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德宏州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工作方案,今年以来,全州财政部门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强化执行、推动落实,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与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统一部署,一体推进,坚持刀刃向内、较真较实,扎实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专项整治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全面融入财政工作中,特别是把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贯彻落实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环节的方方面面,把依法理财、科学理财、阳光理财、廉洁理财的理念和要求贯彻其中,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其中,把精打细算过紧日子的理念贯彻其中,把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坚决同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贯穿其中,着眼构建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着力解决财政领域的痛点、难点、堵点。
二、强化上下联动。通过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一是督促各级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对上报数据采取抽查、问询方式,逐一甄别,如实完整准确填报台账。三是紧盯整治过程中的新变化,动态开展问题查摆,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查找问题与整改问题同步进行。四是对各县市、各级预算单位开展实地延伸检查,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走深走实。
三、加强制度建设。从“不能腐”的角度认真研究如何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针对具体问题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制度空白、责任缺位、治理短板等,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印发了《德宏州规范州级大额资金决策机制(试行)》,对各项大额的资金决策使用情况,依法向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重大决策事项,按程序报州委、州委常委会审定。降低资金使用风险,不断提高资金管理使用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截止到8月份,全州共排查出15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142个,占比91.6%;正在整改问题13个,占比8.4%。通过查处整治一批重点突出问题,有效遏制财经纪律松弛态势,推进“清源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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