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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州文化和旅游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和州委七届九次全会、第八次党代会、州两会、省州经济工作会议和州纪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不断补齐品牌产品不足、要素体系不全、基础设施滞后、服务质量不高等短板弱项,全力打造国际知名的四季康养旅游胜地。因受疫情影响,2021年1—12月,全州共接待游客828.7109万人次,同比下降41.82%;实现旅游总收入74.24亿元,同比下降60.89%。
一是扎实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瑞丽“3.29”“7.04”、陇川“7.14”疫情发生后,认真履职、主动作为,以“镇守边关、视死如归”的决心意志,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处置应对疫情。全面加强文旅行业管控。疫情期间,迅速关停公共文化场所,暂停旅行社业务以及文旅场所营业;做好滞留游客服务保障、返程等工作。全面加强住宿业疫情防控。科学制定方案,对全州901家宾馆酒店(含旅游星级饭店46家)进行彻底排查、督查,提出整改意见206条,并积极督促整改。强化文旅行业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文旅企业员工健康台账,加强测体温、扫码和登记制度,进行健康管理。积极做好文旅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并实行定期核酸检测制度。营造良好抗疫氛围。创作《守边固防战疫情》《爱国卫生运动 助力疫情防控》等一批抗疫文艺作品,MV歌曲《国旗下的守边人》入选第十六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此外,在抓好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支持瑞丽市边境疫情防控值守、网格化管理,今年以来累计派出655人次。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对在瑞丽“7·04”疫情处置综合执法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给予单位和两名干部通报表扬。
二是努力构建全域旅游新格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会议精神,《德宏州加快推进高端酒店建设若干措施》于6月16日经州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到2023年将实现每个县市至少有1家五星级酒店的目标,组建德宏州高品质酒店及半山酒店建设工作专班。陇川县龙安土砖文化驿站和陇川国际大酒店两家高品质酒店建设即将完工,加快推进梁河县南甸伴山温泉小镇高品质酒店建设;芒市华江翡华酒店成功创建为精品酒店,引进国际知名酒店品牌管理公司1家柏栎荟舍酒店;建成半山酒店1家,在建3家,联合发改、自然资源、住建、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完成州级半山酒店选址和拟建在建项目推荐工作,完成推荐选址11处。芒市傣族古镇摆勐傣民俗体验街认定为第一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评定国家3A级旅游景区3家,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1家,启动勐巴娜西5A级景区创建;创建梁河县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积极推进陇川县和盈江县争创工作;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旅游名镇2个、旅游名村4个。畹町特色小镇于2021年获批云南省特色小镇,傣族古镇、站前小镇正在加快建设。持续推进德宏生态田园康养新城、海城德宏芒市大河新区项目、梁河南甸伴山温泉小镇、云南之蓝万塔小镇、芒市傣族古镇、瑞丽古城、芒市天空之城度假小镇等项目。完成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6.4186亿元。完成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项目中14个子项目招标工作,兑付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25.38万元。争取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补助景区门票、财政贴息贷款、景区创建奖励资金、知名品牌酒店奖励、精品酒店奖励等资金449.78万元。向州政府申请拨付2021年落实“六稳”、“六保”支持文旅企业资金220万元。完成德宏旅游IP策划。积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三是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州博物馆、州美术馆建成开馆;州博物馆“党的光辉照边疆”入选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联合推介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精品展览推介名单,德宏州博物馆《西南丝绸之路上的璀璨明珠:德宏》(基本陈列展览)入选国家文物局2021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推介项目,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抗日纪念馆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梁河县葫芦丝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盈江县傣剧列为“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丰富群众文化活动,重点开展线上线下“抗疫情·爱无疆”云南省抗疫美术、摄影作品全省巡展,静怡时光画展,“家乡美”李光华美术作品展,德宏州庆祝建党100周年“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广场舞展演等活动。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组织举办“红色经典 致敬英雄”红色文献线上朗读比赛、“我学缅语”培训班线上直播授课、阅读推广人好书分享、红色连环画七天阅读打卡挑战赛、“爱·悦读”少图直播间、数字阅读推广活动等活动。“爱心图书室”获得云南省第二批科普及创新项目。瑞丽市纳入云南省6个“文化睦邻示范区”建设项目,盈江县图书馆、文化馆和陇川县拉影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纳入云南省10个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陇川县拉影镇、瑞丽市弄莫湖公园纳入云南省10个国门书社建设项目,盈江县那邦镇中缅景颇目瑙纵歌国门友谊广场、陇川县中缅景颇目瑙纵歌国门友谊广场、芒市芒海镇中缅景颇目瑙纵歌国门友谊广场纳入云南省20个国门文化友谊广场建设项目,瑞丽市张玉傣陶创新与传承工作室纳入云南省10个传习馆。完成2个国门文化交流中心、3 个国门文化友谊广场、1个文化睦邻示范区、2个国门书社、1个国门文化传习馆、1个军地融合发展、2个警民融合发展等2021年云南省边境“国门文化”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完成瑞丽市弄莫湖公园中缅胞波友谊24小时智能图书馆。2021年计划新建旅游厕所11座,截至2021年10月已建设完工7座。
四是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圆满完成“不忘初心忠于党,牢记使命兴边疆——德宏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晚会通过云报客户端、七彩云端、云南网、新浪云南、新浪直播、直播德宏等平台同步直播,162.11万人次同步观看;举办德宏州庆祝建党100周年“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广场舞晚会,开展“童声诵党 党的故事我来讲”线上朗诵活动,举行“边疆儿女心向党”优秀主题电影展映活动等,营造“党的盛典、人民的节日”浓厚氛围。积极完成“纪录小康工程”工作。完成《一起来泼水》《傣族服饰》《赶摆相遇》《泼水节的传说-降魔》《网络泼水节之歌》《吃饭不忘共产党》等“泼水欢歌·云上德宏”云上泼水节目拍摄。创作《爱国卫生运动 助力疫情防控》《回家过年》《守边固防战疫情》《万众一心抗疫情》《疫情防控,你我同参与》等一批快板、小品、歌舞文艺作品。《傣风神韵》《人们向往的地方》《傣家小ト少》三个节目参加第九届云南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分别荣获器乐类、声乐类、舞蹈类二等奖。全州开展文化惠民演出743场次,观众321.73人场次。其中线下演出82场次、观众5.93万人次,线上演出661场次、观众315.8万人次。
五是持续开展文旅市场秩序整治和综合监管。加强文旅市场秩序整治,强化市场秩序监管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加强“30天无理由退货”的宣传推广,全面做好“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全州累计共张贴、发放宣传海报2.13万份,播放宣传广告和视频68条次。持续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严格实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措施”和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多措并举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旅游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全州共受理线上线下旅游投诉109件,接听旅游咨询46个,已办结;德宏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共受理线上线下105件,金额1387217元。办理旅游行业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罚共6件(处罚旅行社3件、导游3件),处罚金额11万元。发布“红黑榜”3期。荣获德宏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三等功。加强执法,净化市场环境。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和旅游市场、出版物市场及网络文化环境整治、侵权假冒、建党100周年文化市场、噪音扰民、“扫黄打非”、“正道”、“新风”等各类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从严管理文化旅游市场,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1—9月,全州出动执法人员114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460家次,立案2家次、办结2家次、罚款2.5万元。五是开展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完成第一季度旅行社22家,旅游汽车6家、租赁车16家100%的复评和第二、三季度住宿经营户、餐饮经营户100%的复评。
六是坚持不懈抓好文旅市场安全生产。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与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业主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旅游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制定《德宏州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月统计调度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季总结报告“两个清单”。加大检查,排查隐患。组织开展春节、两会等重要节庆、重要时段和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检查督查,联合有关部门,对文化和旅游企业进行专项突击抽查,及时有效的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并加以整改,严防死守,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形势平稳有序。截至目前,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20余次。加大文物安全日常巡查力度,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完成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牌和已经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公示牌制作悬挂。
