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对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4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5272   作者:  日期:2023/8/18

寸宝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县市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提案》(第130100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2020年9月启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和县市国资委紧紧围绕《德宏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精神和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改革创新等举措,积极推进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诸多困难问题,诸如:企业市场定位不清,发展基础不牢靠;州与县市国企“控股不控权”的管理模式,造成股权与监管关系错位,投资、债务、法律风险转嫁“出资人”逐步显现;企业债务包袱沉重,资产负债率高,债务风险不断增大;国资监管力量不足,监管难以有效到位等。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我们需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一、始终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根”与“魂”,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做为国有企业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继续巩固“党建入章”成果,不断健全完善党组织建设,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

二、健全完善国资国企监管体系。充实国资监管力量,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出资人管资本的职责定位,优化管资本的措施,取消企业监事会制度,创新国资监管工作机制,严格违规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三、全面落实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董事会建设,建立企业分类监管考核机制,配齐配强公司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

四、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根本扭转国企“等靠要”的落伍观念,敏锐的捕捉市场信息、指导国有企业保持资产负债率总体稳定,进一步提升净资产权益。

五、推动州及县市国企国资整合发展。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彻底解决州县国资存在“控股不控权”出资人管理弱化问题。如瑞丽仁隆公司50.72%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州国资委,提高国企信用评级满足发债条件,但经营管理权仍保留在瑞丽。由于实行“控股不控权”的管理模式,造成股权与监管关系错位,转嫁“出资人”投资、债务、法律风险逐步显现。积极推动州和县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现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重叠领域再整合再优化。推进同质同类企业的吸收合并,加快劣势资产淘汰出清。

六、防范化解国有企业重大风险。统筹发展与安全,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经济金融风险底线持续优化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一是严控投资风险。严控计划外投资项目,强化企业投资管控、健全企业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化解的管理体系,加强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和评价机制。二是严控债务风险。完善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持续做好债务规模和负债率双重管控。三是严控经营违规风险。健全国企合规经营风险防范机制,健全职责明确、流程规范的合规管理体系,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四是严控廉政风险。选优配齐配强企业负责人,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管理体系,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国企干部队伍。

我州三年国企改革结合县市国有经济规模、资产资源状况、国有企业发展水平实际,通过整合重组、优化配置、资源整合和改革转型等方式推进,但受疫情影响,各县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异较大,特别是瑞丽市国企改革需要加大工作力度。衷心感谢您对做好州县国资国企监管工作所提的很忠恳且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在新一轮国企改革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中州和县市需要共同努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州和县市国资国企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改革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德宏州财政局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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