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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州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定,协调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对全州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德宏、法治德宏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调查研究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州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德办发﹝2019﹞31号文件,我单位属涉密部门,内部机构设置情况不予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是全面加强政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把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健全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全过程。二是着力提升管边控边能力。加快完善联防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三防”融合,逐步实现管边控边工作从应急状态向常态化转变。坚决守住疫情输入、输出“两个关口”,严防涉疫人员外溢出州。坚持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强化边境地区社会面管控和网格化管理体制机制,严密防控体系。严格监管场所防控措施和一线干警的安全防护,严防职业暴露,确保零感染。三是坚决打好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坚持一手抓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一手抓毒品问题重点整治的“两毒同禁”工作思路,围绕“一清两降三强化”(即清吸毒人员底数,降低新增吸毒人员,降低城市生活污水监测值,强化堵源截流、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强化预防宣传教育)目标,以最实的举措推动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四是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方位谋划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全州政法领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提升预警预测预防能力。完善网络政治安全监测预警机制,严密防控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全面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始终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命案防控责任督导追究和保障制度,压实各级各部门命案防控责任。加强对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统筹谋划,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我部门人员编制、实有人数等内容涉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0.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0.0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99万元,增长13.43%,增加原因:一是2022年度人员增加导致行政运行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158.76万元、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增加5.16万元;二是2022年度财务总收入新增自有资金预算收入40.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20.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20.9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0.92万元(本级财力1420.9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收入1287.94万元对比增加132.98万元,增长10.33%,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人员增加导致行政运行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0.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2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92万元,增长26.78%,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人员增加导致行政运行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6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94万元,下降4.58%,下降原因一是2021年度财政预算安排“雪亮工程”质保金55.94万元、二是2022年度部门预算增加法学会工作经费和执法监督等工作经费2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604.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功能科目2013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48.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业务工作开展支出;
3.功能科目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综治维稳项目工作开展支出;
4.功能科目20402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禁毒业务项目工作开展支出;
5.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归口管理的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6.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8.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9.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668.3万元
(1)基本工资16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33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1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社会保障缴费10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住房公积金4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50.42万元
(1)办公费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万元,项目支出38.8万元);
(2)印刷费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41万元);
(3)水电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邮电费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5)工会经费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其他交通费5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6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
(10)差旅费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
(11)会议费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12)劳务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13)委托业务费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2万元
(1)生活补助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2)奖励金1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7.2万元)。
4.资本性支出15万元
(1)办公设备购置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部门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万元,较上年减少1.9万元,下降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度相同,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4万元,下降7.2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批次,共计接待160人次。减少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务接待制度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减少0.5万元,下降3.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万元,下降3.4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减少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综治工作经费
年度目标:全面深化平安德宏建设,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全州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建成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幸福州”。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州平安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全州命案防控工作,健全命案防控体系、责任体系、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命案综合治理水平,推进新时代平安德宏建设向纵深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开展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申报审核及慰问表彰奖励工作。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对全州42个无命案乡镇(街道、农场)进行奖补;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兑现全州(72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
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治安案件发案率较上年同比下降;促进政法部门更好的履职尽责,不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和基础设施改善,确保经济社会稳定。
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年度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及时有效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提升社会综合管理水平。
4.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以上认为社会治安状况比上年度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维稳工作经费
年度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第一要务、稳定第一责任”的理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稳定风险。建立维护稳定救助机制,切实解决群体性事件、信访、刑事被害人、涉法涉诉上访和执行难案件等维护稳定中特殊困难人员生活困难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受助人家庭恢复生产生活比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减少信访、申诉的比例,信访、申诉的比例不超过10%;建立完善社会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并有效实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被救助对象的满意度达75%以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0%以上。
(三)禁毒业务经费
年度目标:按照“除源截流是关键,净化市场是根本,科技禁毒是保障,发动群众是基础”的总要求,用最硬的措施、最强的保障、最严的问责、最优的考核、最佳的效果,全面加强禁毒工作,确保取得成效禁毒主要指标实现“三增三降”,即:毒品刑事案件数、抓获数、缴获数增加;吸毒人员戒断巩固率增加;各族干部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增加;新吸毒人员增长幅度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同比下降;吸毒人员排查、发现、查处和戒治挽救措施得到落实,吸毒诱发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同比下降;特殊群体吸贩毒问题得到有效破解,所占案件比例下降。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坚决制止和查处非法种植罂粟,确保“零种植”、“零产量”和无制毒加工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保持85%以上;强制隔离戒毒人数达收戒任务数的50%以上;失控脱管率控制在社会面应管控数的10%以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控率达100%。
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毒品预防教育和禁毒社会化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民毒品知识全覆盖达100%;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学校和学生注册率达80%。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增加,满意度达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7.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102.46万元增加5.16万元,增长5.0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增加(2人)导致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和其他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2943.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3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0.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780.2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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