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二旺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风平镇政府大院场地硬化提升改造工程缺口资金的建议》(第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风平镇为德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您提出关于帮助解决风平镇政府大院场地硬化提升改造工程缺口资金的建议,客观反映了当前风平镇政府面临的实际困难,州财政表示十分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规定以及《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州对县市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4〕134号)明确的现行州县财政体制,乡镇基层政权经费保障属于县市事权,其支出责任在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
芒市财政困难,经费保障不到位主要还是由于当前我州经济发展滞后,税源基础薄弱,财政收入基础不牢所致。加之近年来受经济下行、疫情影响,财政收入大幅下滑,“三保”、债务还本付息、刚性配套等支出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相当突出,全州各级财政普遍面临着在低标准下艰难运行的困境。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的原则,请风平镇政府继续加强向芒市党委、政府反映汇报,争取将经费缺口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解决。同时,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州级相关职能部门将积极督促芒市人民政府深挖上级新政策潜力,积极抓好产业培育工作,从源头提升财政保障能力,逐步改善当前面临的被动局面。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德宏州财政局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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