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对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4384   作者:  日期:2023/8/18

李本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涉法救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提案》(第130101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州财政局在保障推动公正司法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全方位把控政策,多举措筹集资金,不断加强经费保障和扶持力度,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积极了积极作用。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司法为民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州财政聚焦“法治德宏建设”工作,充分履行经费保障主体责任,把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与财政业务紧密联系,立足工作职能,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在科学统筹合理预算上不短板,确保经费预算安排到位,经费保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组织调度,建立完善法律援助预算保障机制。州财政局积极沟通协调,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过紧日子的基本要求上,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列入司法行政部门的年度部门预算,专款专用,同时加大统筹力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支持法律援助机构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为全州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地保障。三是及时到位资金,建立完善司法救助经费拨付制度。州级财政每年安排司法救助专项资金5万元,为确保司法救助的准确及时,州财政局在加强财政资金规范管理的同时,着重抓好司法救助金核拨的实效管理,要求下达救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2020年至2022年州本级共下达全州中央、省、州法律援助补贴资金283.34万元,为司法案件中的生活困难受害当事人雪中送炭。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依照预算法和法律援助法规定,会同司法部门落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关于法律援助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格执行省对下司法行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及时拨付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司法救助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财政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向上级争取涉法救助支持,为全力推进我州司法救助工作做好资金保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德宏州财政局

                    20235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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