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春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逐步向兽医社会化服务转变的提案》(第1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您提出:一是由州级财政承担每人每月补助450元,提高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待遇。二是结合畜牧产业发展实际,以乡镇为单位,每建设运营1个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由州级财政一次性补助3-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3年内实现50个乡镇兽医社会化服务全覆盖;三是加大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支持力度,由州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开展技术及操作培训,连续开展3年。
首先向您汇报今年全州财政的状况:今年以来,德宏州受疫情冲击及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大幅下滑,在中央、省已经给予巨额补助支持的情况下,尚有已发生的疫情防控支出20余亿元需要筹措而无源,同时2022年是未来几年全州财政债务还本付息的峰值年份,面对预算收入减收,疫情防控、“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需求增加的双向挤压,财政形势异常严峻。即便在此十分艰难的情况下,年初预算统筹各项事业需要,也尽力予以了安排。但在预算之外,已无力再新增资金。若超出承受能力再新增支出,势必造成财政挤占挪用上级专项资金规模扩大,不利于落实整改存量挤占上级专项资金问题,不利于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势必陷入恶性循环往复的危险局面。
其次向您汇报我局的办理情况:经我局与相关部门对接研究,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关于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待遇问题。一是鉴于之前所述当前全州十分艰难的财政状况,在已列入财政预算内的资金,州财政将尽力予以保障。二是据了解,当前各部门在基层村寨设立的各种“员”太多,每个“员”的补助又太少,造成财政资金“撒胡椒面”现象,一方面起不到调动积极性的作用,另一方面又导致资金使用绩效低下造成浪费。对此各县市已在积极探索整合职能相近的“员”,补助也整合使用,同时完善奖励激励机制,探索以奖代补。若能落实以上措施,动物防疫人员的待遇和积极性应当会有提高。三是当前全州正在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开展规范工资津补贴有关工作,若涉及体制内人员,则暂不能考虑。
二、关于对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补助的问题。一是当前国家的惠民惠农政策和支持鼓励小微、创新企业组织的政策很多,可以帮助这些组织根据具体情况积极申请奖励资金支持或税收减免。二是上级安排的涉农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项目资金中,明确有产业发展、实用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支持方向,可以帮助乡镇在编制项目时予以考虑。三是探索市场化道路,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这些组织尽快走向市场,实现“自我造血”。
三、关于加大动物防疫员培训支持力度的问题。据了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人社、科技等部门年初预算中和上级支持的项目资金中,均安排了培训经费,如人社部门实施的“技能云南”行动,就已将农村劳动力纳入了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对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800元至2600元的培训补贴(合格证800元,技能等级证初级1400元,中级1800元,高级2600元)。当前一个重要的困难是各部门忙于应付疫情防控和繁重的日常工作,人少事多,无更多的精力投入师资、人员、组织管理等培训事务中。对此,可以通过各部门联动合力,整合各方面资源,提高培训的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德宏州财政局
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农业农村科姚渭玲,0692-39904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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