。落实野生动物肇事保险保费资金1,640,000.00元,将野生动物肇事致人死亡事故补偿限额提高到600,000元每人次。全州野生动物肇事理赔案件520件,完成理赔490,200.00元。编制德宏州野猪危害综合防控方案,以陇川县为试点,组建16人专业猎捕队,猎捕野猪14头。收容救护野生动物278只,放归野外243只,报请省局批准调配64只。德宏州草本植物调查全面启动并取得初步成效,采集植物标本4215号,共12600余份标本。完成野生古茶树保护管理区区划工作,推动建立全州古茶树(园)分区分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发现毛角蝽科一新属新种卜氏角毛角蝽。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种群数量稳中有升,全州现有高黎贡白眉长臂猿85只左右、犀鸟220余只、菲氏叶猴900余只。二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进一步普及。积极筹办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举办野生动植物图片展1次,建设生物多样性展厅1个,拍摄犀鸟视频提交组委会,认真梳理总结平安云南建设野生植物保护指标落实情况、资源调查监测、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人工扩繁、野外回归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及保护经验,向省林草局报送野生植物保护典型案例。国内首次监测到马来穿山甲、保护区首次监测到白尾梢虹稚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外监测记录,被央视、省州主流媒体报道。保护区的豺监测视频成为云南唯一入选2022年“秘境之眼”精彩视频参赛作品并获得优胜奖。与德宏职业学院共同拍摄“共饮一江水”河燕鸥保护宣传演讲视频参加全国社科联组织开展的科普基地演讲大赛获得云南省赛区金奖、全国优秀奖和最佳人气奖。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全国林草科普基地”、“云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科普教育作用进一步发挥。
6.林草产业发展稳步推进。一是特色经济林及林下产业发展稳步推进。2022年全州新发展用材林0.9万亩、特色经济林3.2万亩(其中,油茶0.16万亩、澳洲坚果3.02万亩)、林下种植2.2万亩,推动全州用材林面积始终稳定在280万亩以上,特色经济林面积达94万亩,林下经济达25.56万亩。积极指导服务盈江县澳洲坚果“一县一业”发展,指导盈江县林草局完成澳洲坚果“一县一业”方案编制及澳洲坚果种植管理。实施提质增效及抚育管理47.6万亩,有效提升基地产出,全州特色经济林投产面积达42万亩、盛果期面积20万亩,产量3744.68万公斤、一产产值7.91亿元;林下种植投产面积达22.41万亩、产量2613.64万公斤、一产产值13.21亿元。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2022年,我州有21家国家、省级和州级涉林龙头企业以订单收购、生产托管、土地流转、就业务工、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农户绑定利益联接机制,带动11780户农户共34185人增收75,090,000.00元。二是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积极开展石斛、澳洲坚果、木材加工等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在第一季度到龙陵品斛堂开展招商引资的基础上,第二季度赴广东省广州市和浙江省乐清市开展石斛产业发展考察学习暨招商引资,向省外企业家推介德宏石斛“两园一区一中心”建设构想。邀请国际著名家具企业宜家集团到德宏考察森林资源和木材加工产业发展,为加快西南桦资源可持续利用、高质量发展,做强做大做优木材加工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第三季度到前往山东考察木材产业,通过双方考察,加深了德宏与宜家集团的相互了解,增强了双方合作意向。第四季度到浙江台州开展石斛产业招商引资。三是科技助推乡村振兴能力不断增强。2022年申报实施科研项目26项(其中林科所6项,管护局13项,种苗站3项,收容中心4项),涉及资金11,909,800.00元。“澳洲坚果提质增效”和“棕榈藤林下栽培技术”两个推广示范项目进入省局2023年项目储备库。申报省级地方标准4项,其中“东京龙脑香育苗技术规程”通过审查。滇皂荚良种采穗圃通过省级认定,申报草果良种审定3个,获得技术专利1个,建成“德宏州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展厅”1个,在国际国内核心期刊发表文章10篇,1人获“德宏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2名科技人员入选德宏州产业拔尖人才和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选派35名科技人员奔赴全州4个县市11个乡镇36个自然村开展“万名人才兴万村”和“科技特派员”帮扶行动,为帮扶村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挂钩村争取澳洲坚果1450株,滇皂荚种苗5300株,葡萄柚3000株,草果2000株,胡蜂蜂种66窝。组织开展澳洲坚果、草果、油茶、滇皂荚等产业技术和生态保护能力提升培训100余期(其中,州级万名人才兴万村及科技特派员培训期数为36期、1423人)。
7.林草防灾减灾成效明显。一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成绩斐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全州共召开各类防火会议983场次,紧盯“五个关键人”,层层签订防火责任书13.16万余份。积极联合有关单位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拆除林区小炭窑91座,排查清理林区输配电线路隐患点16处102杆,清理防火通道隔离带22公里,打击处理和教育人员108人,追责问责3人,有力地打击了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全州年度投保签单林地面积1167.22万亩,保费4,668,800.00元(县市还未拨付),年度发生理赔案件2起,过火面积46.6亩,完成理赔18,640.00元。完成森林防火指挥系统运行保障工作,与系统研发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落实全州运维费用。完成了2023防期宣传材料印制发放工作,其中:森林草原防火入户责任通知书10万份、五彩旗8000余份、森林防火宣传折页6600余份、小学生作业本47000余本。积极协调推进2023年森林火灾保险工作。扎实推进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相关数据采集质量通过国家和省级验收,积极开展普查评估与区划。积极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高黎贡山德宏段及边境森林火灾高风险区预防处置工程建设项目”,完成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体系进一步提升,实现了全州连续23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二是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成效显著。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和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林地薇甘菊防治精品示范项目。有序推进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普查发现外来入侵物种36种,其中外来入侵陆生植物29种,外来入侵水生植物4种,外来入侵无脊椎动物2种,外来入侵脊椎动物种,外来入侵昆虫1种。全州累计发生林草有害生物14.23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13.85万亩,成灾率为0。调运检疫苗木28.64万株、木材48.45万立方米、果品1449.3吨、花卉0.03万株,调运检疫率100.00%。除薇甘菊、红火蚁、椰心叶甲外,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等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各项相关指标均在控制范围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和1个机关党委,3个事业站所(含1个参公管理)。其中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林草资源管理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林长制工作科、生态保护修复与种苗林场管理科(德宏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改革发展与科学技术科、森林和草原灾害预防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退休人员办公室);3个事业站所(含1个参公管理)包括:林草种苗管理和质量监督检验站、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监管总站、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参公管理)。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德宏州林业和科学研究所;
3.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
4.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德宏州林业和科学研究所;
3.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
4.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6人(离休0人,退休86人)。