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物等工作成效明显。德昂族酸茶制作技艺认定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完成革命文物名录核定工作,我州30项革命文物公布为云南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目录。完成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牌和已经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公示牌制作。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29项和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项目1项通过专家评审,并上报州政府审议。组织开展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积极申报中央补助重点项目资金69.6万元(2021年德昂族浇花节)。组织开展撒撇、腌菜膏、泼水粑粑、酸扒菜、橄榄撒、鸡肉稀饭、景颇舂菜、竹筒焖肉8个州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发放2021年省级传承人补助47人37.6万元。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博物馆(纪念馆)单位信息台账。申报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陈列展览项目经费项目4项,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数字化保护利用和馆藏文物修复项目2个,2022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项目立项申请2个。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瑞丽市芒艾奘寺大殿修缮工程和盈江县干崖宣抚司户理府修缮工程方案上报和州级文物保护单位《陇川宣抚司署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甸宣抚司署三个国保工程项目进行竣工初验前期调研,并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李根源故居病虫害防治工程项目方案(初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小厂文笔塔修缮方案进行实地踏勘与方案评审。组织2名讲解员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国博物馆讲解大赛”,分别荣获二、三等奖的好成绩。
八是全面提高依法治旅水平。制定2021年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等,利用“德宏文旅”微信公众号、德图公益文化大讲堂、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旅游条例》于2021年5月26日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经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提交州人大常委会,并通过州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查。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做到服务过程阳光。截至目前,全州在线办理旅行社设立许可5家,旅行社变更1家,旅行社吊销1家,导游证到期换证26人;办理文化市场行政许可71件,其中,新办证7件,延续换证50件,变更4件,注销10件。对全州7个专业文艺院团开展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单位)
2.德宏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单位,财务未独立)
3.德宏州旅游信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
4.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5.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6.德宏州文物管理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德宏州文化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德宏州民族艺术研究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9.德宏州图书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2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63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7.31万元,占总收入的99.06%;其他收入43.61万元,占总收入的0.94%。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4013.43万元,下降46.4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11%,其他收入减少66.97%,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主要减少了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省级债券资金支持项目、省级拨入其他收入资金项目等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01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8万元,占总支出的76.6%;项目支出1,172.29万元,占总支出的23.4%。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3335.01万元,下降39.96%。主要原因是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省级债券资金支持项目等项目完成,2021年支出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3411.05万元,下降74.4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04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绩效奖等调整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11.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6.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2.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11.05万元,下降74.42%。主要原因是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省级债券资金支持项目等项目完成后2021年项目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51万元。其中: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德宏勐巴娜西(5A级)景区规划49万元;民族事务2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出版傣族歌音专辑经费1万元、德宏州文化馆民族专项工作经费1万元;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4.9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保密室建设4.9万元;宣传事务11.97万元,主要用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活动工作经费11.97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64万元,主要用于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党建工作及芒市宾馆非公经济党组织工作经费4.64万元、德宏州图书馆基层党建示范点州本级专项经费2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42.96万元。其中:图书馆133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图书馆购书和图书馆报告厅改造及运行经费130万元、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州级补助资金3万元;艺术表演团体22.64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傣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傣剧传承保护展演工作专项经费14.23万元、全国网络基层汇演《刀安仁》戏剧戏曲汇演4.5万元、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晚会创作演出专项经费3.91万元;群众文化22.83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文化馆演出厅功能完善投入项目经费12.83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经费10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40.11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文化馆非遗保护专项资金36.11万元、国家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经费4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9.82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办案支出及业务工作经费9.82万元;旅游宣传99.77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工作经费99.27万元、旅游产品设计大赛奖金补助0.5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08.05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前期工作的项目包装等工作265.11万元、阳光圆梦工程志愿者补助1.81万元、戏曲展演经费补助0.85万元,德宏州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50.51万元、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档案建设项目26万元,德宏州图书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50.22万元,德宏州艺术研究所2021年美术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3.55万元;文物133.31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经费10万元、德宏州博物馆陈列布展文物、文献档案资料补充征集复制专项经费113.31万元、德宏州文物管理所"爱德宏爱家乡"文物保护知识及法制宣传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其他文化旅游和体育传媒支出73.43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惠民送戏下乡演出专项资金0.78万元、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送戏下乡惠民演出1.06万元、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参加云南省第二届传统戏曲汇演项目经费2.02万元、德宏州图书馆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专项资金3.71万元、德宏州文化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7.83万元、德宏州博物馆服务能力(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项目专项经费18.0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离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2.28万元、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离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1.1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51.40万元。