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000477501000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纪委)与德宏州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州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州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州委巡察机构贯彻落实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巡视办重要决议、决定和指示,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的下属单位或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中共德宏州纪委德宏州监委工作点管理中心负责工作点日常行政管理,负责办案场所日常管理、经费保障及有关工作,做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管理,为纪检监察机关培训、会议、执纪执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州纪委州监委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州委七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州第八次党代会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持续强化政治监督;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推动日常监督走深走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坚定不移肃贪惩腐,以“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深化腐败治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反腐为民、反腐惠民,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推动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把德宏建设得更安全更美丽更富饶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中国共产党德宏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德宏州监察委员会工作点管理中心,为州纪委州监委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5人。其中:行政编制16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7,81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11.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052.70万元,下降53.68%,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7,81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8.28万元,占总支出的45.17%;项目支出4,283.35万元,占总支出的54.83%have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9,127.69万元,下降53.88%,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526.30万元,下降12.98%,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8,601.38万元,下降66.76%。主要原因:一是用于保障办公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基本建设项目投入减少,基建项目经费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28.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6.30万元,下降12.98%,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办公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13.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4.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83.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01.38万元,下降66.76%,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投入减少,基建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德宏州廉政教育基地项目建设经费支出2,998.8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0.01%。开展执纪检查、案件查办等经费支出1,284.4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9.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1.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9,12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526.30万元,下降12.98%,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8,601.38万元,下降66.76%。主要原因:一是用于保障办公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减少;二是基本建设项目投入减少,基建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37.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5%。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核算时绝大多数情况下均使用一般公共服务(类)来进行,此项费用包含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等;
2.公共安全(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社保相关费用缴纳;
4.住房保障(类)支出19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缴纳;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除以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外,无其他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1万元,完成预算的30.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03万元,完成预算的4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及公务接待等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4万元,下降1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7万元,下降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56.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及公务接待等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3万元,占99.15%;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0.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0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8.96万元,主要原因用于保障办公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和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差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1,555.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6.04万元,固定资产4,156.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133.2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56.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1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572.24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122.8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3项,账面原值27.1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555.34
266.04
4156.06
3599.56
114.70
0
441.80
0
17133.24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
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8.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5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州纪委州监委属于政治机关,开展工作主要为反腐败工作,反腐败工作不设指标,不设任务,不适宜定量考核,工作事项均涉及国家秘密,暂不适宜推行绩效考核。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
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77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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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20926085849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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