实有车辆编制24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0,770,919.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688,737.97元,占总收入的97.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82,181.38元,占总收入的2.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71,571.14元,增长9.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36,381.52元,增长7.9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835,189.62元,增长338.14%。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中日常运行经费补助和项目经费补助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也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0,454,715.85元。其中:基本支出35,634,892.69元,占总支出的70.63%;项目支出14,819,823.16元,占总支出的29.3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66,717.61元,下降4.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20,560.27元,增长8.6%;项目支出减少5,387,277.88元,下降26.6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补助项目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634,892.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199,142.36元,占基本支出的95.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35,750.33元,占基本支出的4.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19,823.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27,99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项目支出6,910,396.08元。
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10,000.00元,2022年州直机关党组织工作经费15,238.00元,2022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21,772.40元,油茶提质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补助资金37,309.52元,云南迪思企业集团坚果有限公司陆斌专家工作站补助资金3,055.00元,德宏州林业专家服务活动补助资金14,604.00元,2022年云南迪思企业集团坚果有限公司陆斌专家工作站补助资金116,788.00元,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1,920.00元,2022年州直机关离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11,400.00元,2022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47,870.28元,“11.03”州级单位抽调党员干部赴瑞丽市担任疫情防控群众工作队员补助资金27,804.00元,2022年一季度支援瑞丽边境值守人员补助经费280,458.00元,州派援瑞疫情防控突击队员经费11,840.00元,2022年4至5月支援瑞丽边境值守人员补助经费80,220.70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1,472.00元,森林资源管护业务补助资金26,500.00元,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420.00元,草原保护补助资金114,118.10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资金10,000.00元,天然林保护补助资金98,508.00元,生态修复和义务植树项目经费279,981.00元,滇皂荚无性系良种繁育及栽培技术推广示范项目专项经费61,653.00元,云南省盈江县澳洲坚果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经费22,153.00元,2022年滇皂荚无性系良种繁育及栽培技术推广示范项目专项经费99,727.00元,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监管经费920,495.00元,德宏州“平安林区”创建经费548,234.45元,全面推行林长制补助经费200,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636,184.86元,黄脊竹蝗监测防治经费167,508.94元,专案先期办案保障经费400,000.00元,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633,584.77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18,031.06元,2021年省级第一批森林防火专项经费53,555.00元,2021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100,000.00元,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90,000.00元,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资金2,000.00元,2022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助资金1,318,000.00元,德宏州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27,990.00元。
2.德宏州林业科学研究所2022年项目支出977,587.91元。
2022年林业科研工作经费39,500.00元,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10,253.40元,2022年一季度支援瑞丽边境值守人员经费补助资金44,494.00元,2022年4至5月单位支援瑞丽边境值守人员补助经费58,234.00元,德宏州乡土特色花卉培育与示范研究专项资金200,000.00元,东京龙脑香扩繁技术研究补助资金100,000.00元,德宏州珍贵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2022年度林木良种补助资金284,001.00元,云南省盈江县澳洲坚果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专项资金4,984.00元,云南特色木本森林蔬菜高效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经费75086.90元,云南省盈江县澳洲坚果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专项资金24,790.40元,2021年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专项对下补助资金8,746.00元,斜翼扩繁与回归种植技术研究项目补助经费69,174.21元,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58,324.00元。
3.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2022年项目支出785,932.00元。
2021年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10,000.00元,德宏州2022年度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专项经费90,000.00元,德宏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专项资金34,997.00元,单位资金安排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支撑建设专项经费100,940.00元,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0元,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49,995.00元。
4.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项目支出6,145,907.17元。
