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对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3002   作者:  日期:2023/8/18

刘睡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级运转经费,全力缓解基层运转困难的建议》(第1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级组织建设,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一直以来,州级财政高度重视村级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即便是在受疫情影响,全州面临财政减收与疫情防控支出剧增双向挤压、财政运转举步维艰的情况下,仍积极筹措资金、安排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为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保障。2021年至2023年共安排资金13,719.09万元,其中:村干部岗位补贴项目9,798.09万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1,680万元、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896万元、抵边行政村党组织边境工作经费1,045万元、实施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优秀乡优秀村奖励资金300万元。

近年来,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的力度,省级相关部门相继印发了《云南省加强村干部管理激励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基层组织建设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明确了要建立健全基层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省级、州级予以适当补助,县(市)统筹安排,各级财政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抓好落实,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州级印发了《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民政局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德宏州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我州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有关政策规定。

村级组织建设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它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一步,州财政局将继续按照中央、省级、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做好村级基层组织工作的要求,切实落实财政支持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向上级争取补助支持,落实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政策。同时,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政策扶持,建立了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制度。州级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鼓励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议村级组织可结合本村的实际,通过探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子,来破解村级运转的困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德宏州财政局

                  20235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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