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0801000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分析德宏州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我州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6.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0.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11.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开展民族宗教方面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2.指导县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和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对我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等非法、违法活动。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13.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德宏州民族宗教局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贯穿工作始终,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之需、战略之策、固本之举。2022年,主要完成以下重点工作:
1.坚持健全机制,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完善;
2.坚持示范引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3.坚持突出主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硕果累累;
4.坚持“三项计划”,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基础不断夯实;
5.坚持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
6.坚持强边固边,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有序推进;
7.坚持“枝繁壮干”,民族社会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8.坚持“润土培根”,宗教中国化不断深入推进;
9.坚持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
10.坚持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化解民族宗教舆情隐患;
11.坚持效能革命,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和示范创建科、经济发展科、社会事业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指导科、研究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1,525,859.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24,789.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69.81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258,471.51元,下降32.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909,541.32元,下降31.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48,930.19元,下降99.6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2021年有“2012年目瑙纵歌节组委会活动经费6,000,000.00元”、“偿还烟草纠纷案欠款专项资金4830,000.00元”等项目收入,2022年没有这些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1,564,385.36元。其中:基本支出6,043,086.77元,占总支出的28.02%;项目支出15,521,298.59元,占总支出的71.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700,035.08元,下降33.1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0,905.49元,下降3.06%;项目支出减少10,509,129.59元,下降40.3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人员工资福利以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2021年有“2012年目瑙纵歌节组委会活动经费6,000,000.00元”、“偿还烟草纠纷案欠款专项资金4830,000.00元”等项目支出,2022年没有这些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43,086.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08,786.77元,占基本支出的92.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4,300元,占基本支出的7.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21,298.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110,927.2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11,273.72元,主要用于芒市风平中心佛寺综合培训楼附属设施建设资金39,595.44元,德宏州景颇族发展进步研究学会特殊困难学生助学经费50,000元,傈僳族学会工作经费20,000.00元,州傣学学会编辑出版经费及工作经费167,918.00元,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对下转移支付工作经费75,000.00元,德宏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经费4,174,659.59元,宗教团体工作专项经费72,543.59元,宗教工作专项经费533,342.06元,五个州级民族学会工作经费989,040.00元,德宏州组团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修建“德宏少数民族训练基地”专项资金1,121,714.74元,抢救傣族古文字经费73,494.3元,(2022省级)统战专项资金40,000.00元,2021年统战专项资金150,000.00元,州直机关党组织工作经费3,966.00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10,927.27元,主要用于偿还中国景颇族国际目瑙纵歌文化园建设项目本金及利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86,218.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支出;
5.农林水支出2,801,479.6元,主要用于推进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管理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24,789.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2%。与上年相比减少9,035,088.05元,下降29.5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人员工资福利以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2021年有“2012年目瑙纵歌节组委会活动经费6,000,000.00元”、“偿还烟草纠纷案欠款专项资金4830,000.00元”等项目支出,2022年没有这些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86,88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5%。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德宏州景颇族发展进步研究学会特殊困难学生助学经费、州傣学学会编辑出版经费及工作经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对下转移支付工作经费、德宏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经费、宗教团体工作专项经费、宗教工作专项经费、五个州级民族学会工作经费、德宏州组团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修建“德宏少数民族训练基地”专项资金、抢救傣族古文字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10,92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4%。主要用于中国景颇族国际目瑙纵歌文化园建设项目还本付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0,05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8,02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边境疫情防控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801,4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2%。主要用于推进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管理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7,4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干部职工按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900.00元,支出决算为37,4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53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6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3.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900.00元,支出决算为37,4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5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需接待事项减少,疫情值守用车次数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671.65元,下降4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923.65元,下降3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748元,下降68.4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需接待事项减少,疫情值守用车次数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值守、示范创建工作调研、小康工作调研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县市汇报工作、省委统战部到德宏调研、佛教协会及宗教界人士产生的接待8批次46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300.00元,减少55,700.00元,比上年下降11.37%,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其他交通费和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0,085.66元、水费6,382.40元、电费6,828.47元、邮电费294.34元、差旅费6,120.00元、工会经费66,412.08元、福利费42,377.05元、其他交通费用265,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3,796,746.58元,其中,流动资产226,310.75元,固定资产3,563,634.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80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43,666.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6,548.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6,7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8,30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4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1,47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2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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