德宏州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47,710.00元;云南铜壁关管护局2020年德宏州“三区”科技人才中央补助专项9,240.00元;单位资金安排铜壁关保护区综合项目7,314.21元;中缅边境(德宏片区)外来入侵物种调查项目99,034.00元;2020年生态保护定向捐赠款62,996.63元;管护局盈江分局太平管护站建设项目372,000.00元;管护局瑞丽管护分局白沙地管护站(点)建设项目369,750.00元;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补助项目1,207,324.38元;管护局陇川管护分局景罕管护站建设项目489,000.00元;德宏州天行长臂猿种群保护及栖息地恢复项目1,484,972.00元;云豹野外种群数量调查与栖息地恢复监测研究154,732.60元;云南陇川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6,720.00元;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补助800.00元;德宏州穿山甲调查项目145,810.00元;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项目993,340.15元;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200,000.00元;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18,331.60元;2021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27,763.60元;林地薇甘菊防治精品示范项目249,06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88,737.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8%。与上年相比减少2,735,824.95元,下降5.22%,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都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03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000.00元,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9,010.40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023.22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230,67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3%。主要用于2060201机构运行4,889,791.70元,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37,309.52元,2060702科普活动282,157.00元,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1,413.4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78,61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主要用于2080150事业运行52,500.00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52,532.71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0,000.00元,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1,4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96,656.9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6,778.15元,2080801死亡抚恤238,184.00元,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47,870.28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694.1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30,53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主要用于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03,050.7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55,619.67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868.8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200,09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2110405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472.00元,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100,112.48元,2110501森林管护98,508.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4,029,14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8%。主要用于2130201行政运行5,951,394.75元,2130204事业机构17,511,908.74元,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863,982.00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2,157,729.45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36,184.86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3,689,291.96元,2130213执法与监督400,000.00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498,653.03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32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37,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2,237,65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27,9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327,99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9,500.00元,支出决算为558,504.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7,910.9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9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5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9,500.00元,支出决算为558,504.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47,910.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都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8,717.08元,下降10.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6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6,937.92元,增长1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345.00元,增长69.5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因2022年工作任务较多,用车次数增加,车辆老化严重,油费及车辆维修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2022年公务接待活动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1,704.53元,比上年减少66,008.11元,下降7.88%,主要原因是:2022年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工作所需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72,261,313.29元,其中,流动资产24,795,997.54元,固定资产40,267,655.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689,963.70元,无形资产1,507,697.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59,186.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64,535.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35,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3项,账面原值1,057,46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362.88平方米,账面原值311,474.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2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02,137.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1,4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84,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06,162.0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00,937.0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能够按照财政关于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审批,并最终落实到位。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对项目进行监督,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林草工作的正常开展。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34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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