主要用于支援瑞丽疫情防控工作守边人员及网格员工作经费及食宿补助151.40万元,其中: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148.89万元、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0.17万元、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6%。与上年对比减少3326.84万元,下降40.11%,主要原因是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省级债券资金支持项目等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49万元、民族工作专项2万元、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4.89万元、宣传事务11.97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7.9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7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02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8%。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3612.65万元、文物335.65万元、新闻出版电影1.52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4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9.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支出4.3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59.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3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5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公共卫生151.41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22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22.0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预算的4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4.8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5.18万元,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3.82万元,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3.0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受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任务取消,未产生支出;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务及推介宣传接待减少等原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79万元,下降23.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5万元,下降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4万元,下降72.8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接待等费用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7万元,占91.17%;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占8.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州直文化旅游系统文化惠民演出下乡、工作检查调研、疫情防控、机要等工作和业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考核调研、聘请专家、旅游宣传招商引资、文化交流与合作、政府安排接待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州文化和旅游局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63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8万元,降低2.54%,主要原因是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相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53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培训费0.11万元、专用材料费0.25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工费经费13.2万元、福利费7.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4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5122.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79万元,固定资产6086.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92.0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71.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6.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4平方米,账面原值0.9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92项,账面原值231.3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234.84平方米,账面原值1243.8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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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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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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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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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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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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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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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122.63 |
138.79 |
6086.68 |
4150.94 |
12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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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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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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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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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部门资产公开的是净值,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此处公开的是原值,所以此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等于资产总额。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9.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5.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7.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2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335701111
[附件: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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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