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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9239   作者:  日期:202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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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州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和视频信访系统建设,指导全州信访信息系统维护运行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德宏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德宏州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基层党建,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在谋划部署信访工作上对标对表,切实把学习效果转化为做好信访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强化组织建设。局党组年内研究党建工作2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同志政治生日、积分管理、谈心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注重做好日常党务和党费收缴及党员管理,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警示教育学习,坚持以案促改,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谁分管谁谈话度等制度,干部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执行力、创新力得到了不断提升。四是做好挂钩点乡村振兴工作。将局办公室主任派驻乡村振兴挂钩点芒市遮放镇翁角村委会担任第一书记,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国家、省、州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要求,指导和帮助挂钩村健全完善监测机制,动态监测易返贫致贫对象,指导和帮助挂钩村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指导帮助做好乡村规划的编制、实施以及乡村建设管理的有关工作。局主要领导每季度到挂钩村开展调研1次,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帮助挂钩村解决道路防滑槽建设、垃圾运输、工作经费、饮用水、矛盾纠纷化解等实际问题4件。

2.强化责任落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四种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年内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分析研判。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内通报,围绕信访工作,注重社情民意新情况、新动向和信访矛盾新特点、新规律分析研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加强对舆论导向的有效把控,推进了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建设。三是强化活动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关爱“德宏好人”、“我们的节日”、好家风好家训、诚信教育等活动,切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坚持高位推动,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21年,州委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和研究信访工作5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各类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提出我州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全年和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带头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领导对信访工作作出批示32次,专题调研信访工作4次,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二是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扎实推进。13名厅级领导深入信访接待场所接访群众30批78人次,“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解决群众难题。全州共有476人次各级领导接访下访,接待群众516批次1545人次,推动化解信访案件400余件次。三是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州县两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与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协调机制畅通高效,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全面推动在乡镇(街道、农场)设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整合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治理力量定纷止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4.全力攻坚克难,重点难点信访问题化解成效明显。一是州委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推动。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把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和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聚焦推动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利益诉求类信访件,以及中联办和省联办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5次,安排部署专项工作,明确总体和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主要措施、工作要求。确保了中央巡视组移交信件在9月底前全部妥善化解,重复信访事项在年底前全部化解。二是坚持党政领导重要信访案件包案化解制度。将中央第十巡视组、中联办、省联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全部提级纳入省、州、县三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范畴,严格落实“七个一”要求,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化解到位。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和跟踪督办。聚焦目标任务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实行销号式管理,实时掌握化解进度。分别将全州分成3个板块,即芒市、州直成员单位和盈江梁河、瑞丽陇川,每个板块分别由一位班子成员进行督办,督办方式主要以电话督办、视频会议督办、点对点督办、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各县市手把手督办、对比式督办等方式进行。针对部分县市和单位化解率低、进展缓慢等情况,及时点对点通报工作情况,派出督查组带案实地督导,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工作。

5.强化分析研判,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一是深入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以做好重大会议、活动和重要敏感节点信访维稳工作为主线,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坚持定期排查与动态排查相结合、排查与化解相结合,逐一落实化解稳定责任,切实将矛盾风险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二是加强信息预警研判。坚持每周向党委、政府报告重点信访情况,每月开展信访形势研判分析通报,动态研判信访总体情况、突出问题、主要特点,提出工作建议。针对矛盾隐患大、社会风险等级高的信访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全面搜集研判,并向党委、政府报送,及时妥善处置,防止各种矛盾和问题叠加升级、向社会风险乃至政治风险传导,有效维护国家安全。2021年,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报送信访专报23期,信访动态48期,信访通报20期,每周重点信访情况分析研判报告16期,州级领导均做出了指示批示。各县市信访局向县市党委、政府报送信访形势分析研判报告85期。三是强化人民建议的收集。畅通和拓宽人民建议征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宣传引导,推动人民建议成果转化,切实让群众的“金点子”变成社会治理的“金钥匙”,更好从政策层面解决问题,从源头环节解决问题。据统计,2021年共收到群众合理化意见建议59条。

6.夯实工作基础,信访工作效能明显提升。一是着力提升基础业务水平。紧紧围绕提升信访事项“三率”,下大力气培训州、县两级部门和乡镇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信息系统的运用。建立信访基础业务分析通报会制度,定期抽查全系统受理办理的信访事项,通报信访基础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上下联动、分类推进、持续发力, 把解决业务不规范的问题和破解信访工作难题结合起来,既抓好存在问题的立行立改,又抓好长效机制的制定坚持, 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机制、堵塞一批漏洞, 以基础业务规范促进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大提升。二是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和依法逐级走访制度。严格按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规定,积极帮助、引导信访人将案件导入法定渠道解决,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引导70余批180余人次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诉求。按照《信访条例》和依法逐级走访办法的规定,对越级到州上访的县市群众开具受理(不予受理)告知书69份,教育引导来访群众到属地反映问题,进一步压实基层责任,规范信访秩序。三是坚持新提拔领导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以及律师和人民调解员参与信访工作制度。2021年度,新提拔处级领导到信访局挂职锻炼5批15人次。律师参与接访覆盖率不断提升,值班律师先后61人次到接待场所接待群众84批281人次,推动化解信访案件40件,依法导入司法程序9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人民调解员调解信访矛盾纠纷100批277人次,同比批次和人次分别上升61.7%和37%。四是着力开展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评查工作。扎实做好国家、省及州级领导交办47件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按时完成率为100%。对复查复核事项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审查,有效防止和纠正行政机关作出错误信访处理意见。2021年共收到复查复核申请案件5件。同时,找准信访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和县市政府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2021年评查案件25件。

7.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一是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将疫情防控工作贯穿于信访工作的全过程,扎实做好接访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并指导各县市、州级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工作。二是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疫情期间应对群集性上访应急防控机制。与公安部门、卫健部门联合出台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一旦发生能及时稳妥应对处置。三是加大涉疫信访问题的办理力度。为防止因疫情防控引发社会问题,着力解决好涉疫情信访问题。凡收到来自各方的涉疫信访问题,一律按照的“特事特办”的原则快转快办。2021年,共收到涉疫信访问题248件,妥善化解235件,其他正在化解中。四是全力以赴做好边境管控和疫情防控。局主要领导两次被抽调瑞丽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担任州社情民意与和谐关爱组组长,驻瑞时间长达3个月之久,截至11月30日,带领州市社情民意与和谐关爱组团队共接听热线60000余个,收集办理社情民意50000余件,救助关爱群众4000余人次。局2名班子成员曾两次带队支援瑞丽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1名班子成员抽调担任瑞丽社区网格化管理指挥长。局班子成员带头守边,工作人员服从安排,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确保了抗疫守边与信访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2021年以来共派遣支援瑞丽边境疫情防控卡点值守和社区网格化管理60余人次,派往共建社区开展工作40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作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核定行政编制9名(含行政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 名(正处级,兼州政府副秘书长),副局长2名(副处级)。内设4个科室,科级领导职数4名。分别为:办公室、办信接访科、督查督办科、网信技术科。2019年7月,增设联合接访中心1个(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德宏州驻昆办1名副主任兼任州信访局副局长。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4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38万元,占总收入的99.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0%;经营性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收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71万元,占总收入的0.21%。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收入合计344.09万元比2020年度收入合计289.55万元。增加54.54万元,增长18.8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工资的正常晋级晋档;二是疫情防控经费的补助;三是新增加了安可保密设备信息产品购买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4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43万元,占总支出的69.09%;项目支出106.24万元,占总支出的30.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收入合计343.66万元比2020年度收入合计283.71万元,增加59.95万元,增长21.1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工资的正常晋级晋档;二是疫情防控经费的补助;三是新增加了安可保密设备信息产品购买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43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的基本支出207.61万元增加29.82万元,增长14.3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工资的正常晋级晋档;二是疫情防控经费的补助;三是新增加了安可保密设备信息产品购买经费。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9.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2%;人均支出16.9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24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项目支出81.93万元增加24.31万元,增长29.67%。主要原因是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增加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收入合计343.66万元比2020年度收入合计283.71万元。增加59.95万元,增加21.13%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工资的正常晋级晋档;二是疫情防控经费的补助;三是新增加了安可保密设备信息产品购买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2%。主要用于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和项目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职工五险保障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主要用于单位派出到边境参加疫情防控值守人员和援瑞社区网格化管理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燃油费及防疫物资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064万元,完成预算的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4万元,完成预算的6.4%。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63万元,增加0.001万元,增长1.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4万元,增长1.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6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1万元,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9万元,增加1.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疫情原因增加守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资产总额26.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2万元,固定资产23.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2020年资产总额17.15万元增加7.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54

2.12

23.95

0

0

0

23.95

0

0

0.47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资产总额不等于流动资产加固定资产加无形资产。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资产总额不等于流动资产加固定资产加无形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4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77701111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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